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布时间
    2024-09-30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5101000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4.16省厅预防事故座谈会精神,抓实事故预防、城市交管、秩序净化、便民服务四项重点工作,做强科技赋能、基层基础、执法规范三项基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双百行动、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夏季交通安全整治、新一轮百日攻坚、冬春攻防等系列行动,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受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226起,造成280人死亡,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85起、下降18.86%,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人、下降1.4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4起。

1.优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事故预防

(1)坚持党政统领,强化协同联动。一是高位推动。二是部门协同。三是整体联动。四是帮扶督导。

2)找准风险重点,深入研判推进。一是找准重点。二是研判推进。三是挂牌整治。

3)紧盯源头隐患,强化动态防治。一是严防高风险驾驶人。二是严查重点车辆。三是严治风险隐患路段。四是严管高风险企业。五是严格督查问效。

4)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做优宣传教育。二是做好警示提示。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四是做实举报奖励。

2.紧盯四项重点,深耕交警主业

(1)坚持点线面结合,实现立体管控。一是守住点。二是护住线。三是控住面。

2)坚持严查严管,突出常态长效。一是严管重点车辆。二是严查重点违法。三是健全管理机制。

3)坚持精细治理,深化城市管理。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二是优化交通组织。三是开展综合整治。

4)坚持便民利民,深化改革创新。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二是严格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

3.夯实三项基础,强化交管要素支撑

(1)加强科技赋能,深化实战应用。

2)加强典型引路,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做实4个十百千工程。二是开展规范化交警中队、标准化交通安全劝导站创建。三是强化公安交管八项基础工作。四是科技信息化示范引领。

3)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快速高效。一是深化预知预警。二是强化联勤联动。三是加强应急处置。

4.深化一个引领做实工作基础保障

一是突出党建带队建。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打造特色品牌。四是整合监管力量。五是严格执法考评。六是强化专项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督察分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大队、事故对策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宣传教育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机动大队、高速公路调度管理中心、车辆管理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和五大队。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曲靖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原因是:2006年,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核定曲靖市公安局编制和编制控制数的通知》(曲编办〔2006〕26号),核定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419名,当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有人数为419人,并未超编。2007年4月,公务员登记工作开展后,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公安系统专项编制的通知》(曲编办〔2007〕14号),下达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编制185名用于核销市自定编制185名。减少编制234名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总编制为185名,随着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职实有人数远大于编制数。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7人(离休0人,退休107人)。

实有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817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70.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6.46元,增长6.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6.46元,增长6.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8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2.68万元,占总支出的37.34%;项目支出11581.66万元,占总支出的62.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4.39万元,增长1.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7.66万元,增长10.53%;项目支出减少323.27万元,下降2.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主要是支出包含上年结转314.21万元二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871.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2.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81.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车管业务工作专项4698.20元,主要用于车辆、驾驶员的落户、变更、转移、考试等业务办理费用支出;

2.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386.65元,主要用于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整治事故黑点等费用支出;

3.交通秩序管理专项417.92元,主要用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4.交通安全宣传专项350.00元,主要用于进校园、进社区、下乡镇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交通科技信息化专项1724.65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网络线路租赁等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

6.民警教育培训49.90元,主要用于民警集中开展的各类专项业务技能培训支出;

7.物业管理专项425.00元,主要用于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保、环境、卫生保洁等费用支出;

8.警务辅助人员专项2650.15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9.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770.40元,主要用于执法(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购置支出;

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101.00元,主要用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支出;

11.遗属生活补助资金7.79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0.1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上年相比增加121.52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50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5%。其中:行政运行5,247.0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25.05元,信息化建设1,724.65元,执法办案6267.95元,其他公安支出142.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4.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5.5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98万元,死亡抚恤173.57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交及死亡抚恤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0.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4.5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77元。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其中:住房公积金428.82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万元,决算为20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198.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87%,完成年初预算的28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2.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完成年初预算的2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19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上级补助收入,而支出包含从上级补助收入中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4.10万元,下降3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4.73万元,下降3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2万元,增长37.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一是交警支队严格按照财政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核算规定,在保障执法执勤车辆正常运转的同时,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二是2023年度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上级部门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单位之间参观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综上,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主要用于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检查工作、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11万元,比上年减8.72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制度规定,交警支队在保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坚持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公用经费较上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办公、水电、零星维修维护、会议等运行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33040.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4.79元,固定资产26403.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46.70万元,无形资产2945.1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9.8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8.3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858项,账面原值732.5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73;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0.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2.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2.1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主要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等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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