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蒋德云
  • 发布时间
    2019-05-28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会泽、师宗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4号)的要求,现下达你们(详见附表),支出科目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贫困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贫困攻坚无关的要求。

二、相关县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相关县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并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410

附件:

 

2019年第四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表

 

地区

贫困县标示

合计(万元)

曲靖市合计

 

4033.34

师宗县

贫困

66.26

会泽县

深度贫困

39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