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3801000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能源行业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审批(审核)、竣工验收监管、危险源鉴定、产能确认的审核上报和审批。
4.贯彻执行能源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能源产业信息化工作;组织能源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电力需求管理、运行监管协调和电力行政执法。
6.组织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煤制燃料工作,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7.负责能源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运行保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8.负责以煤矿应急救援为主的能源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9.组织推进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拟订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政策。
10.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配置、财税体制、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1.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市、区)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能源产业各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12.完成省能源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全市能源行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系列三年行动、“310”工程等重点工作目标,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建设,不断夯实能源设施基础,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能源经济运行保持平稳。今年以来,全市能源行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扎实抓好稳增长促发展各项工作,推进能源经济平稳运行。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深刻汲取2022年全市煤矿事故频发多发教训,在国家、省矿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国家矿山安监局督导帮扶为契机,结合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全市“安全稳定建设年”为载体,深入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扎实开展安全“体检”、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防治,突出抓好瓦斯超限专项整治和水害防治,狠抓作业点面和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管控,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能源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扎实做好大中型水电站汛前、汛中、汛末安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电力电网、油气长输管道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能源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积极应对汛期极旱、电煤保供艰难、电力需求高速增长的严峻形势,牢牢守住“决不拉闸限电”的底线,发用电量保持快速增长,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增长提供了关键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电煤保供部署要求,坚决扛牢电煤保供政治责任,不断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奖惩激励,安全有序释放煤炭产能,有力保障电煤供应,2023年累计保供电煤93510000吨,完成省级下达任务10760000吨的86.91%,中长期合同履约率首次超过80%;火电发电244.46亿千瓦时、占全省的46.45%、同比增长73.14%,增发103亿千瓦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能源投资科、综合科、电力科、政策法规科、煤炭科、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科、安全监管科、节能环保和技术装备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能源局。
纳入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1,78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89.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88.95万元,增长1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88.95万元,增长15.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电煤保供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1,78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77万元,占总支出的2.97%;项目支出50249.50万元,占总支出的97.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37.11 万元,增长11.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6.88万元,下降9.78%;项目支出增加5,703.99万元,增长12.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电煤保供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9.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49.5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主要是曲财建〔2023〕28号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486.92万元、曲财指〔2023〕84号驻矿监督管理专项经费402.70万元、曲财指〔2023〕84号驻矿监督管理专项经费300.00万元、曲财指〔2023〕50号煤矿安全生产购买第三方隐患排查专项资金297.40万元、曲财指〔2023〕84号驻矿监督管理专项经费99.96万元、曲财指〔2023〕235号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专项资金97.60万元、曲财行〔2023〕99号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55.80万元、曲财建〔2023〕93号“矿山安全科技进云南”活动经费50.32万元、曲财建〔2023〕184号苏文艺死亡一次性抚恤资金23.81万元、曲财建〔2023〕185号“310”工程2季度考核奖励经费20.00万元、曲财建〔2023〕82号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奖补经费10.00万元、曲财建〔2023〕10号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8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37.11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电煤保供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及公务员考核奖励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89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0%。主要用于能源行业管理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40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考核奖励及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2万元,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8万元,决算为13.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82%,完成年初预算的9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4万元,决算为8.9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18%,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8万元,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4万元,决算为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严控、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0万元,下降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0万元,下降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3.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严控、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09万元,比上年减少16.3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40.69万元、差旅费26.00万元、福利费21.71万元、工会经费19.49万元、办公费1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3万元、公务接待费8.90万元、培训费5.80万元、会议费3.2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能源局资产总额2,25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9.09万元,固定资产629.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1.8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能源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公共卫生领域具有根据外部效应和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3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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