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101000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保护、传承、展演和发展滇剧、花灯剧地方剧种;创作、培育民族歌舞,整理加工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挖掘、整理、开发民族民间文艺作品;开展公益性演出和送戏下乡活动;组织开展表演、器乐等各种艺术人才培训;指导基层文化工作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关心支持下,曲靖市展演中心演出200多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工作作如下汇报:
1.惠民演出持续深入
2023年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假日期间,在珠江源广场、南中爨城、外滩等地开展演出;在全市广泛开展“六进”演出活动暨 2023 年“文化大篷车·千乡10000里行”“戏曲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10000家”文化下乡演出“强国复兴有我”等惠民演出,参加省文联到罗平县、师宗县的慰问演出。
2.打造文艺精品积极参与赛事活动
创作演出大型花灯剧《爨碑传奇》、花灯小戏《理响田间》、庭院剧《乌蒙声晓》《孙士寅》。其中《爨碑传奇》剧本获得省委宣传部2023年度基层文化宣传补助,剧目获得省民宗委2024年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扶持;《乌蒙声晓》作为曲靖第一部庭院剧,获得了省文旅厅、市政府等相关领导的肯定,同时也作为曲靖军分区、政协、民盟等单位的红色主题教育。
2023年参加第三届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滇剧《杨门女将之校场比武》获传承奖,花灯戏《逼侄赴科》获示范奖;优秀青年演员杨梦娜参加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戏剧山茶花奖评选展演活动;花灯剧《爨碑传奇》参加曲靖市首届优秀文艺作品汇演暨第九届新剧(节)目展演,荣获综合二等奖等多个单项奖,参加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获优秀编剧奖和优秀音乐奖;花灯小戏《理响田间》代表曲靖参加2023年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获一等奖。
3.广泛参与行业部门文艺演出
圆满完成罗平花海马拉松比赛文艺演出、曲靖市沾益首届乡村音乐节民乐专场演出、马龙樱花节文艺演出、中国旅游日文艺演出、“世界环境日”文艺演出、“非遗日”演出、“禁毒日”宣传、“避暑天堂·清凉曲靖”文艺演出、市总工会慰问产业工人等就业新群体文艺演出、曲靖市委统战部主办的“七一”晚会、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八一晚会”、市纪委“清风秋月”廉政晚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南博会演出、市委政法委2023年普法强基主题巡演、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珠江源之声”新年音乐会、2024年迎新音乐会、“麒麟献瑞·情暖珠源”麒麟区2024年跨年晚会等。2024年迎新音乐会播放量超100万元。
4.狠抓艺术人才培养
一是“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5月,邀请省级有关专家到中心进行剧目论证和排练指导;承办2023年云南省中青年戏剧人才培训班;先后选派6名艺术骨干外出进行编剧、编导、表演、服装设计等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观摩采风等活动。
二是以实践培养人才。大型花灯剧《爨碑传奇》、庭院剧《乌蒙声晓》《孙士寅》、花灯戏《理响田间》等剧(节)目的创排工作全部为市展演中心职工承担,没有外请专家,通过剧目的创排有效提高创作能力和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创作室、花灯团、乐团、滇剧团、技术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XX人),事业编制1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33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6.13万元,占总收入的96.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30万元,占总收入的3.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1.08万元,增长12.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82万元,增长9.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60.26万元,增长334.0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资金有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万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万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万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34.1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只有“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专项经费15.00万元,参加云南省滇剧花灯艺术周活动经费10.00万元,参加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活动专项经费10.00万元,文化惠民演出专项活动相关经费20.00万元,自有资金“交通法规”演出经费5.9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增加了175.33万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联合工作经费有78.3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60.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3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80万元,占总支出的86.88%;项目支出305.92万元,占总支出的13.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0.38万元,增长12.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7万元,增长0.76%;项目支出增加245.02万元,增长402.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资金有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万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万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万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34.1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只有“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专项经费15.00万元,参加云南省滇剧花灯艺术周活动经费10.00万元,参加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活动专项经费10.00万元,文化惠民演出专项活动相关经费20.00万元,自有资金“交通法规”演出经费5.9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增加了175.33万元;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联合工作经费有78.3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60.2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5.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项目支出69.1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演出剧目的创作排练演出发生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剧目的创作排练演出发生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项目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惠民演出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4.18万元,主要用于2人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展演中心往来款项自有资金专项经费项目支出85.63万元,主要用于剧目的创作费、专用材料费、音乐灯光设计费及差旅费等;自有资金“交通法规”演出专项经费项目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法规”演出剧目的创作、专用材料及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相比增加190.82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万元,2023年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万元,2023年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万元,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万元,2023年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34.1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只有“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专项经费15.00万元,参加云南省滇剧花灯艺术周活动经费10.00万元,参加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活动专项经费10.00万元,文化惠民演出专项活动相关经费20.00万元。综合下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23年比2022年增加175.33万元,其他增加为基本支出社保经费正常增资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1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3%。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9万元,决算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决算为2.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9万元,决算为6.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9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决算为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9万元,决算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4.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等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创作排练演出大型滇剧《爨碑传奇》外请专家增加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因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演出创作、排练等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演出创作、排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0人。主要用于为演出剧目创作排练聘请省内专家驻曲指导排练演出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是财政拨款的全额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98.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79万元,固定资产116.3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预算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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