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z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z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z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施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第二批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预〔2018〕20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4083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
第二批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要求,省财政统筹中央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民族地区等转移支付补助和年初预算资金,加大对下补助力度,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的关心和倾斜,切实帮助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支持各地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下简称“三保”)底线。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第二批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预[2018]313号),现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对下财力补助资金,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扣除《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曲财预〔2017〕184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第一批财力补助增量资金的通知》(云财预〔2018〕128号)已经下达的资金,现将2018年省对下第二批财力补助下达县(区)(详见附件),分别列入“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足额落实工资和民生政策。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工资津补贴政策的平稳实施和各项基本民生政策的兑现落实,帮助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适当解决绩效奖励发放问题。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资津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8〕195号)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严格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次序安排支出,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要严控“三公经费”、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严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杜绝资金安排“撒胡椒面”、盲目投入、低效投入等问题。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动资金安排与绩效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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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地区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备注 |
曲靖市 |
14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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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1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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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1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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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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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12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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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 |
4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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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 |
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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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 |
19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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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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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宣威市 |
富源县 |
17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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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 |
17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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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 |
2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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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 |
3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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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 |
2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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