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金融科

  •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3-02-07

承担商贸、投资促进、金融等方面部门预算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管;拟订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市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等业务;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起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单项报告;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制度政策;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