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800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派出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驻地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监督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纳污能力,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总量减排考核。负责提出驻地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环保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驻地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驻地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根据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驻地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驻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9.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依据授权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驻地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马龙大队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纵深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城市扬尘、露天矿山、柴油货车污染等综合整治,力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持续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完成辖区内8个涉重金属堆存点市级验收销号工作。加强涉重企业监管,做好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管控。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加大污染防治治理力度。
2.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
针对大起底大排查发现的四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企业进行整改,根据问题清单,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时限、按要求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
3.强化督察及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环保责任
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巩固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出现反弹。加强对省市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
4.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对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指标体系,查缺补漏,积极主动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汇报请示,争取2024年纳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荐名单。
5.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整治等专项检查,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二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成水、大气、声等常规环境质量监测,落实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监测信息。三是严把环境准入关,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把好产业落地关,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0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97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779.88万元,下降17.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自有资金(区级财政拨入的以前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其他收入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本年退休2人,调入1人,净减少1人,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9.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9.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12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09.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8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2人,调入1人,净减少1人,故减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福利费、办公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福利费、办公费。
3.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费。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费。
8.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54.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9.211010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机关服务11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0.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支出。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1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11.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维修(护)费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2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本年增加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万元,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下降16.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40.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相关内容完整、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8万元,下降16.96%,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2人,调入1人,净减少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详细增减情况如下:
1.办公经费3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万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本年退休2人,调入1人,净减少1人,导致办公经费减少;
2.会议费0.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6万元,下降34.62%,主要原因为需要召开的会议次数减少,因此会议费减少;
3.培训费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4万元,下降38.54%,主要原因业务培训次数减少,培训费用减少;
4.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万元,下降40.74%,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10%,主要原因为马龙生态环境分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资产总额1,924.15万元(净值1,462.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13万元,固定资产1,588.35万元、净值1,136.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4.67万元、净值44.2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17万元、货币资金增加195.62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1.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4年预算表20240131123536677.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