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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灌区管理局始建于2000年12月,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曲靖灌区管理体制核定编制请示的批复>通知》(曲编〔2000〕20号),曲靖市编委同意将曲靖灌区水务管理局更名为曲靖灌区管理局,副县级,隶属于曲靖市水务局管理。
曲靖灌区管理局单位性质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建设管理南盘江上游至沾益区东风闸,下至陆良县西桥闸河段,沾、曲、陆坝子六座水库和水库干渠。(这六座水库分别为:水城、潇湘、西河、白浪、花山、汤皮亮水库),灌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计划、申报、下达、批建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灌区工程的维护、养护、岁修及蓄水、调水,保证灌区水利工程建设及已建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陆良县、沾益区、麒麟区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为盘活曲靖灌区水利国有资产,理顺整合水利国有资产关系,加快曲靖灌区及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步伐,2004年6月22日,经曲靖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按照政府领导、市场运作、公司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原则,组建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留曲靖灌区管理局继续行使职能,人员身份不变,人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工商部门批准并办理注册登记,2004年8月6日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作。曲靖灌区管理局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曲靖大型灌区2023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3年6月底完成了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总投资9,002.93万元,2023年7月24日开工建设,根据曲财建〔2023〕59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下达了中央资金7,200.00万元,省级资金900.00万元,资金已到位。截至12月底,对12条渠道及相应的渠系建筑物进行全面改造,渠道总长30.376km(其中:沾益片区8.679km、麒麟片区10.07km、陆良片区11.627km)已经完成。
2023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涉及陆良县大莫古镇、小百户镇、马街镇、芳华镇、板桥镇及麒麟区越州镇,可改善灌溉面积13340亩,新增灌溉面积7980亩,排涝保护面积15.9 km2,每年可节约用水760,700,000m3,年新增粮食产量573,290,000kg。
2.曲靖大型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2年7月底完成了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总投资10,006.25万元,2022年8月10日以曲灌﹝2022﹞10号下发了开工通知,7月1日中央预算内资金3,182.92万元到位。截至12月底,45.932km长的干支渠已经完成。
2022年项目实施需完成主要工程量:明挖土方268,700立方米,淤泥开挖17,800立方米,石方开挖3,100立方米,土石方回填221,900立方米,土夹石填筑(堤顶道路)83,600立方米,浆砌块石201,800立方米,抛石28,700立方米,混凝土浇筑7600立方米,钢筋制安3.02t,直径50毫米塑料排水管22236米,300g土工布2091平方米,土石围堰34,100立方米,砂浆抹面49,600平方米。
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涉及陆良县大莫古镇、小百户镇、马街镇、芳华镇、板桥镇及麒麟区越州镇,可改善灌溉面积20080亩,新增灌溉面积10992亩,年新增粮食产量6,432,00千克,年新增灌溉效益971.33万元,年可节水2,947,000立方米。
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3年8月竣工结算,本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使区域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为项目区农民群众带来实际效益,其带动作用明显。工程实施后将会大大地提高水资源利用价值,使区域用水分配日趋合理,水资源浪费和供水不足的矛盾得到解决,将促进项目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技术、水利管理与经营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意义深远而广泛。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灌区防洪、排涝能力,促进了群众改良土地、保土耕作等,使田间水土得到保持。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3.曲靖市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8,810.14万元,设计总工期28个月。工程于2020年7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曲靖市财政局于2020年11月18日以曲财建〔2020〕196号文下达中央资金3,200.00万元;2021年5月27日以曲财建〔2021〕47号文下达中央资金3,848.00万元,;2022年9月19日,以曲财建〔2022〕132号文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881.00万元。2022年,资金共到位7,929.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48.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881.00万元,2023年底,市级配套资金到位399.00万元。
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曲靖市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所有批复建设内容,今年主要完成主坝,东副坝顶、坝坡整修工程,绿化、水保以及其他零星工程,从2020年7月开工至2022年10月完工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24710.73 m³,C10混凝土防渗墙造孔3989.64平方米,C10混凝土防渗墙浇筑 3998.32平方米,混凝土6601.49立方米,浆砌石1893.55立方米,干砌石 1286.30立方米,帷幕灌浆钻孔59661.11米,帷幕灌浆 50533.49米。
2023年12月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通过帷幕灌浆、防渗墙等工程措施,堵住坝脚漏水点,使倒滤体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除去病根,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并通过改造输水隧洞、新建供水管道等,完善供水管网系统,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提高了农业、工业和生活供水效率,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的灌、排水条件,使大坝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地方旱涝灾害;并通过配套渠系、管道等建筑物,完善渠、管道管护,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真正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的灌、排水条件,使大坝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地方旱涝灾害;并通过配套渠系、管道等建筑物,完善渠、管道管护,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真正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4.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补助经费300.00万元,5月份到位。该工程主要近期以黑滩河水库为主水源,向白浪水库、花山水库、西河水库、水洞山水库供水,远期水源为德泽水库,形成五库连通,实现水资源互联互通的目标。
项目总投资估算162,000.00万元,主要建设6条输水通道(含1条河道治理、1座泵站)、2座水闸改造。输水线路总长72.487km,其中埋管61.515km;隧洞6段,总长10.542km;箱涵2段总长0.25km;顶管0.18km;1座泵站。
项目于2022年2月9日启动前期工作,于当年6月完成勘察设计公开招标,11月10日市发改委、市水务局批复了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完成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批复;环境评价影响正在开展踏勘工作。
5.曲靖灌区管理局维修养护潇湘淹没补助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潇湘大禄碑村淹没补助。
6.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引连调水工程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该项目专项资金发行主体是曲靖灌区管理局,项目实施主体是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专项资金下达时曲靖灌区管理局拨入至专项资金账户,后转至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们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水库枢纽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工程管理科、财务科、安全科、水质检测中心和水政监察大队和6座水库:花山水库、白浪水库、水城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汤皮亮水库。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灌区管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1人(离休0人,退休9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为曲靖灌区管理局单位保障用车2013年6月购入,现折旧已提足,但仍在执行各水库库区巡查及曲靖办公点与水库和县区工地之间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5,66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59.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470.94万元,增长28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66.56万元,增长287.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4.38万元,增长0.001%。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央资金7,200.0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曲靖大型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经费4,810.78万元至2023年继续使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72.89万元,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经费500.00万元,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394.52万元,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级专项经费860.35万元,潇湘水库大碌碑淹没补助10.0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00.0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工程建设资金475.50万元,政府性基金1,035.40万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专项资金利息,2022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不足,由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入资金4.38万元,同比上年变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5,66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35,663.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70.93万元,增长287.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项目支出增加26,470.93万元,增长287.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央资金7,200.0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曲靖大型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经费4,810.78万元至2023年继续使用,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72.89万元,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经费500.00万元,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394.52万元,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级专项经费860.35万元,潇湘水库大碌碑淹没补助10.0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00.0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供工程建设资金475.50万元,政府性基金1,035.40万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专项资金利息,2022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不足,由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入资金4.38万元,同比上年变动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灌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主要原因分析:曲靖灌区管理局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财政只拨入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维修养护,部门决算报表中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灌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63.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663.8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7,200.00万元,用于曲靖灌区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4,810.78万元用于曲靖灌区2022年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第五批省内预算基本建设资金72.89万元,用于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第九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500.00万元,用于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经费;2022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不足,由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入资金4.38万元;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860.35万元,2023年市级配套资金394.52万元,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市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10.00万元,潇湘水库大碌碑淹没补助;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00万元,用于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利息475.50万元;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该项目专项资金发行主体是曲靖灌区管理局,项目实施主体是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专项资金下达时曲靖灌区管理局拨入至专项资金账户,后转至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性基金1,035.40万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专项资金利息的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466.56万元,增长79.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7,200.00万元,用于曲靖灌区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4,810.78万元,用于曲靖灌区2022年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保障提升引连调水工程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84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0%。2023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7200.00万元,用于曲靖灌区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4810.78万元用于曲靖灌区2022年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第五批省内预算基本建设资金72.89万元,用于20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第九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500.00万元,用于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经费;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860.35万元,2023年市级配套资金394.52万元,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市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10.00万元,潇湘水库大碌碑淹没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曲靖灌区管理局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财政只拨入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维修养护,部门决算报表中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灌区管理局资产总额94,94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9.64万元,固定资产272.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6,893.53万元,在建工程33,326.24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65.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2年和23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是增加了中央资金12,010.78万元,部分项目尚在建设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曲靖灌区管理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24.0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本性支出21,035.40万元。
绩效评价涉及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固定资产金额为固定资产原值,因曲靖灌区管理局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防汛抗旱类项目等,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32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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