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01000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负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培育、管理和依法合理利用。建设优质乡土树种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大径级木材战略储备资源;
4.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5.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林业实用先进技术。开展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宣传;
6.对在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采集、放牧、宿营、拍摄影视剧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7.制止辖区内破坏自然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林草局《开展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落实“1+2+1”工作方案》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科学谋划施策,扎实有效地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职责,较好地完成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
1.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中心工作。海寨林场党总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林草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着力抓好党总支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提升全场工作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一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总支负责人和各科室/林区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三是以“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为抓手,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党支部建设;四是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专题会,扎实做好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五是选派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班子成员建设;七是建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优服务、马上办、强执行”的优良作风。
2.多措并举、打好防灭火攻坚战。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海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把责任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采用无人机巡航护林,进一步提升技防手段;增加临时护林员到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协助防火工作,森林防火高风险期安排机关非扑火队员下沉到林区一线协助开展火源检查、防火宣传等工作,组建扑火队伍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创新突破人防模式;场指挥部与沾益、麒麟、马龙区签订联防协议,各林区与周边行政村、友邻单位及企业签署联防联动协议,联防联控更加紧密;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预防力度,确保预防工作落实到位。
3.织密林草资源管理网格,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一是不断加强林长制建设,建成“场、林区、管护站”3级林长体系和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等4项制度;搭建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层层签订森林管护责任状,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完成49700亩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优化123100亩省级公益林工作;完成2023年度退化林修复评估上图任务33000亩。市级林长完成巡林5次,推动林场解决瞭望塔重建、智慧林场建设等实事,场级林长常态化开展巡林护林工作,林长制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完成2023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人工造林计划任务2000亩。四是审核上报占用国有林地报件共3件;输电线路通道障碍木报批清理1001株;查处林草违法违规案件8件,缴纳罚款4.67万元,补种林木811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470平方米。五是完成松材线虫春秋季普查工作1次,共计普查面积231500亩;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检测面积4894500亩,寄主总面积204000亩,发生合计12000亩,发生轻度11000亩,发生中度9700亩,防治费用12.12万元;调查苹梢鹰夜蛾突发情况,为害面积4265.55亩,安装黑光诱捕杀虫灯62盏,无人机飞防3066亩。六是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共10次,包括松材线虫疫情防控及春秋季普查工作、林业信息化网课、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培训、林长制相关业务知识及技术培训、林长通APP使用、综合素质提升等,共计400人次,旨在提高全场职工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七是对海寨林区600亩新造幼林地、800亩封山育林地、200亩经济林实施抚育管理、中耕施肥;完成海寨林区义务植树工作,人工造林50亩,栽植湿地松1600株。八是滴滴水林区灾害木清理采伐面积42.6亩,采伐株数29株;九龙山林区枯死木清理采伐面积425.25亩,采伐株数8964株;九龙山林区森林抚育采伐面积3253.35亩,采伐株数152720株。
4.突出民生保障,改善林区工作环境。积极筹措资金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按照“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强辖区内管护站、瞭望台、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重建811、815瞭望台和下东山林区坝上管护站;对贡山管护站、洋洞管护站、窑湾管护站进行维修;建设滴滴水管护站消防水池;完成上东山、下东山、西山林区共计15公里防火通道建设;完善了5个林区党群活动室设备配置;2023年度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分别在滴滴水林区、九龙山林区、海寨林区实施,各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5.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智慧林场”建设。为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由传统向数字现代化管理改变,经过多次实地勘查和专家评审充分讨论,于2023年7月完成智慧林场设计方案,报建设“数字曲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后,启动海寨林场智慧林场项目建设。
6.三宝科技服务用房项目稳步推进。自2022年4月成立海寨林场三宝科技服务用房建设领导小组以来,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在每次总支扩大会议上通报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于2022年8月复工,现已完成砖砌体工程及内外墙毛粉、窗子安装、防火门安装工程,剩余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九龙山、五台山、上东山、西山、海寨、滴滴水、下东山7个营林区22个森林管护站,场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计划财务科、生产技术科、森林防火科、后勤科、基建管理科、资源林政科、工会9个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0人(离休0人,退休16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原因:车辆为森林消防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3,73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3.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2.76万元,增长10.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2.76万元,增长10.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林长制补助经费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和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经费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3,73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35万元,占总支出的75.40%;项目支出918.30万元,占总支出的24.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03万元,增长8.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9.26万元,下降5.99%;项目支出增加479.29万元,增长109.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由于人员减少29人;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新增林长制补助经费260.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00万元,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4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5.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本年度支出14.19万元,主要用于帮助遗属解决生活困难。
2.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本年度支出292.95万元,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包括临聘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森林管护公用经费以及林区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的修复。
3.林长制补助经费,本年度支出260.00万元,主要用于林场信息化建设。
4.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本年度支出112.16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防灾减灾支出,其中,国土绿化支出造林补助100.00万元用于人工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2.16万元,用于建设义务植树基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0.00万元用于苹梢鹰夜蛾虫害治理。
5.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本年度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协防人员劳务费支出和林区防火隔离带修复支出。
6.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本年度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瞭望塔更新改造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7.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年度支出109.00万元,主要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区管护站维修翻新和深水井建设。
8.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本年度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下东山林区坝上管护站重建。
9.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经费,本年度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全地形森林消防摩托车,增强林区队伍机动能力,提高巡护效率,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3万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林长制补助经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479.29万元,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79.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1%。主要用于天保工程管护和林长制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3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支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支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下东山林区坝上管护站重建和森林防灭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管控公务接待经费,按照有利公务、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精简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8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8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未改变,但接待人次增长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我单位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但我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备有13辆森林防火车,所有车辆运行资金从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列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调研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资产总额18,71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7.35万元,固定资产8,603.3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153.85万元,无形资产594.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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