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领域清除隐形壁垒专项整治的通知》(曲财采〔2023〕13号),要求各市直预算单位、县(市、区)财政局,认真完成自纠自查和核查,形成问题清单和建立工作台账。经自检自查,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存在9类隐形壁垒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市财政局印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自2023年7月1日起,在曲靖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资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