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相关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3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表),用于精准扶贫,预算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由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贫困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贫困攻坚无关的要求。
二、相关县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根据2019年度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三、相关县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并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下达表
地区 |
贫困县标示 |
合计(万元) |
曲靖市合计 |
|
3460.3 |
师宗县 |
贫困 |
154 |
罗平县 |
已摘帽 |
75.9 |
富源县 |
贫困 |
268.3 |
会泽县 |
深度贫困 |
2962.1 |
备注:宣威市285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