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200501000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曲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曲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曲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协助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地方金融市场主体,根据授权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实施监管;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曲靖市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市金融运行平稳、风险总体可控,存贷款总量稳居全省前列,排在全省第二位。截至12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3664.65亿元,比年初增加350.94亿元,同比增长10.59%;各项贷款余额2600.3亿元,比年初增加304.54亿元,同比增长13.27%。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有效提升。一是政银企战略合作实现新突破。与农行云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分别签订了1000亿元、2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联合经开区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共签订意向融资协议金额20亿元;从全市重点项目,特别是市政府“310”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中梳理出16个产业带动显著、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的重点(重大)项目,建立起项目贷款需求协调解决问题项目清单,组织召开全市部分贷款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推进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一线办公”破解难题;建立贷款需求项目库,共收集409个项目,拟贷款需求1304.99亿元。二是引导保险回归风险保障本源。安责险、农险、新市民保险保费收入显著提高,在全省率先开办重点新材料应用保险。截至12月末,保险业保费收入69.82亿元,增长4.91%,赔付支出32.34亿元、增长13.24%,保费收入及赔付支出规模均居全省第一。三是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功能发挥显著。全年,新增担保户数3535户,金额10.2亿元,担保放大倍数为0.84倍,综合费率已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极大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稳健有序。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统筹部署,严格压实责任,加强协作联动,有效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截至12月末,不良贷款率2.1%,比去年同期减少0.2个百分点。一是稳步推进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积极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通过降息展期、融资接续有效化解旅发基金、非标产品等到期债务风险,有序推进地方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高风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现阶段性清零目标。二是扎实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1—12月,全市新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3.33%,涉案金额同比下降82.58%,受损群众同比下降25.95%;推动立案5年以上且金额在亿元以上存量案件结案1件,清退资金2956.72万元。三是P2P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P2P网贷机构全部退出市场,1—12月,存量网贷余额压降100.38万元,较上年末下降了1.26%。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原则,扎实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辖内2家企业上市、1家新三板挂牌,全市22家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4家企业成功列入了省上市“金种子”企业,上市企业数量和金种子企业数居全省第2位。2023年新增6家企业在云南股交中心挂牌,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排全省第2位。
全面推进清廉金融建设。在全市银行和保险机构全覆盖开展清廉金融建设工作,共创建6家清廉金融示范单位和8家清廉金融重点单位,为构建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金融合作发展科、地方金融监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缺编的原因主要是车辆编制于2023年申请到,车辆还未编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31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51万元,占总收入的95.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86万元,占总收入的4.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3.14万元,下降45.49%,主要原因是:根据曲财外〔2022〕25号下达省上对企业上市补助资金—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资金,直接转拨至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6万元,下降47.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2.8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社局拨入2022年和2023年的公益性岗位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3万元,占总支出的80.96%;项目支出58.37万元,占总支出的19.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6.04万元,下降47.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4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93.19万元,下降83.40%,主要原因是:2022根据曲财外〔2022〕25号下达省上对企业上市补助资金—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资金,直接转拨至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无此项目经费,故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44.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化解深圳标普风险、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普及等项目开支;
行政运行支出—行政运行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展专项调研差旅费等开支;
行政运行支出—招商引资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招商日常保障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减少276.13万元,下降47.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根据曲财外〔2022〕25号下达省上对企业上市补助资金—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资金,直接转拨至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无此项目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3.09万元主要用于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工资薪金发放及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金融(类)支出4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3%。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44.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化解深圳标普风险、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普及等项目开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2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27.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过后,接待公务活动次数相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组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3万元,比上年减少1.47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减少了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资产总额6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万元,固定资产55.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4万元,流动资产增加9.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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