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文件的通知

  • 来源
    农业科
  • 发布时间
    2023-12-2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3169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442.9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

文号:曲财2023170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4336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预算年度:2024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现将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收入分类科目列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项目支出科目详见附件2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县(区)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做实项目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执行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相关规定,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

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下达资金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指标。

四、强化绩效管理。县(区)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项目支出科目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31218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

 

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云财农〔2023200号),现将2024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4年收支科目,收入科目列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本级科目见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此次下达动物防疫补助主要用于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文件规定,做实项目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县(区)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  金(动物防疫补助)市本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31218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