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陈彦好
  • 发布时间
    2023-09-26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000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曲靖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心主要职责为:

1.编制、执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曲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监督、检查曲靖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企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纳入失信违约名单。

2.提取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租购并举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202255日起,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限额由15000元上调至18000元。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缴存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缴存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异地缴存者缴存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缴存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出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案(试行)》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持续推进组合贷款业务,多渠道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最大限度节约了职工购房成本。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自202210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3.575%

5.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广运用好差评系统,优化政务服务。在公积金业务全渠道办理流程中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畅通评价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办事体验。

6.继续丰富跨省通办业务内容,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新增5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提升了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拓宽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于民设置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窗口,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实惠。

7.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清零攻坚专项行动。建立逾期贷款催收挂包工作责任机制,将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配合进行诚信教育,发挥行政纪律监督惩戒作用,强化诚信宣传,营造守信氛围,教育引导贷款职工履行法定义务、按期归还贷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及管理秩序

8.持续推进新型智慧公积金建设。一是建设智慧公积金智能客服应答系统,实现公积金咨询全天候服务。2022108日中心建成并上线微信公众号公积金AI智能客服12329热线人工座席服务互为补充,实现了公积金咨询7×24小时全天候服务;二是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住建部总对总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经缴存职工授权,可实时查询缴存职工征信相关信息,有效降低了信贷风险,进一步提升业务管理水平;三是上线数据共享接口,辅助业务办理查询共享数据,为下一步精简业务材料,流程再造,减少人为审核步骤,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内设7个科室和3个管理部,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贷款管理科、归集管理科、法规稽核科、科技信息科、组织人事科麒麟管理部、沾益管理部、马龙管理部;下设宣威、会泽、富源、陆良、师宗、罗平6个分中心。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离休0人,退休17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2,581,80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81,805.73,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4,520.33元,下降6.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54,520.33元,下降5.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较年师宗县财政局专项业务补助其他收入减少,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3,687,750.28。其中:基本支出10,987,919.32,占总支出的46.39%;项目支出12,699,830.96,占总支出的53.61%;上缴上级支出0.00;经营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7,063.88元,下降7.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593.26元,增长0.56%;项目支出减少1,978,657.14元,下降13.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一、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减少,导致房屋抵押登记费用减少。二、受疫情影响,培训费支出减少。三、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7,919.3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85,822.2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2,097.07元,占基本支出的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99,830.9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维护专项资金1,789,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专项网络、核心机房和渠道维护,缴存职工短信平台费用。

2.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专项资金818,09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住建部与人民银行征信共享接口及业务系统智能化升级。

3.聘用人员运行管理专项资金2,56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及社保费用。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资金4,925,578.20元,主要用于维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行。

5.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工作宣传经费227,543.8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及业务宣传费用

6.房屋抵押权登记专项资金296,1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住房抵押登记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专项资金977,574.3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如逾期贷款催收,档案管理,律师诉讼费等支出。

7.以前年度资金滚动结余1,105,944.55,主要用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运行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1,805.7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3%。与上年相比减少2,623,008.43元,下降10.4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756.0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保费缴纳和退休职工退休费、社保费缴纳。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788.3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8,256.19元,死亡抚恤1,365.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46.48

2.卫生健康(类)支出516,672.1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社保费缴纳。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0,967.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704.56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1,022,377.5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9%主要用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和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51,912.04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20,070,465.53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6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571.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808.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600.00,支出决算为129,571.81,完成年初预算的6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808.81,完成年初预算的7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00,完成年初预算的3.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3,009.96,下降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04,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14.00,下降80.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基层调研、政策宣传、归集催缴、逾期贷款上门催收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及考核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未产生有关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2,298,886.31,其中,流动资产357,782.12,固定资产56,440,514.1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5,500,59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6,304.1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43,15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6,59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1,496,002.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3,445.2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2,5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3,83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2,58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6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

附件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