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助力企业发展

  • 来源
    社会保障科
  • 发布时间
    2023-11-08

曲靖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产业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的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有力推进助企纾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面。2023年4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曲靖市财政局、人社局、市税务局迅速行动,积极沟通协调,于第一时间学习政策、宣传政策,及时组织人员推进阶段性降费政策,通过公众媒体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扎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0.7%,个人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统一曲靖市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坚持个人费率低于单位费率。工伤保险按最低税率落实。积极加强政策运行监控评估,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做到三个“确保”,确保降费率政策落实,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制度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截至2023年10月底,曲靖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130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22878万元。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加强政策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对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022年度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补贴等相关支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脱困,稳定就业岗位。通过阶段性降费,助力企业发展取得积极显著成果。截至2023年10月底,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已经为企业减负19270万元;已审核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22家, 10月份发放稳岗返还约1513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