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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管理、保障、服务”的职能定位,推进机关事务精细管理、依法保障、高效服务理念。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规定拟订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按照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及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市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市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规定、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10.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市级重要公务接待,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11.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2.完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今年以来,曲靖市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人均综合能耗降低率目标。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推广;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围绕“规范管理、节约高效”的目标,通过建章立制、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费用控制等措施,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市公务用车运行更加规范,费用明显下降。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坚持分类施策,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积极参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
四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较好地完成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和对全市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是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以“创新保障模式,提升服务品质”为抓手,牢固树立“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服务理念,细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较好地完成了曲靖市各类大型活动、会议、周转房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科、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接待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2.曲靖会堂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行政单位);
2.曲靖会堂管理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行政人员超编原因为,超编6人为军转干部,不占用编制。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5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0.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9.87万元,增长15.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9.87万元,增长15.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责职能增加,相对应的项目支出也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5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18万元,占总支出的24.91%;项目支出1,990.32万元,占总支出的75.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9.87万元,增长15.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0.96万元,下降26.74%;项目支出增加600.83万元,增长43.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原市委、市政府后勤服务中心,76名离退休人员2021年度的事企差待遇补助补发金额,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而单位职责职能增加,相对应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0.3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接待专项经费支出51.46万元,主要用于制定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和重要公务接待。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2.服务保障专项经费支出1,210.7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周转住房市级领导生活区的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专项经费97.0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测绘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和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4.公车管理信息化专项经费21.3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5.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经费9.2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6.办公室租赁专项经费66.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办公及工作运转需求。
7.党校老校区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284.3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基础建设及系统完善等工作。
8.机关运行维护经费25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正常运行及服务保障工作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9.87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责职能增加,相对应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决算为42.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万元,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保障全市部级以上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标准,无超标准、超人数接待情况发生,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2.50万元,下降7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50万元,下降75.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在保障全市部级以上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标准,无超标准、超人数接待情况发生,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和重要公务接待,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9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缩减了日常办公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18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80万元,固定资产1,078.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8.3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7.48万元,在建工程减少679.52万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0.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5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1辆公务用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单位自有资金开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社会保障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3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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