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4-09-29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401000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商品、旅游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承担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验计划下达的药品抽验、检验任务,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安全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19.承担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计划下达的食品安全抽验检验、评价性检验、风险监测任务,提供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评价报告。

20.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

21.承担指导本辖区县级药品检验所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22.承担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检验复核工作。

23.承担有关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

24.接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委托检验和提供检验技术服务。

25.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技术监督任务。

26.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优环境,重服务,促进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一是证照分离为切入口,持续做好一窗式办理,推进一网通办,不断提升审批效能,办理各类行政审批3507件。二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定印发曲靖市《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27条措施》,扎实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文件审查557件,完成6件涉嫌行政垄断政策文件整改。三是持续深化高位推动、部门协作、属地发力的工作体系,全市经营主体数量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

2.强基础,促提升,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深化

一是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加强质量基础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走访324家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工作站,收集质量服务需求260条,建立服务档案190家,解决实际问题84。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在省内率先实施区域布局和创新质量评价专利导航项目以及云南省有机硅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新增专利授1336发明专利授权110件、有效注册商标35793,均排名全省第

3.明责任,强监管,三品一特安全底线进一步筑牢

一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聚焦实施310工程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目标任务,成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各级各类食品抽检24375批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45%。二是认真做好药品安全监管。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压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查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认真做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扩大抽查产品覆盖面,抽检民生关注和群众关的重点产品1209。四是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聚焦煤电、焦化、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以及绿色光伏、新能源电池等新兴产业,重点抓好危化领域、城镇燃气、专业市场、物流场所电梯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治理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607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2份,责令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抓重点,严执法,规范市场秩序更加有力

持续推进铁拳打假护牌药剑、茶叶过度包装、加油机作弊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3233。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完成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经营户创建652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134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2.46万元。

5.验检测机构积极履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药品检验276批次,其中省级药品监督抽验226批次,市级药品监督抽验50批次,完成市级食品监督抽验500批次,药剑行动接收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送检非法添加样品88批次。根据年初确定的省级药品评价性抽验工作安排,承担骨刺消痛胶囊的省级评价性检验任务。定期开展你送我检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食品快检系列活动,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一是服务食品安全二是服务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服务特种设备安全,四是服务计量基础数据安全,五是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再创历史新高,有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六是加强能力建设,筑牢发展根基

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紧紧围绕国家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和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工作责任目标,按照以科学评价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监测报告质量为抓手,提高报告有效利用率为目的的工作思路,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非公党建科、装备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4.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4.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曲靖市专利管理中心、曲靖市盐务执法支队4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未独立核算,纳入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1人。其中:行政编制1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9人(离休0人,退休159人)。

年末其他人员6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20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8.83万元,占总收入的86.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223.60万元,占总收入的13.3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3.92万元,下降4.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0.21万元,下降3.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3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53.6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50.94万元。二是2023年无其他收入资金。三是2023年因为人员退休、死亡等情况人员变动较大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62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5.60万元,占总支出的67.10%;项目支出2195.93万元,占总支出的25.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640.40万元,占总支出的7.4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7.24万元,下降6.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5.03万元,增长3.30%;项目支出减少573.46万元,下降20.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238.81万元,下降27.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包含外聘人员工资支出,2022年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23年经营支出较2022年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专用设备购置398.44万元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50.9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5.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2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2.26元,占基本支出的9.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5.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6.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专利激励金专项资金177元,主要用于兑现每年度全市获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获得专利授权并实施转化的单位。通过专利申请和转化激励,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热情,提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促进全市专利创造高质量发展;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专项经费6.4元,主要用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

3.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4.5元,主要用于开展消费教育与消费引导,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经费0.8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开展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5.年报信息公示专项经费4元,主要用于全市进行企业年报宣传,企业年报监督检查;

6.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专项经费36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专家评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许可(备案)证购置、监管人员培训等支出;

7.执法办案专项经费支出35.61元,主要用于统筹健全统一市场监管,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案件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依法查处市场垄断、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8.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15.1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服务、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

9.市多部门协同监管及平台建设专项经费29.18,主要用于部门协同监管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联合工作;

10.党组储备人才专项经费4.4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的生活补贴及挂职补贴支出。

11.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经费支出159.50元,主要用于重要工业产品和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支出,开展质量、标准化等宣传培训工作,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1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经费支出21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监督检查,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及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315元,主要用于市级食品安全抽检费用支出;

14.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15.8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

15.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专项经费7.47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流通领域市场抽样、抽检工作;

16.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补助经费48.38元,主要用于创城宣传资料印制、公益广告制作,监督检查人员出差、培训等支出;

17.省级食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68.35元,主要用于省抽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

18.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7.83元,主要用于食品快检试剂购置,药品、保健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抽样、科普宣传活动,药品、保健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支出;

19.执法办案(非税项目)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违法案件查办,对违法行为和违法者严厉打击处理,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0.房屋维修(非税项目)专项经费4.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零星修缮费,电梯、消防维保支出。

21.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重点清理地方保护、隐形市场准入障碍、指定交易等规定和做法,强化准入监管、行业监管、安全审查、竞争监管的统筹协调与部门协作,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等工作。

22.310工程奖补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310工程责任清单目标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310工程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牢牢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支出。

23.创业担保货款服务补助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等支出;

24.上年结转中央专项补助经费11.1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活动资料印制、公益广告制作及监管人员培训等支出

25.往来款项目专项资金2.7万元,主要来源于市直机关工委拨的党建工作经费2元、市委老干部局拨的离休干部工作经费0.5元、市公安局拨我单位张飞禁毒先进个人奖0.2。主要用于党建支出和兑现个人奖励。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财行〔202399号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4.4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的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4.40万元。

2.曲财行〔202325号曲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药品及医疗器械抽验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及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其中:办公费1.93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57万元,差旅费0.78万元,维修(护)费2.18万元,培训费0.32万元,专用材料费1.60万元,劳务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0.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33万元。

3.曲财行〔202325号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其中:办公费5.50万元,电费0.37万元,差旅费0.54万元,维修(护)费11.27万元,专用材料费2.32万元。

4.曲财行〔202325号曲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费成本性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工作,其中:办公费0.26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94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专用材料费0.38万元,劳务费0.33万元,委托业务费0.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07万元。

5.曲财行〔2023184号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2.9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工作,其中:办公费2.81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0.94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差旅费0.61万元,维修(护)费2.69万元,培训费0.26万元,专用材料费24.00万元,劳务费0.02万元。

6.曲财行〔20239号遗属生活补助资金0.6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0.64万元。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曲财行〔202329号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636.16元,主要用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食品、工业产品等检验工作费用的支出,其中:办公费99.86元,印刷费13.00元,水费1.00元,电费1.00元,邮电费3.00元,物业管理费35.00元,差旅费154.70元,维修(护)费10.00元,培训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元,劳务费198.30元,委托业务费30.00元,工会经费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元。

2.曲财行〔2023116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经费80.00元,主要用于重要工业产品和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支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其中:办公费50.00元,专用材料费30.00

3.曲财行〔202325号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经费6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抽检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25.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专用材料费30.00万元。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和工作情况如下:

1.市食品药品监测中心医药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经费5.50万元,用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病例报告核实、调查、评价工作。

2.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11.80万元,用于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3.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8.00万元,用于完善和加强 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8.8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4%。与上年相比减少330.21元,下降3.97%,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药品事务项目经费减少。三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5%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582.79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机关服务5.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256.08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39.23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144.28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636.16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15.50元,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239.5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75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692.59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4.73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发放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15万元,决算为4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45万元,决算为45.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6%,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万元,决算为2.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4%,完成年初预算的49.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45万元,决算为45.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6%,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万元,决算为2.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4%,完成年初预算的49.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运行成本。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4.13万元,下降5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33万元,下降5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7.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未用财政拨款安排,用经营收入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检查及工作经验交流、食品评价性抽检、食品安全监管的监督检查、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调研、案件协查、检验检测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43万元,比上年减少30.88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06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0.82万元,固定资产10,825.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万元,无形资产857.1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7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2.1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08.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9.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401111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