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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检查;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14.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快补齐短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启动实施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织密大气污染防控网络,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量化细化。突出重点,分区分块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重点行业管控,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实时监测污染源动态分布,制定精准治污措施,确保科学高效防控污染。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紧围绕2023年地表水环境保护及管理的目标任务及脱劣“清零”攻坚目标任务,对全市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编制问题清单,交办整改落实。突出打好脱劣攻坚战,督促宣威市、麒麟区、沾益区持续推进脱劣攻坚行动方案中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并加大涉水项目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推进西城、两江口、南海子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及沾益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等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围绕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及成效、金沙江以礼河保护治理及监测断面水质下滑流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9次。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宣威市试点带动重点受污染耕地周边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以拟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实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聚焦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开展分类排查、分阶段治理。深入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垃圾填埋场、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抓实新污染物治理。全面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确定曲靖市涉化学物质企业调查清单。
2.创新政策引领,不断激活加快发展新动能。
一是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服务保障。实施做好环评要素保障服务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创新提出取消审批前置条件、改革环评初审意见、总量及环评手续豁免等惠企措施。二是健全环评审批机制。开展环评四个“一次性”告知。创新环评“预评估”服务,节省建设单位环评报件、评估时间近35%。在全省率先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三是超前谋划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从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底线等方面提出关于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选址布局、发展规模等意见建议28条。指导各地开展企业污染物减排,深挖减排潜力,建立全市总量库,编制总量使用规则。
3.抓实问题整改,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强化高频调度,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加强跟踪问效,定期调度、督查、汇报,做到清单化、责任化、项目化抓实整改,确保按期、保质、彻底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组织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40余家市直单位,围绕辖区、部门、行业领域内所存在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开展了大起底大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并有序进行整改。三是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建设。组织完成“4.26富源等县9个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序堆放事件”水环境影响调查监测,有效化解和科学应对事件产生的舆情风险和环境影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建立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
4.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在全省率先编制印发《曲靖市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率先开展区域环评并推广运用。完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片区和西城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提前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监测评估,为后续入驻企业提供周边污染分布情况、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生态调查数据等成果,为重大项目建设减负增效。切实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对调整后的120家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主要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检查,压减到企检查频次。二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富源县、会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复评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现场评审。组织开展7批次交叉执法检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270个,整改完成率89.64%。曲靖市在2023年全省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二等奖。构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新格局,探索从焦化协会、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和新型建材4个行业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行风政风监督、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辅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业务联络,参与生态环境辅助执法及交流学习。全面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口腔诊疗机构、快递行业核与辐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全市12家动物诊疗机构、46家口腔诊疗机构、39家快递企业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全民宣传教育。策划组织深度采访报道18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5场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5场次,送法进企业40次,主动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882条,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建普法强基志愿队伍,开展环保宣传“六进”活动,做好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全省六五环境日主会场在曲靖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5.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6.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7.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8.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9.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10.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1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13.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14.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5.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6.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5.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6.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7.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8.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9.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10.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1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13.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14.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5.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6.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
17.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比我部门所属单位多1个,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0年上划省级垂直管理,市级预算只包含上划前退休人员经费,填报决算报表时以差额表反映该部分经费收支情况。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3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3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人(离休0人,退休6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3,56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41.92万元,占总收入的84.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27.96万元,占总收入的15.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17.21万元,增长89.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50.14万元,增长135.5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32.93万元,下降7.5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2023年增加了中央和省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县级财政项目经费收入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93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8.04万元,占总支出的26.83%;项目支出24,097.69万元,占总支出的73.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80.90万元,增长79.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80万元,增长1.15%;项目支出增加14,480.10万元,增长150.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导致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根据项目进度支付了中央、省级项目款,导致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8.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9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97.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1.3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示范区创建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2.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2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相关费用支出;
3.2060899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智汇珠源”招才引智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02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垂直管理前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5.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城市建设相关费用支出;
6.2110101行政运行2,158.87万元,主要用于宣威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专项支出;
7.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9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支出;
8.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9.2110105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3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10.2110107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26.4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
11.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03.76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生态补偿、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等项目的支出;
12.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36.1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工作;
13.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87.9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14.2110301大气2,836.93万元,主要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15.2110302水体10,196.79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水源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农村水污染治理工程等水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16.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55.58万元,主要用于医废处置、危废管理等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17.2110306辐射141.23万元,主要用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支出;
18.2110307土壤1,832.69万元,主要用于已关停企业历史遗留污染场地调查评估、耕地土壤安全利用、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等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19.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774.10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物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区域农用地风险管控、污染场地修复等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20.2110401生态保护80.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生态示范区创建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21.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69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出;
22.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7.4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前期工作;
23.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45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24.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428.6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及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25.2299999其他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宣威市西部大开发前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5%。与上年相比增加15,870.44万元,增长128.28%,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根据项目进度支付了中央、省级项目款,数额较大,导致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较上年增长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其中:2013101行政运行184.8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考核支出;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2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相关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其中:2060899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智汇珠源”招才引智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0.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0.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29.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逝世抚恤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8.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88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4%。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7,650.8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参公管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1.0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支出;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110105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30.0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110107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26.4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568.3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生态补偿、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等项目的支出;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99.0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工作;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13.9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相关工作;2110301大气2,836.93万元,主要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支出;2110302水体7,588.04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水源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农村水污染治理工程等水污染防治专项支出;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42.22万元,主要用于医废处置、危废管理等污染防治专项支出;2110306辐射141.23万元,主要用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支出;2110307土壤1,679.69万元,主要用于已关停企业历史遗留污染场地调查评估、耕地土壤安全利用、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等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26.36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物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区域农用地风险管控、污染场地修复等污染防治专项支出;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56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502.7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专项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857.2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及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659.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95万元,决算为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86万元,决算为56.6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9万元,决算为29.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43%,完成年初预算的80.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95万元,支出决算为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86万元,决算为5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9万元,决算为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减少非必要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9万元,下降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4万元,下降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5万元,下降12.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督导指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7.87万元,比上年增加53.72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一是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下沉曲靖市工作提供相关办公条件,增加办公费支出;二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临时举行的业务培训增多,导致培训费增加过多;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环境监测工作业务繁重,实验室耗材费用增加,导致专用材料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30,33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7.63万元,固定资产15,173.5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679.89万元,无形资产680.2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09.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50.0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69.49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465.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0.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2.9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3.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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