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4-09-30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401000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60号)要求执行,主要工作职责是:

1.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曲靖市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8.拟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省民政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曲靖市行政区划图。

3)与曲靖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民政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曲靖市民政局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抓实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着力推进三社联动服务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党建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民政局(本级);

2.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3.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民政局(本级);

2.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3.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

纳入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行政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行政人员编制减少,现有行政人员未分流到其他单位。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离休0人,退休39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8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9.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56.75万元,增长6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6.75万元,增长62.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职称调整变动及2名退休人员死亡等增加人员经费38.98万元,增加曲靖富源胜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200.00万元,增加新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市级配套经费90.00万元,增加集中供养儿童经费89.60万元,增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28.84万元,增加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民政管理事务经费104.30万元,增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经费197.66万元,增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经费7.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8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36万元,占总支出的32.67%;项目支出3,089.96万元,占总支出的67.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56.75万元,增长62.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62万元,增长2.29%;项目支出增加1,723.13万元,增长126.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职称调整变动及2名退休人员死亡等增加人员经费支出38.98万元,增加曲靖富源胜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200.00万元,增加新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市级配套经费支出90.00万元,增加集中供养儿童经费支出89.60万元,增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28.84万元,增加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04.30万元,增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经费支出197.66万元,增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经费支出7.3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9.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9.9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项目支出1,29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曲靖富源胜境养老服务中心1,200.00万元和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工作90.00万元

2.儿童福利项目支出447.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集中供养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工作;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190.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等保障工作;

4.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68.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工作;

5.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经费项目支出662.6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日常运营工作;

6.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235.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类项目建设工作;

7.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慈善事业工作;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工作;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10.死亡抚恤项目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遗属生活保障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43%。与上年相比增加1,551.72万元,增长72.5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级职称调整变动及2名退休人员死亡等增加人员经费支出38.98万元,增加曲靖富源胜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200.00万元,增加新增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市级配套经费支出90.00万元,增加集中供养儿童经费支出89.60万元,增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28.84万元,增加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04.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9%。主要用于开展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民政管理事务工作862.5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3.6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49.88万元,曲靖富源胜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200.00万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出90.00万元,集中供养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等支出643.8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等支出368.76万元,慈善救助支出80.00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2.5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商业附加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4万元,决算为16.6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4%,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6%,完成年初预算的58.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84万元,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2万元,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3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3.18万元,增长1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6万元,增长1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75.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加1.96万元;公务活动与上年度比较,增加了12批次,增加接待费用1.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调研、督导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来函单位工作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04万元比上年增加31.92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33.42万元,减少了其他公用经费1.5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03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82万元,固定资产2,167.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00.00万元,无形资产570.6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2.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0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00.0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8.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3.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5.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5.0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40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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