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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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发布时间
    2024-10-08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3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生态环境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省、市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各级督察检查反馈及排查问题整改整治工作。一是2016年以来,我县共接到涉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145个,截至202312月,整改完成141个,正在整改4个。二是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和市级生态环境大排查反馈问题,经梳理去后,共检查对象545家,存在环境问题对象308家,环境问题总数735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对象数为299个,已整改问题总数为724个,剩余对象数为9个,剩余问题总数为11个(其中停产2个对象,问题数2个)。三是罗平县2023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涉及问题共61个,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7个,正在整改24个。四是罗平县2022—2023年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涉及问题共29个,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3个,正在整改16个。其中:2023年罗平县大起底大排查发现问题共21个,已整改完成9个,正在整改12个;2022年罗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8个,已整改完成4个,正在整改11个。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推进蓝天保卫。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全面压实属地责任,成立督察检查组、现场工作组开展秸秆焚烧监管工作,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联合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县城区施工工地的管理力度,督促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建成区内11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中海油完成泄漏点检测;采用线上信息收集+线下人工摸排,完成移动源清单排查,完成罗平县疑似涉气未覆盖企业排查(共421家),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共566辆;持续关注市局发出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联合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洒水降温降尘等方式积极应对臭氧超标天气,截至1130日,罗平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24天,优224天,良97天,轻度污染天数3天(臭氧超标),优良率99.1%。二是持续碧水攻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县级饮用水源地龙王庙保护区区划调整工作、阿岗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提高治理能力专项整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验收销号,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卫生院、民营医院)完成整改工作;开展南盘江、黄泥河、西门河、多依河、清水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口40个,编制并印发《罗平县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环保督察反馈云南省优良水体比例设置不高,设置不严问题县级、市级验收工作;罗平县涉及2个国控断面(喜旧溪河长底大桥、南盘江三江口)、3个省控断面(阿岗水库坝中、多依河多依、黄泥河乃格),水质均达标或优于功能区要求,优良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王庙水库水质达类,水质水量达标率均为100%;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季度开展监测,均达功能区水质要求。三是落实净土清废。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加大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尾矿库风险防控及分级监管,完成罗平县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现场验收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罗平县常家湾片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罗平县以堵勒村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推进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罗平县暨广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含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实施,加强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监管;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时调度全县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数量,持续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监管,督促指导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4家医疗机构完成2022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工作,对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同时督促指导4家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考核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委托编制《曲靖市罗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并印发《罗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完成122023年新增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12023年新增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截至目前,行政村治理率74.68%,收集处理率18.18%;指导乡镇完成4个黑臭水体分别是罗平县阿岗镇舍得村水塘、罗平县阿岗镇小平寨水塘、罗平县九龙街道中和普村中心塘、罗平县九龙街道旧州村排水沟治理,并完成县级验收工作;有序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资料收集、现场调研及地下水取样工作,开展地下水涌水水质超标排查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梳理146家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并及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督促其限时办理。

3.加强环境管理,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一是建立重点项目决策提前介入机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环境功能区规划,从项目选址到落地生产,全过程跟踪服务。全年参加县政府及以上要素保障部门召开的项目协调会议及现场办公会40余次。二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门槛,从源头防控污染,助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年累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5个,环境影响报告书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3个,为上级出具项目初审意见3份;三是严把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效杜绝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和治理措施不落实等现象的发生,督促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核查18个,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四是配合市局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组织全县企业参加市局召开的培训会3次,指导督促93家持证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环境台账管理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工作,罗平县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单位共827家,其中重点管理19家,简化管理74家,登记管理734家。五是开展核与辐射执法监管工作,督促辖区内7家快递行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出动10余人次对纳入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6家使用辐射装置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全县范围的3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2023年度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工作。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派出执法人员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执法技能、执法装备培训,参与实战比武、执法大练兵及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荣获市级比武竞赛集体一等奖,2名先进个人三等奖的优异成绩。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检查各类企业181次;联合开展噪声专项执法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烧烤餐饮油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废旧物品回收站环境卫生摸排等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16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信访投诉,通过“12345”市长热线管理平台、云南省智慧信访信息平台、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平台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件92件,目前已办结90件,正在办理2件,办理情况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4.22万元,占总收入的60.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39.96万元,占总收入的39.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6.84万元,增长7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6.84万元,增长86.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50.00万元,增长51.0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招考录用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二是本年增加了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罗平县暨广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含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资金收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3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60万元,占总支出的39.12%;项目支出992.41万元,占总支出的60.88%;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4.43万元,增长60.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79万元,增长8.29%;项目支出增加565.64万元,增长132.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招考录用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增加了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罗平县暨广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含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资金支出,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3%;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7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2.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17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经费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生态环境监测运行补助经费支出。

3.污染防治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725.05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罗平县常家湾片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罗平县暨广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含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经费、罗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经费支出、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资金。

4.自然生态保护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57.4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及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14.96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36%。与上年相比增加516.84万元,增长86.5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招考录用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增加了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其中: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3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96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9%。其中: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85.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支出;2110307节能环保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土壤支出341.62万元,主要用于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4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9.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9万元,决算为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9万元,决算为5.6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9元,支出决算为9.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69元,决算为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50元,决算为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增长6.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3万元,增长17.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接待,所以接待费比去年增加0.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监察执法等工作和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主管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8万元,比上年增加8.18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本年招考录用人员导致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资产总额10,337.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0.77万元,固定资产979.8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756.9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301111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