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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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斯那取次
  • 发布时间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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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务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本单位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3年日常巡及行政执法工作

1统筹中心城市一线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今年以来,支队立足本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巡视力度,与各区城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将日常巡查、检查执法、案件办理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截至目前,支队在日常行政执法中,59个在建工程、120余个小散工程进行不间断巡查、抽查,全年共出动2600余人次、700余车次,下发各区督办任务21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处罚

按照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支队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切实做到任何执法处罚环节均有法可依。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案件卷宗质量,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截至202310,支队在日常巡查监督中共现场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100余起,办理行政违法处罚案件13起,其中行政处罚立案13起,结案10起,采取约谈警告方式处理5起,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案件23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支队严格按照法律依据走好每个流程,做实做牢证据链,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做好稳就业稳增长及建设营商环境工作,支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在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的原则下,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违法当事人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在今后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为减轻企业负担,除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外,支队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各区城管部门加强监管,如有造成重大影响、拒不改正的,由各区进行处罚。

2.高位推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无违建试点小区建设

202211月,通过省级验收,曲靖市上报的19个试点小区,验收通过了18个,陆良县试点小区帝景华庭小区还需进行整改。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关于曲靖市陆良县未如期完成2022年度全省无违建试点小区建设工作任务的工作提示函》《关于2022年度全省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无违建试点小区建设工作验收情况的通报》,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陆良县未如期完成2022年度全省无违建试点小区建设工作的批示要求。2023131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成立了督导工作组。通过多次下发督办通知及实地督导检查,2023210日,省级通报17360平方米违建已全部清零。但帝景华庭小区二期、三期(单元房)区域发现不同程度的违建问题,通过多次向省厅汇报后,陆良县逐一制定了更加明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2建立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常态化机制

为确保《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自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支队在市城管局的领导下,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联合各职能部门,抓重点、强管控,采取多元化工作模式着力推进整治工作。启动市、区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管理。通过市、区联动、自查自纠、市级督查等方式,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在日常巡查中,支队查处存在问题60余起,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实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6100%

3)持续开展拆临拆违拆墙透绿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应统尽统、能拆尽拆的原则,对中心城市临违建(构)筑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重点对重要交通节点、主次干道、重点场所、临街面一层小房子、临时建(构)筑物(含超过临时许可使用期限)进行地毯式排查,经摸排,共排查出临违建筑740处、28.84万平方米,针对740处临违建筑,市城管局制作了总体点位分布、分区点位分布及具体点位详情三类图表,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对已拆除的点位及时调整标注,针对每个点位,实行台账管理,拆除一处、销号一处,完善资料、归档管理,截至目前,已依法依规处置排查出的740处临违建筑,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拆墙透绿与拆临拆违工作同步开展,并同步建立了图斑和台账,按照应绿尽绿、应透尽透的原则,对符合处置条件的点位进行拆除,并按照《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拆墙透绿围墙围挡设计方案的通知》要求改成透视围栏,经摸排,中心城区需拆墙透绿点位共131处、长23.63公里。截至目前,曲靖中心城市需拆除131处、23.63公里的实体围墙已全部拆除,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4)积极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公安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0月,全市城管系统共摸排废弃汽车数量158辆,其中,引导车主自行清理117辆,车主委托清理1辆,当前未清理40辆(其中有1辆是摩托车),未清理的车辆执法队员已拍照取证,做好记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移交至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示,曲靖市城管系统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已圆满完成。

5)全面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的通知》要求,拟定了《曲靖市城市街道清爽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曲靖市城市街道清爽行动工作。截至202310月,清理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违规停放112208起;清理整治违规搭建的各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246处,违法侵占公共场地(绿地)等公共设施85处;未经批准乱开挖道路和不文明施工191起;清理整治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空间堆放家具、物料、货物6012起,查处渣土运输泼洒滴漏、污染路面、违规倾倒1136起;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私自摆摊设点44690起;经摸底排查,规范城市街道架空管线105处,劝导、制止高空放线、电动车飞线充电5644起;清理整治建筑物外立面及路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26248起,排查整治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1736起。

3.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高水平精细化城市管理平台

1全力做好智慧停车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中心城市及陆良县、富源县共计37494个泊位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管理运行;曲靖智停”APP注册用户数78.44万,绑定车辆数20.80万;累计开发优化完善平台功能55项,曲靖智停”APP迭代升级27次;打通曲靖通”APP数据交互渠道,完成曲靖通”APP停车查询、缴费等功能。完成了中心城市及陆良县、富源县公共停车资源全面接入;基本实现了中心城市的智慧出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为市民停车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有效提高了城市运行效率,提升了道路通行能力中心城市公共卫生间外试点建设了42个临时停车点位(78个车位),实行15分钟免费停放。针对市民夜间停车不便的问题,试点建设了149个夜间绿色停车点位(车位8437个),13个潮汐停车点位(车位586个)。同时,在中心城市的路边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全面实施夜间(20:30—08:30)免费停放的措施,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一是新版APP上线运行,探索运营新模式启动对曲靖智停”APP新版开发工作,对APP功能布局、界面配色进行了优化重组,新增停车智能消息提醒、停车数据统计、APP消息推送、免密登录等功能同时,结合用户停车、消费习惯等行为轨迹,与加油站、车辆保险等行业进行商务合作,实现线上保险购买,加油站、充电站导航功能,为公众提供更灵活、更便捷、更直观、更人性化的使用体验;二是开展平台技术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完成了新版曲靖智停”APP应用接入曲靖通”APP的迭代升级工作开展了智慧城管平台及相关数据对接工作,打通了可视化及数据查询,为智慧城管平台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停车秩序联合公安交警及运营主体,建立了停车场(点)优化机制,定期将路侧停车泊位周转率数据共享,对路边停车泊位进行优化调整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提升运维及客服服务质量;四是开展民生领域相关整治,强化监督管理能力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结合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智慧停车和城镇道路停车收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智慧停车存在的标识标牌不清、客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催缴模式有待优化、停车计费不够精细、路边停车泊位有待优化、封闭停车场和路边停车泊位前端设备识别不清的6个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优化提升,提高市民对智慧停车的满意度

2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曲靖市智慧城管围绕急需功能先行,既有资源整合,特色应用赋能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在确保不偏离国家明确的建设方向和标准的前提下,先行开发部署了集业务指导、综合执法、数据汇聚及数据交换等六大核心共用功能,实现了共建共享。同时根据曲靖城市管理需要,开发部署了相应特色应用,赋能智慧城管。一是先行部署执法指导功能,提升业务支撑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一支队伍管执法总体部署,完成综合执法及业务指导子系统的开发部署,实现对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法律条款及自由裁量权的统一规范管理,确保为一支队伍管执法提供线上支撑是智慧停车先试先行,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牵头完成了中心城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完成了曲靖市中心城市及部分县、市的改造接入,实现了区域性全覆盖、停车缴费智能化,为公众停车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三是共享单车全面启动,探索运营新模式结合现状完成了市级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强化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四是散体货物运输全过程监管,规范有序运输。围绕可视化、智能化、可控化完成了中心城市散体货物运输管理子平台的迭代升级工作,建立了货源地、运输车辆、在建工地、运输路线的三点一线实时监管模式,实现了全程闭环智能监管五是建立远程可视化现场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监管。采用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及高位前端智能分析设备的方式,实现了施工工地远程可视化预警监管。五是开展了各县(市、区)智慧城管平台的部署工作。曲靖市城管局立足一网统管助力城市管理,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完成了各县(市、区)的区县级平台部署工作正在进行连调连试。

4.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快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一体、条抓块统市域整体智治改革相关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曲靖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指导意见》(曲办通〔2023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曲靖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9个配套文件。一是依托智慧城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开展执法工作十统一,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统一执法应用平台、统一执法通软件、统一执法设备、统一网格化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管理、统一案由及自由裁量权管理、统一可视化调度、统一案件监督。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成立曲靖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原则,形成上下协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确实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三是规范执法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制、纠错问责制、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5.认真做好全市统考期间保障治理工作,为考生保驾护航

为确保2023年曲靖市高考、中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等考点周边环境有序安静,支队加大周边巡查力度,在考试期间成立6个督查小组对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要求的督查工作,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在考试期间,支队共出动人员300余次、100余车次,对30余个建筑工地传达了考试期间停工的通知,现场制止了100余起违规停车,并与交警部门协作,对考点周边车辆进行疏导指挥、引导车辆合理停放,保持道路畅通,为考生保驾护航。

6.着力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

支队党支部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以抓党建、聚合力、谋发展为思路,以激情、用心、实干、担当为导向,突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角定位,牢牢把握好思想引导、活动带动、管理约束、激励关怀、作用发挥五个环节,强化党建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助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1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健全党支部的工作网络,支部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定岗定责,定期交流、讨论、反馈工作难点问题等,做到平时有交流,月月有活动,年终有考评;注重支部党员思想建设,按照有计划、分层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排出时间表,列出培训主题,以例会+学习、主题活动+学习、支部会议+学习及讨论、参观及情感沟通等方式,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今年组织党员参加局机关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支队中层参加局中心理论组的集中学习。同时,将教育培训延伸至每一位普通职工,提升工作能。

2支部在统筹全面工作时,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将党建工作有效根植于各项业务工作中,有效发挥激励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关爱老党员和退休人员活动、关注职工权益和身体健康,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廉政从业若干准则》、《廉政准则》等廉政规定,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明确责任,党支部分别与局党组和支队各大队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作出了廉政承诺,形成了班子齐抓共管、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
    4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积极组织支队全体党员,到姜家巷社区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今年开服务515小时,累计服务时长278.69小时,参与率达98.94%

7.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对外形象

随着中心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城市管理工作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支队按照202251日起施行的《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着力加强队伍机制体制改革力度,细化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纪律作风,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打造一支现代化城市管理队伍。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及开展专题培训的方式,针对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等方面进行学习,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检视自查,在学习活动中,精神面貌和思想高度得到大的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以禁酒令为抓手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发出了严厉的禁酒令,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零容忍,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在认识上和行动上自觉抵制违规饮酒,正风肃纪,以上率下,提升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1.09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2024年减少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预算84.4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减少其他收入3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6.09万元,下降9.73%,减少的主要原因1.2024年有退休人员工资计提的费用减少。2.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预算减少84.4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9.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9万元下降3.9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有退休人员工资计提的费用减少;项目支出45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40万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资金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城管执法85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城管执法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9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0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万元,项目支出65.51万元)。

9.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10.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11.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89万元)。

13.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14.30224商品和服务支出被装购置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15.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1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8.70万元)。

16.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9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0.00万元)。

17.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21.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22.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4.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09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1.2024年有退休人员工资计提的费用减少2.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预算减少84.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70万元,较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9.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41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只减不增厉行节约原则,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70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只减不增厉行节约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费的开支。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的重点项目是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项目经费。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曲财建〔20231号),2024年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256.0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辖区内城市规划、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市容和环境卫生、房地产业、市容环卫等违反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实施行政处罚,项目目标是完成罚没收入500.00万元。该项目立项依据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3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政府批准的执行。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计划是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损坏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进行监察;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建筑工地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事业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200.93万元(净值67.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7万元,固定资产160.58万元、净值3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8.98万元、净值4.0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3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政府批准的执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中心城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损坏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曲财建〔20241号),2024年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25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的实施计划是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损坏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进行监察;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建筑工地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形象,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狠抓业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重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措施方法,强化与规划、房管、建管、质监、招投标等监管部门的联动,通过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巡查预防管控能力明显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形象得到提升;缓解城市建设管理的矛盾,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基础保障性作用,把城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居住地,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及文明城市曲靖。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4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