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 发布时间
    2024-10-08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301000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参与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窗口接件、参与现场核验勘察以及打证核发;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管执行;负责中心城区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屋信息查询,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查核系统;负责中心城区房屋权属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和合同备案;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刘本芳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定期对全市烂尾楼项目进行逐个分析研判和实地调研指导,增强依法整治力量,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参照省级工作机制,并结合曲靖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府院联动、议事协调、工作衔接、挂联包保、问题交办、工作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法院支持、市县(市、区)联动的工作局面;三是认真指导盘活复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准确掌握有关烂尾楼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审批情况、存在问题、项目进展和涉法涉诉等底数,实行建档立册、挂账销号管理,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专班制定一楼一策清理整治方案,为盘活复工奠定基础。目前,全市19个烂尾楼项目,已交房办证16个,其中:2个项目无需交房麒麟区中天广场、建宁金都。全市烂尾楼交房交付率94.12%,全省排第5名。

2.保交楼工作推进情况。曲靖市保交楼项目6个,应交房2772套,已交房2772套,交房率100%,在全省率先完成保交楼任务(其中,第一批保交楼项目为曲靖恒大绿洲1790套、麒麟区金湖尚居一期41套、罗平金桐花苑230套,合计2061套,已交房2061套,交房率100%;第二批保交楼项目为罗平县福居名苑154套、罗平县中科丽都322套、陆良县财富佳苑235套,合计711套,已交房711套,交房率100%)。

3.恒大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曲靖恒大绿洲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61800.00方米,住宅3099套,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1295爆雷前已竣工交付;二期696套通过资产处置和业主自筹2万元于202210月已竣工验收并全部交房;三、四期1108套已于12月竣工验收,125日启动交房领证。

4.认真进行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按照省级八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要求,曲靖市制定了《曲靖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市级成立了曲靖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班),并于20211015日市级八部门组织召开了曲靖市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动员大会,市级八部门会上对曲靖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和部署。2023年度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办理房地产市场秩序信访投诉684份,680份已办理回复,4份目前正在处理中。

5.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2023年计划新增实物配租1430户,截至目前已新增实物配租1184户。2023年租赁补贴计划发放2118户,截至目前已发放租赁补贴2193户。20231月至今,对中心城区(麒麟、经开区、市保投)670户公共租赁住房入住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其中524户通过,待审67户;对360户租赁补贴发放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复审复查,对10户申请租赁补贴人员进行了审查。

6.做好房地产业支撑GDP三项指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通过函的形式,及时将经济指标任务建议数分解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督促各地落实经济指标任务。制定房地产业三项指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采取挂、包、帮的工作措施,分9个工作组,下沉到各县(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点对点地指导帮助。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的力度,做好项目入库和在库项目的跟踪管理,对在库项目认真分析、跟踪统计上报情况,对未入库项目及时联系,搞好服务,掌握未入库的原因,积极帮助协调入库,努力充分发挥项目拉动投资和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但在受房地产金融环境收紧、建造成本大幅上涨、新冠疫情、恒大事件等多重因素影响下,2023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380.00元,同比增长6.2%,较去年收窄33.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41.3个百分点,绝对值和增速全省排名第二、第三;2023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2034700.00平方米,同比下降2.7%,较去年收窄24.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1.9个百分点,绝对值和增速全省排名第二、第四。2023年力争完成15000.00万元的房地产投资。

7.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目前,全市119个在库项目均设立了预售款专用账户;全年累计审批264次,涉及商品房预售资金总额2760.00元。二是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依法依规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和资料。2023年共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5张,预售面积11924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79400.00平方米,共7179套。同比预售许可增加3件,预售面积增加103200.00平方米,住宅减少531套。

8.规范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开展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整改方案的通知》,2022919日至2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组成四个督促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阶段性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情况采取四不两直实地走访与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通过此次督促检查要求各地务必尽快整理完善基础数据,完善存在问题清单,制定出科学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打折,做到国有房租减免应免尽免、不落一户;二是认真做好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日常办理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05宗,面积123800.00平方米。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交存情况。我市于2006年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2023年中心城区共交存维修资金1579.00万元;使用情况。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76.98万元。目前正在申请使用过程中的物业小区有:鑫康园、巧克立公寓;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为保障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采用定存方式,确保维修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各专户管理银行最大限度提高定存利率上浮幅度。20231231日共产生增值收益1381.00元,自2021年起活期收益按季分配至业主分户账,定存收益按年分配至业主分户账,已分配收益116.00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理所、管理所、交易所、租赁所、商管办、信息办、维修基金办、测绘队、保障办、党务办公室、法规办公室、计划财务办公室、档案管理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90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27增长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息化建设掌上平台软件更新及维护费22.00万元,曲靖市经济运行分析咨询服务费11.00万元,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21.00万元,导致经费随之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7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息化建设掌上平台软件更新及维护费22.00万元,曲靖市经济运行分析咨询服务费11.00万元,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21.00万元,导致经费随之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98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11万元,占总支出的64.35%;项目支出350.73万元,占总支出的35.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55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更换电梯工程实施完成验收结清相关款项为55.52万元,2023年信息化建设掌上平台软件更新及维护费22.00万元,曲靖市经济运行分析咨询服务费11.00万元,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21.00万元导致经费随之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12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4人,工资及相应计提的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5.67元,增43.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更换电梯工程实施完成验收结清相关款项为55.52万元,2023年信息化建设掌上平台软件更新及维护费22.00万元,曲靖市经济运行分析咨询服务费11.00万元,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21.00万元,导致项目经费随之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3.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22元,占基本支出的8.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专项经费345.24元,主要用于更换电梯、2023年信息化建设掌上平台软件更新及维护费、曲靖市经济运行分析咨询服务费、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

2.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4.4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党政储备人才生活补贴

3.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09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4%。与上年相比增加28.27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息化建设掌上平台软件更新及维护费22.00万元,曲靖市经济运行分析咨询服务费11.00万元,烂尾楼办公相关经费21.00万元,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2023年党政储备人才生活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用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4%。主要用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项目支出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致,主要原因是中心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是非叁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8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28万元,固定资产267.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4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3年底预付账款2.61万元,为便于群众办事,中心办公楼用的水电预付款项;其他应付款7.48万元,全部为以前年度职工购房款以及扣发的职工工资。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房管中心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房地产管理业务方面等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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