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3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0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3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95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水利专项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文件名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4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357.4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文件名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汇缴2024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46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31.66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文件名5: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5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20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文件名6: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4〕5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355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务局,曲靖市气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20号),为支持抗旱减灾任务较重的地区做好抗旱减灾工作,按照各地上报的旱情和实际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市气象局收到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后,支出列入2024年“2130315抗旱”功能分类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1003专用设备购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06设备购置”。各县(市、区)收到资金后,支出列入2024年“2130315抗旱”功能分类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和拨付进度。下达市气象局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和地面增雨作业,下达至各县(市、区)的资金主要用于做好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考虑到当前灾情复杂多变,各县(市、区)要结合灾情实际,严格按规定用好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县(市、区)收到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后,加快资金分配,于5日内将资金落实到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应抄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备案。各县(市、区)要按照《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强化支出责任落实,统筹自身财力优先安排资金投入。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随文同步下达,请各县(市、区)根据有关规定及绩效目标表开展相关绩效管理工作(附件2),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省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8日
各县(区)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4〕24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下达你们,具体金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4年“2130316农村水利”,政府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项目管理。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将资金奖励或补贴至用水主体,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不得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津补贴,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城市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无关的支出。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县(市、区)级水利部门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掌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执行情况。次年3月30日以前形成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上报至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附件:1.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
2023年4月3日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农科院、种子站、植保站、农经站、农机推广站: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金额及功能科目详见附件1、2),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管理
各县(区)要加快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定期调度资金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公示相关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强化绩效管理
本项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各地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衔接好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
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和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相关规定,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
附件:1.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3.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汇缴2024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云财农〔2024〕40号)要求,现将曲靖市2024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431.66万元拨付给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4年“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
为顺利完成利息支付工作,请准确填写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款账户信息,于2024年4月24日前将利息资金431.66万元缴入其账户。
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2035 3999 9001 0000 0557 66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附件:2024年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
各县(区)财政局、水务局,经开区财政局、综合保障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4〕38号),为支持做好水利抗旱救灾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水利救灾资金”,详见附件1)下达你单位。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收到资金后,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各县(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气象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15抗旱”,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18专用材料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市消防救援支队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15抗旱”,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13维修(护)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50209维修(护)费”。相关要求如下:
一、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式。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纳入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各地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同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加快资金支出和拨付进度。下达至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的资金主要用于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请各县(区)收到中央资金后,加快资金分配,在4月17日前分解下达至项目实施部门,资金下达文件应抄送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备案。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3〕85号)等相关规定,强化支出责任落实,统筹自身财力优先安排资金投入。考虑到当前灾情复杂多变,各单位要结合灾情实际,严格按规定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抓紧做好水利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请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填报《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7日前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备案,绩效目标填报要与受灾地区水利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县(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2.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
2024年4月15日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的通知
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宣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青团曲靖市委: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云财农〔2024〕41号)要求,现将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下达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要依据批复内容、抓紧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充实相关要件和绩效指标,要规范履行立项批复、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示等前期工作程序。
二、管好用好帮扶资金。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下达资金,抓紧抓实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抢抓项目建设黄金季节,主动靠前、扑下身子抓推进,确保年度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市级统筹资金安排
(一)劳动力就业转移
1.项目内容:根据沪滇两地劳务协作协议和相关政策口径,通过技能培训、稳定就业补助、劳务中介补助、公共服务岗位补助、外出就业补贴等方式,协助当地实现脱贫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就业、来沪就业。按照沪滇劳务协作指标安排,相关资金由州市、县两级人社、乡村振兴部门统筹管理,切分到县使用,与就业转移数据挂钩。
2.资金下达:会泽县600万元、宣威市580万元、富源县350万元、罗平县260万元、师宗县15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0万元。
3.实施要求:项目由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由5个脱贫县(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要组织实效性强的技能培训,要聚焦精准安排公共服务岗位,要健全档案资料管理,要按时向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情况。
(二)干部人才交流培训
1.项目内容:一是选派15名党政干部到沪挂职锻炼12个月,8000元/人/月,144万元;二是选派5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沪挂职锻炼3个月,8000元/人/月,其中:医生40名,教师10名,120万元;三是举办13期培训,包括人才工作专题培训3期,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统战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基层教育系统能力提升培训1期,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1期,乡村振兴人才能力提升培训4期,每期40人10天,312万元;四是组织上海专家到曲靖讲学2期,主要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村党支部书记,14万元。
3.实施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与上海市宝山区合作交流办及培训机构对接协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相关事宜,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和共青团曲靖市委等分别组织实施。
(三)曲靖市食用菌产业成果转化
1.项目内容:投入300万元建设曲靖市食用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200平方米,引进和培育高品质食用菌品种,促进食用菌科技孵化和种质资源保藏,提供技术培训,指导产业化经营,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带动食用菌产业发展和农户就业增收。
2.资金下达:市供销社300万元
3.实施要求:市供销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年底建成并产生效益。
(四)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
1.项目内容: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等消费帮扶行动,立足当地实际,加强重点农特产品和非遗文创产品打造,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推介宣传,精准对接上海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有关利益联结机制。
2.资金下达:共青团曲靖市委150万元。
3.实施要求:要聚焦云品入沪,打造提升本地农产品品牌,要适时组织一定规模的展销推介,通过线上线下扩展销售渠道,要落实消费利益联结机制。共青团曲靖市委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统筹青年创业园和沾益区红瓦房村项目建设。
附件:1.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下达表
2.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