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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以及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按照“用旅游促进文化繁荣,为旅游植入文化内核”的思路,坚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幅提升优质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拓展文旅发展新业态。力争全年实现接待游客数量同比增长12.00%;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10.00%;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00%。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135.00亿,同比增长25.00%;创建国家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
1.以强化党的建设为引领,为文旅队伍人才培养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教育。依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文化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廉洁从政防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促使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新进步。三是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加强主流思想的宣传,不断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为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文旅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干部选拔任用作为激励广大干部尽心履职的重要措施,根据干部调研和日常干部表现,积极推荐干部提升和交流任职。
2.以促进文旅融合为导向,全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旅游品牌宣传推介。围绕“现代康养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历史文化体验”等主题,重点推广温泉度假、旅居养老、花海观光、民族风情、铜商文化等专线旅游产品;强化与主流媒体合作,激发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逐步提升曲靖文化旅游线上知名度和关注率。二是常态化推进品牌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两高两新”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推进“麒沾马”中部现代康养旅游区、以罗平为龙头的南部休闲观光旅游区、以会泽为核心的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建设,谋划重点建设项目,加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高品质酒店等级旅游民宿创建。三是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力争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旅游开发,切实提升文旅产业招商工作实效,在抓实项目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梳理、包装2023年重点招商项目。结合参加旅交会、文博会、进博会等,高标准筹划文旅招商及高品质酒店专题招商活动。四是积极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旅游工程建设。紧盯把曲靖建设成为国际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不断拓展深化已上线的A级、非A景区上线素材,完善提升“游云南”APP曲靖板块,推进要素资源优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加快推进景区视频及安全监控管理、应急救援等系统建设,继续推进爨文化旅游小镇、罗平鲁布革旅游小镇、师宗五龙水生态旅游小镇、马龙雲泉乡村振兴示范园等文旅小镇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电子闸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脸识别、全息影像、智能引导等技术在小镇应用。
3.以精品创作为牵引,全力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一是积极开展活动赛事。做好2023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云南省戏剧曲艺汇演,争取获得“传承奖”或“示范奖”;办好2023年艺术创作会、2023年新农村文艺汇演暨第九届新剧(节)目展演;做好非遗传承普及,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进公益文化服务;着力打造重大主题展览,展现时代风貌,举办2023年省级展览1次、市级展览4次;丰富馆藏精品,提升藏品服务质量,做好美术作品征集活动;全力推进公共艺术普及活动,打造美育课堂,将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与培训活动(线上线下)不少于12场;加强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活化艺术作品价值。二是推动文艺创作。紧跟时代脉搏,狠抓文艺创作,加强艺术人才培养;完成大戏剧本《父亲牛汉》的修改提高,形成较高质量的戏剧文本。创作、排练小戏《婆媳风波》《逼侄赴科》,花灯歌舞等4个滇剧、花灯剧目,备战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组织创作、编排2组时长约90分钟的形式多样的综艺节目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戏曲进景区”。
4.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做好示范区国家复核准备。对全市2019年—2021年国家下达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摸底情况与财政局联合下文督促资金项目落实;拟制迎接国家复核的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复核工作进行部署,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抓好整改落实,梳理准备复核迎检路线,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二是持续抓好公共文化强弱项补短板工作。对全市基层业余文艺演出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我市基层业余文艺演出团队档案,拿出支持措施和办法;为部分基层业余演出团队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公共文化设备;按照创文要求,在主城区建设部分城市书房(文旅空间);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扎实抓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办好第28届青少年曲艺故事比赛、历史文化讲坛及各类绘画、摄影展;认真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彩云之南等你来”“全民艺术普遍”等活动,按照年度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演出比赛等活动。四是扎实抓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按照《曲靖市2021年智慧图书馆建设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方案》,对照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任务完成力争达到全省前列;抓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依托云南公共文化云曲靖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开展线上文化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普及率和参与度;积极向省级争取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资金,打造1—2个具有曲靖特色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品牌(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各打造一个);逐步推进将曲靖8个世居民族的风光(自然风光及人文风情)、服饰、特色饮食、歌舞乐、民俗活动、民间故事、民间美术、语言文字及历法、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等方面进行数字化打造,形成数字资源。五是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按照省厅要求,认真推进2023年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抓好示范性旅游厕所建设工作,提升旅游厕所“建、管、用”水平。
5.以科学有效利用为基点,大力推进文化文物遗产保护传承。一是加强非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和支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手工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技艺、传统医药制作技艺等项目,积极振兴传统工艺;围绕民俗节庆,组织举办各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进景区景点表演、展示;继续开展“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跟着大师学非遗”系列活动,提高加强未成年人非遗传承保护意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持续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特定节日,宣传非遗保护成果。二是认定一批生态文化保护区,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扎实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的非遗资源,大力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加快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三是持续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持续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积极组织申报文保单位项目资金,争取更多的经费用于开展抢救性维修和必要的消防工程;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和文物市场整治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
6.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文旅市场环境持续净化。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管理、行政审批、执法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新机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做好“一部手机游云南”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和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调度工作。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文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大力开展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等行业经营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健康、稳定的文化旅游发展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智慧旅游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3.曲靖市美术馆
4.曲靖市图书馆
5.曲靖市文化馆
6.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曲靖市文物管理所
8.曲靖市新闻图片社
9.曲靖市艺术研究所
10.曲靖市博物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3.曲靖市美术馆
4.曲靖市图书馆
5.曲靖市文化馆
6.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曲靖市文物管理所
8.曲靖市新闻图片社
9.曲靖市艺术研究所
10.曲靖市博物馆。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0人(离休0人,退休20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48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1.6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8.55万元,占总收入的2.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4.64万元,增长4.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67万元,增长3.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89.97万元,增长101.57%。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增加了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专项资金69.15万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专项资金12.00万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专项经费25.0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0.00万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146.52万元、增加了曲靖市图书馆典藏博物馆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60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03万元,占总支出的65.66%;项目支出2,610.25万元,占总支出的34.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5.39万元,增长7.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12万元,减少1.05%;项目支出增加578.51万元,增长28.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现有项目支出的情况下,2023年增加了参加省、市新剧(节)目展演活动支出69.15万元,市级院团创作排演业务及精品剧目打造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支出12.00万元,清廉曲靖建设成果展示支出25.0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90.00万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146.52万元、增加了曲靖市图书馆典藏博物馆建设项目支出,同时增加了城市书房建设、小剧场建设等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0.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1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0.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和工作情况如下:
1.曲靖市城市庭院剧场建设运营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曲靖市城市庭院剧场投入运营后,计划邀请知名文化类专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文化艺术创作知识讲座,举办庭院个人展览、发布会、企业年会等商业文化创意活动。
2.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33.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书房作为一种智能化图书馆,融合了纸质资源与数字资源,阅读服务于便民服务,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体现,是传统阅读阵地的现代延伸和有益补充。将曲靖市图书馆一楼读者餐厅改造成一个集自动化设备和无线射频技术,融合图书借阅、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旅空间);在马龙区建设实现24小时自助化阅读服务的城市书房。全面推进城市书房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引领城市内涵提升,满足群众就近阅读、便捷阅读、个性阅读的需求,为读者提供知识和休闲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推动曲靖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3.清凉曲靖暑期文旅补助活动专项经费155.80万元,用于积极开展2023年曲靖旅游优惠活动和系列文旅节庆赛事,印制清凉曲靖宣传资料进行派发,组织文旅企业开展专项推介会。
4.一次性丧葬补助专项经费56.81万元,用于病故职工丧葬补助。
5.遗属生活补助资金0.19万元,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6.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培训推广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39.60万元,用于建设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培训推广平台,用于开展公共文化培训辅导,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
7.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建设专项资金71.36万元,用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8.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开展专项资金84.99万元,用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群众文艺宣传引导、凝聚人心、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9.文旅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1.74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曲靖市2023年度文化旅游市场抽样调查和数字化营销工作,加快促进文旅市场恢复发展,切实帮助支持文旅企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振文旅市场信心,推动文旅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10.党政人才储备计划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11.曲靖市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240.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博物馆对公众免费开放,发生的网络费、物业服务费、布展活动等支出。
12.曲靖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专项经费58.70万元,主要用于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文物储藏柜、文物展柜及恒温机等支出。
13.曲靖市博物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2.17万元,主要用于举办“铜书天下,会泽古今”及《二爨拾珍》支出。
14.文物展览及文物知识普及与培训专项经费7.09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展览及文物知识普及与培训等专项支出。
15.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专题展览自有资金专项经费6.0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专题展览陈列布展费用支出。
16.博物馆运行维护专项经费5.58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场馆运营水费、电费等支出。
17.曲靖市博物馆往来款自有补助资金5.18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正常开馆的其他支出。
18.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4.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
19.曲靖市文化馆省市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108.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展览及各种宣传展示活动并进行各展厅布展,开展青少年系列品牌活动及未成年人免费艺术培训。
20.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23.48万元,主要用于对省级传承人进行的传承活动进行补助,按照考核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完成传承任务的传承人。
21.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4.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政储备人才的生活补助,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2.歌舞乐展演、赛装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5.44万元,主要用于传承弘扬群众优秀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23.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44万元, 主要用于为加快推进以珠源庭院剧场为试点的城市小剧场建设,保障小剧场尽快投入使用。
24.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经费44.21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25.曲靖市图书馆典藏博物馆专项资金47.77万元,用于完成典藏博物馆的建设,开放三个版区,对外接待参观人员,充实典藏博物馆的藏书数量,宣传古籍文化,充实群众文化生活。
26.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84.21万元,用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
27.曲靖市图书馆城市书房建设专项经费50.40万元,用于完成曲靖市图书馆约200平方米城市会客厅改造,配备图书5000册以上,配备个性阅览桌椅20套以上,配备自助借阅设备、数字资源,配备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和无线网络系统,配置灭火器等防火消防设施等,实现24小时自助化阅读服务。全面推进城市书房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引领城市内涵。
28.曲靖市公共图书馆场馆运营专项经费55.00万元,为弥补我馆办公经费不足,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安保费用、物业服务费、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费、场馆维修保护费,保障公共图书馆对公众免费开放,提供给读者舒适的借阅环境和优良的阅读服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9.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108.13万元,用于主要用于图书馆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
30.第三批市保护两线划定和保护标志碑、说明碑制安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的规定对市政府2019年公布的24项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据《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制安规范》要求,统一开展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7%。与上年相比增加264.67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增清凉曲靖暑期文旅补助活动、曲靖市城市庭院剧场建设运营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发放党政储备人才挂职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4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1.8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9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03万元、死亡抚恤146.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纳28.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缴纳157.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2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生育保险缴纳23.7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3万元,决算为3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9万元,决算为15.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5万元,决算为15.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94%,完成年初预算的79.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15.06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3万元,支出决算为3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9 万元,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5万元,决算为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新的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非公务接待及无接待函、无明细清单、无批复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减少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9万元,增长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3万元,增长1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4.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车辆年限较长,养护成本较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批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各县、市、区文化发展督查,旅游事业宣传工作产生的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20万元,比上年增加3.76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为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用经费和工资性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1,379.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9.49万元,固定资产3,087.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7,330.82万元,无形资产152.2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7.6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7.1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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