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701000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成立于1993年9月,主管部门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是何玉美。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住建厅等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消耗量定额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标准及其配套的人工费、建筑业增值税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2.负责云南省工程建设造价计价标准的制定、修订和云南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的修编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作。
5.负责全市施工现场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及标准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建筑业协会按时收集、整理、汇总并发布《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月刊。
7.调查、收集、整理、测算各种标准定额有关的数据及资料。
8.负责审查本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结)算、招标控制价,参加合同价的管理工作。
9.调解和处理本市工程建设造价纠纷,受司法部门委托进行工程造价经济活动鉴定。
10.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做好标准员日常管理工作。
目前,曲靖市辖区内取得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约2300人,为全面实现标准员岗位报名考试、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变更注册等无纸化办公方式,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安排专职人员,利用监管平台系统加强对标准员的日常监管工作。2023上半年办理标准员考试合格初始注册初审5人,同比增加25.00%,办理变更注册54件,同比下降41.94%;办理专业增项2人,同比增加100.00%,办理暂停执业1人,同比增加100.00%。办理变更转出3人,同比增加100.00%。
2.及时做好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工作
积极指导建筑业协会按时收集、整理、加工价格信息的基础数据,不断完善现有的《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和补充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涉及的主要材料价格,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到建材市场进行材料价格摸底调研,针对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价格做进一步核实,查明材料价格波动原因,及时调整更新《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2023年发行价格信息总量3600余册本,同比下降9.09%,价格信息用户征订282家,同比下降0.70%。
积极配合省厅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检测平台指标指数发布工作。为落实我省工程材料价格指标指数发布任务,及时提供曲靖的基础数据到省厅信息数据发布中心,为政府有效实施行业监管,提升宏观调控增加可靠的手段和依据,同时成为工程项目相关主体方控制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数据依据。
3.完成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根据市住建局重点办任务分工,由定额站负责完成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的结算初审工作;云南建投集团上报的南盘江综合治理结算总价88600万元,初审总价75700万元,审减12900万元,根据国务院对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策和地方债务的政策要求,及时协调财政评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结算评审。为提升南盘江两岸人居环境、改善南盘江河道脏乱差情况和打造珠江源头生态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寥廓山连廊及健身步道、面店水库市政工程提升及白石江景观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的造价管理工作;完成水环境项目和面店河市政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的可研、防洪评价、勘察设计、投融资平衡方案及实施方案的拦标价审核工作,积极协调财政评审中心对以上拦标价进行审核,为推进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提供重要支撑。负责牵头完成中心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查工作,总投资23000万元。现结算已上报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4.及时完成建筑业产值报送任务
根据市住建局党组安排,市定额站负责市属的两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业产值任务,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建筑业低迷,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好促使企业完成目标任务,定额站采取上门服务,及时传达建筑业产值报送要求,给企业讲政策、讲依据,创造一切条件让建筑企业做到应报尽报,不留死角;2023年前三季度年完成目标产值8.70万元,同比下降5.58%。
5.积极开展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工作。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简政便民”要求,结合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及时下文通知辖区内取得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人员参加初始注册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解决了造价员取消后注册造价工程师缺乏的市场供需矛盾,完善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职业资格制度转换的平稳过渡,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6.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20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涉企检查制度,2023年10月14-19日,对马龙区及中心城区部分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造价咨询企业确保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落到实处,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的25.00%接受检查,达标率为100.00%。
7.完成造价纠纷及计价标准解答工作。根据住建厅关于调整部分造价行业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的解答及造价纠纷投诉和咨询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放到各地州、市进行解答。2023年,完成了富源县梧桐苑小区房地产项目、经开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云南梓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锂电铜箔一期项目等多个工程的计价标准和造价纠纷解答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5.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6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0.71万元,下降1.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70万元,下降1.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0.0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6月在职转退休1人,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调减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社保缴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其他收入0.01万元为2022年应缴纳国库利息收入,已于2023年缴纳,故2023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0.0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8万元,占总支出的98.71%;项目支出0.86万元,占总支出的1.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16万元,增长0.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70万元,下降1.05%;项目支出增加0.86万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转退休1人,2023年在职人数较上一年减少1人,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0.70万元。2.2023年用单位自有资金支出办公费0.30万元,劳务费0.5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0.8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具体开支情况:2023年用单位自有资金支出办公费0.30万元,劳务费0.5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0.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1%。与上年相比减少0.70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转退休1人,2023年在职人数较上一年减少1人,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0.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5%。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职工工资薪酬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资产总额2.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万元,固定资产0.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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