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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3.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5.对全市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
2023年,本单位监督工程项目30项,监督总面积约2037200平方米;其中新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5项,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本单位监督人员外出抽查、巡查工程190次,发现问题345条,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监督抽查、巡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了工程质量隐患,起到了较好的监督督促作用,使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稳中有升。
2.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
2023年,本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7个,备案工程面积约259800平方米。
3.依法依规,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2023年,本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共受理政府热线、来电、来访等工程质量投诉47起,至今已全部办结。
4.配合局质安科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2023年,配合局质安科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办理消防验收4个,消防验收备案1个,消防设计审查7个;指导县(市、区)开展消防验收4个,组织消防培训1次。
5.认真开展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2023年,本单位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组织18人次分别对包保的马龙区、沾益区建筑工地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共检查18个项目、发现56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上报,并要求当地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6.认真完成3家企业建筑业产值包保指导工作。
7.组织7名技术骨干和2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曲靖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认真组织开展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于9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开展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目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工作已在各个在建住宅工程项目上落地,做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有专项方案,监理有细则,榜样引路,措施跟上,坚持标准,严格工序验收,强化分户验收,为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9.认真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抽查企业74家,在建工程项目82个,发现各类问题共计308条。
10.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测企业13家,发现问题42条。
11.严格按照营商环境及工程建设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竣工联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及时进行数据信息上报。
12.组织开展全市烂尾楼项目质量管控督导工作。
按市住建局的安排,对全市20个烂尾楼建设项目开展了2轮督查指导工作。
13.加强对全市工程质量监管和对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1)按照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并结合曲靖市实际,代市住建局拟定和出台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曲靖市2023年度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文件5份,印发到各县(市、区)进行贯彻落实。
(2)印发《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绿色发展的通知>的工作提示》(〔2023〕4号)到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贯彻落实。
14.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本单位派出23人次参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2)本单位派出4人次对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取得相应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抽查2家单位,发现问题2条,已现场要求企业整改。
(3)按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成立“乐活印象园烂尾楼项目”质量监督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局处置专班,安排专人进驻工地,强化“乐活印象园烂尾楼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完成市局专班安排的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下设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室、监督一室、监督二室、监督三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其中有1人为“珠源佰人计划”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65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88万元,增长1.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8万元,增长3.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90万元,下降100.00%。收入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小幅上涨引起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小幅上涨和增加了“珠源佰人计划”党政储备人才挂职补助及生活补贴;二是单位自有资金未通过其“其他收入”科目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65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39万元,占总支出的98.94%;项目支出6.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29万元,增长3.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8万元,增长2.43%;项目支出增加6.91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珠源佰人计划”党政储备人才挂职补贴及生活补助4.4万元及用单位自有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2.5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7.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4%,人均公用经费1.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党政储备人才挂职补助及生活补贴4.4万元(财政拨款),本单位职工社保费2.51万元(单位自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19.78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小幅上涨导致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增长和增加了“珠源佰人计划”党政储备人才挂职补贴及生活补助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挂职补贴及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检查工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等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1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7万元,固定资产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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