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400301000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外出具第三方公正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开展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等工作,为国家量值传递、产品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服务食品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提升食品检验能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市级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共完成1398批次实际监督抽检工作,完成委托检验业务1315批次,与53家食品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二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罗平花海马拉松食品安全保障”“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等专项工作,对各类专项行动中的接待用餐单位、辖区内餐饮单位相关食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三聚氰胺等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年共开展专项行动12次,完成食品检验1557批次。三是积极参与市局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技术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法规宣贯等服务。
2.服务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承担全市9类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委托检验,完成水泥、烧结砖、钢筋等253批次的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完成477批次建材委托检验。走访40余家建材生产企业,为企业生产工艺的不足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完成煤、化肥、汽柴油等1143批次的检验工作,完成40批次的化肥、油品商品质量监督监测抽检服务,积极服务公安部门成品油打假整治专项抽检工作,及时提供检验数据支撑行政执法。三是完成薄膜、电线、电杆等613批次的检验工作,完成全市生产、流通领域电线电缆、农膜等150批次的监督抽检。
3.服务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完成特种设备检验26934台,其中,完成压力容器检验1725台,气瓶监督检验208批次(360440只),锅炉检验529台,安全阀校验8702支,压力管道4402条548.7千米,电梯12277台,起重机1805台,厂内机动车1896台。二是下达检验意见通知书61份,及时查找出安全隐患,并为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及时向市局和各县局报送检验案例,有效避免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服务政府重点项目,如晶澳太阳能年产10GW高效电池片、5GW高效组件建设项目、信义多晶硅一期项目等,强化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安全,中心多次派出技术专家到现场对特种设备法规宣贯、技术指导及检验检测,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力保障项目顺利跟进。四是先后多次为中央、省市领导视察及下榻的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安全保障服务。五是按期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年度考试计划,共组织锅炉、压力容器、承压类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叉车、旅游观光车23批次2432人次的考试,组织了特种设备考试服务进企业活动,为富源今飞轮毂有限公司、宣威凤凰钢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考试工作。
4.服务计量基础数据安全
认真开展计量器具检验校准,共完成计量器具检定51887台(件),其中,完成强制计量器具检定39260台(件);开展全市集贸市场小衡器免费检定工作13000台/件;积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粮食购销系统、工矿企业、加油站等,计量技术服务队为企业法制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共检定计量器具200余台件,计量惠民工作取得实效。
5.检验检测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104677份,服务市场主体共7594家,停征计量器具检定收费1,084.20万元,特种设备减免收费973.00万元,合计减免收费2,057.20万元,有力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2,270.65万元,经营性收入1,223.60万元,连续三年实现工作目标增长率10%,再创历史新高,有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6.加强能力建设,筑牢发展根基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拥有三重四极杆串联液质联用仪(LC-MS/MS)等仪器设备2225台(套),固定资产原值达10577.23万元。现有实验室面积9318.98平方米,涉及认可实验室工作面积1200余㎡,恒温实验室面积360余㎡,P2级微生物实验室面积120余㎡,感观品评室110㎡、质控室40㎡等。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心现有职工124人,在编职工54人,聘用人员7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98%以上,全年共培训109人次;三是加强对外合作,积极开展省级检测机构合作,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到中心进行业务培训、授课,委派检验人员跟班学习;认真组织内部培训,全年共举行了5期培训,培训人数215人次;四是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复评+变更评审,通过了的528个标准(方法),36个产品判定标准;顺利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44项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现场考评;顺利通过食品类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扩项评审,通过了28项扩项和78项标准变更,共106个检验检测项目的评审考核;六是完成中心质量体系内审工作;五是配合市局完成2023年度曲靖市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服务培训,来自全市商品零售、物流、仓储、食品加工生产、服务等企业,以及市场监管标准化管理人员413人参加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室、质计部、监察室、食品室、建材室、机电轻工、煤化工所、工程力学所、医疗器械所、流量计量所、电梯室、锅炉室、容器室、管道室、安全阀校验室、起重机械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6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45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3.22万元,占总收入的64.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223.60万元,占总收入的35.4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01万元,下降1.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98万元,下降1.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3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退休4人,辞职1人,人员经费较2022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06万元,占总支出的50.53%;项目支出781.16万元,占总支出的27.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640.40万元,占总支出的22.2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5.79万元,下降8.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2.88万元,增长34.55%;项目支出减少409.85万元,下降34.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238.81万元,下降27.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包含外聘人员工资支出,2022年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23年经营支出较2022年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专用设备购置398.4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曲财行〔2023〕29号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636.16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食品、工业产品等检验工作费用的支出,其中:办公费99.86万元,印刷费13.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35.00万元,差旅费154.7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培训费40.0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0万元,劳务费198.3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0万元,工会经费4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
2.曲财行〔2023〕116号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重要工业产品和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支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其中:办公费50.00万元,专用材料费3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1%。与上年相比减少36.98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退休4人,辞职1人,人员经费较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5%。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如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17万元,下降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自有资金项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23.94%,减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6,19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0.91万元,固定资产3,470.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00.00万元,无形资产442.9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8.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导致的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6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4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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