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来源
    税政法规科
  • 发布时间
    2023-12-29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2020年,市财政局被中央文明委复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政领财”,确保财政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始终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通过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大局,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充分发挥“头雁”带动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全系统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全过程,把法律法规制度有机融入各项财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坚持规划引领,印发《曲靖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开展常态普法宣传。将党内法规、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推动党的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开展特色普法宣传。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和财政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开展财政法规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宣传活动,及时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减税降费、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结合“以案释纪”,通过警示片观看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结合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在每年制定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安排对财政干部进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

2023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次,“送法进企”活动4期,发放资料500余份,制作法治文化宣传墙,设置“普法强基”专栏一块,在走廊及院内设置法治宣传标识标牌12块,充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财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

(一)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按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将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范围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规范行政服务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修改完善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事项,提升行政服务能力。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明确双随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抽查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会计信息抽查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信息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

(四)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97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一是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对于涉及财政方面的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建立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工作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三是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零申报”信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理念,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形成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会计审计人员、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合法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断完善

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围绕深化财政改革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2023年分别审核出具关于建立西河水库径流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 (送审稿)》、《曲靖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送审稿)》《曲靖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以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改革进程。

 

 

 曲靖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