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
    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围绕“六稳”、“六保”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紧紧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和增动能、惠民生各项政策加强信息公开,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加大群众关切问题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二是依法组织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公开专栏,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除涉密部分外,公开率达100%。三是及时推动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20239月,通过市财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对曲靖市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2023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待2024年省对市批复后及时组织公开。四是持续推进重要事项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采购和衔接资金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采购及乡村振兴等领域有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五是扎实推动政策文件深入解读。不断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政策解读专栏”“曲靖财政”微博等方式,对《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进行解读,确保政策内涵传递清晰、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六是持续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系统梳理市财政局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市财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统一标注有效性。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2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并做好归档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曲靖市财政局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报送,定期研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曲靖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有序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财政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新浪微博平台建设,规范管理,实时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审核。2023年对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重新对相关栏目进行了梳理、归并和整合,着力打造“对外宣传、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财政网络平台;在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等模块,积极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监督;在网站首页展示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促进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对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适老化与无障碍升级改造,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曲靖财政”微博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党务政务信息、解决民意诉求、增进政民互动。

(五)持续完善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职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研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曲靖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微博。制定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和党务政务微博平台管理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完善市财政局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制作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平稳开展。截至20231231日,没有发生过涉民族宗教负面网络舆情的情况,转接办理“12345”热线15件,按期办结率100%2023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件,协办6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2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财政相关内容涉及面广,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任需拓展。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元化,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管用措施,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积极探索,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督促起草部门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报送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增强各科(室、中心)提供政府信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财政局已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czj.qj.gov.cn/)公开了相关信息,各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获取(如需帮助,敬请致电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1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