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
农业保险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农业保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曲财外〔2018〕5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84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新增险种财政补贴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曲财外〔2019〕13号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文件名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外〔2019〕1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32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外〔2019〕1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9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曲靖市财政局)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正式文件)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云财金〔2018〕159号)文件要求,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1842万元下达你们(明细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农业保险的保险费补贴,请列入2019年“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支出按实际情况列支,优先用于弥补2018年及以前年度中央保险费补贴资金缺口,并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
请你们按照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申请、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并尽快落实好县级配套资金。
附件:1.2019年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中央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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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中央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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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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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补贴资金规模 |
预拨2019年中央资金 |
取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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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拨 |
第二笔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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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 |
592 |
1711 |
2303 |
1,842.01 |
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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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 |
43 |
120.39 |
163.39 |
130.68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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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 |
41 |
194.72 |
235.72 |
188.54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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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 |
112 |
327.15 |
439.15 |
351.25 |
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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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 |
62 |
170.32 |
232.32 |
185.82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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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 |
58 |
196.96 |
254.96 |
203.92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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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 |
125 |
330.36 |
455.36 |
364.21 |
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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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 |
85 |
267.68 |
352.68 |
282.08 |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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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 |
66 |
103.42 |
169.42 |
135.51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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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提前下达预算指标按2018年拨付指标的70.983%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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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新增险种财政补贴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文件)
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
新增险种财政补贴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新增险种财政补贴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金﹝2018﹞156号)转发给你们,经市政府同意,对新增险种的市、县承担比例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育肥猪:市级承担5%,县级承担10%
二、小麦、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制种保险:市级不承担,县级承担25%。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7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新增险种 财政补贴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经省政府同意的《云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云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省新增险种和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财政补贴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参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范围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8〕91号)要求,我省新增的农业保险品种包括:育肥猪、马铃薯、小麦,以及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制种保险。对于上述险种,全省各地均可自主自愿开展,补贴的范围覆盖全省各州(市)、县(市、区)。
二、补贴标准
我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比例,在依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保险费比例设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人均可支配财力状况、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担水平等因素牵头研究确定。保险费补贴资金支持的农业保险项目,其保险费由各级财政和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共同承担。新增险种各级财政的补贴比例标准如下:
育肥猪:
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20%。地方财政补贴比例分担如下:
昆明市、玉溪市:省级财政补贴6%,市、县(市、区)财政补贴24%;
曲靖市、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省级财政补贴15%,州(市)、县(市、区)财政补贴15%;
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保山市、丽江市、临沧市:省级财政补贴22.5%,州(市)、县(市、区)财政补贴7.5%;
西双版纳州、德宏州:省级财政补贴27%,州、县(市)财政补贴3%;
怒江州、迪庆州:省级财政补贴30%,州、县(市)财政补贴0%;
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省级财政补贴20%,县(市)财政补贴10%。
小麦、马铃薯:中央财政补贴40%,地方财政补贴5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10%。地方财政补贴比例分担如下:
怒江州、迪庆州、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省级财政补贴40%,州、县(市)财政补贴10%;
其他州(市):省级财政补贴25%,州(市)、县(市、区)财政补贴25%。
2017年及以后年度产粮大县玉米、水稻、小麦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比例由省级根据上一年度产粮大县名单单独确定下发。
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制种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0%,地方财政补贴5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10%。地方财政补贴比例分担如下:
怒江州、迪庆州、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省级财政补贴40%,州、县(市)财政补贴10%;
其他州(市):省级财政补贴25%,州(市)、县(市、区)财政补贴25%。
三、相关要求
农业保险相关工作保障措施,预算执行管理,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结算等仍参照《云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金〔2017〕16号)执行,并按要求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度资金的申报和结算。同时,要实行全面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切实把农业保险这项支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正式文件)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保险
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19〕38号),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保证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根据2019年度农业保险投保计划和上年资金结余情况,现将2019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1323万元下达你们(明细见附表1)。上述资金请列入2019年“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为“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支出按实际情况列支。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参照附件2和附件3以及补助你县(区)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县(区)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15日内报送我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请各县(区)财政部门尽快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任何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发生。
附件:1.2019年农业保险省级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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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业保险省级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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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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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19年计划投保省级保险费补贴资金 |
2018年省级结余 |
2019年预算应安排资金 |
2019年超计划安排资金 |
2019年下达资金 |
曲靖市 |
1498.61 |
613.35 |
885.26 |
437.74 |
1323.00 |
麒麟区 |
352.74 |
66.35 |
286.39 |
103.03 |
389.42 |
马龙县 |
113.87 |
84.84 |
29.03 |
33.26 |
62.29 |
陆良县 |
132.38 |
53.47 |
78.91 |
38.67 |
117.58 |
师宗县 |
125.59 |
66.69 |
58.90 |
36.68 |
95.58 |
罗平县 |
106.28 |
68.09 |
38.19 |
31.04 |
69.23 |
富源县 |
200.88 |
103.39 |
97.49 |
58.68 |
156.17 |
会泽县 |
355.93 |
79.47 |
276.46 |
103.97 |
380.43 |
沾益县 |
110.94 |
91.05 |
19.89 |
32.41 |
52.30 |
4.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正式文件)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
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和2019年农业保险计划,结合2018年度保险费资金清算,2019年度农业保险市级财政应承担343.31万元,扣除上年市级结余资金67.79万元,本次下达资金206万元,请列入2019年“2130803农林水事务-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为“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并尽快落实好县级配套资金。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2019年度农业保险市级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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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业保险市级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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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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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19年计划投保市级保险费补贴资金 |
2018年市级结余 |
2019年下达资金 |
曲靖市 |
343.31 |
67.78 |
206.00 |
麒麟区 |
99.14 |
8.12 |
52.39 |
马龙县 |
14.00 |
5.87 |
8.13 |
陆良县 |
32.13 |
3.62 |
28.51 |
师宗县 |
24.86 |
8.20 |
16.66 |
罗平县 |
20.75 |
8.79 |
11.96 |
富源县 |
32.44 |
15.50 |
16.94 |
会泽县 |
101.56 |
4.73 |
65.93 |
沾益县 |
18.43 |
12.95 |
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