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1001000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起草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并进行宣传及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及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资金的审核、申报、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及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查、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及租赁补贴发放的核准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地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住房货币化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全市住房货币化的相关政策,市级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全市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等档案的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地住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支出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完成202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各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完成曲靖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培训工作,按省住建厅要求完成数据录入工作。督促各地认真完成曲靖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入住月报、快报、项目进展台账表等报表的核对、汇总、上报工作。认真完成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8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万元,增长2.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万元,增长2.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编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8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4万元,占总支出的96.95%;项目支出2.58万元,占总支出的3.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5万元,增长3.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6万元,增长2.07%;项目支出增加1.29万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加在编在职人员薪级工资支出;二是2023年用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支付日常办公费、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为了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2023年保障房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支付日常办公费1.98万元、人员劳务费0.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5%。与上年相比增加1.6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在编在职人员薪级工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及部门的正常运转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
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5万元,固定资产1.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反映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反映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反映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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