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李舒雁
  • 发布时间
    2023-09-26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1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通过优化执法队伍,积极开展培训,配发执法装备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一是整合执法队伍。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改革为契机,在原环境监察支队的基础上组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各大队调整为支队的派出大队,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壮大了执法队伍。二是配备执法装(设)备。按照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配发执法服装和执法辅助装备并组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开展实战比武。2022年8月24日至26日,组织全市10支执法队伍在罗平县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竞赛,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既提高了参与执法检查的积极性,也进一步锻炼了执法人员的现场发现问题、认定违法行为和固定证据等方面能力,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四是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执法机构规范建设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曲环通〔2022〕73号),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保障人性化、执法效能化的要求,完善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办公区域及办公设备生态环境执法标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五是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抽取支队及各大队共20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交叉互评,认真查找不足,并抓好整改,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2.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按照“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苦练现场执法能力,突出实战练兵。一是制定计划。结合国家、省大练兵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市级执法大练兵年度计划和月计划。二是压实练兵责任。印发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曲环通〔2022〕36号),逐项分解评审指标,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落实。三是以“双随机、一公开”抓好执法练兵。每季度按照比例和要求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并将现场检查结果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协调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220家,发现问题211个。四是紧盯突出环境问题练兵。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高标准推进2022年目标任务,对点位进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加强每月工作调度,结合实际加大力度。2022年度计划完成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77个3,166个点位。截目前已完成3,152个、完成率99.50%。

3.抓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根据局党组会议纪要,支队自5月份接管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业务管理职能。一是加强管理。2022年督促24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与国发平台联网,并指导督促45家排污许可证要求实施自动监控排污单位、117家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与省平台、国发平台联网工作。二是抓好运维单位备案工作。受理、指导需要在曲靖市辖区范围内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维工作的单位进行备案。今年以来在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承建(安装)单位38家、运维单位32家。三是对2个国家系统平台数据应用进行统筹。围绕生态环境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简称“国发平台”)、重点名录排查系统(简称“排查系统”)开展工作。将重点排污单位录入“排查系统”、排查数据同步到“国发平台”、依托“国发平台”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完成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有效传输率考核。四是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四方现场巡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四方现场巡检”,明确第四方巡检工作具体内容及管理要求,根据第四方现场巡检内容形成问题通报,督促各分局落实问题整改并按季度上报整改回函。今年以来共对240家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巡检。五是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综合报警处理单交办。及时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综合报警处理单》交办各分局,汇总核实办理情况,确保通报问题与调查处理结果工作闭环。今年以来共发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综合报警交办单38份。

4.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部门自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全市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摸排,共检查企业218家,排查发现各类问题177个,完成整改103个。

5.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投诉。一是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2022年1—12月,全市共受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740件。其中,电话举报104件,微信举报554件,网络举报60件,来信举报14件,来访举报8件;受理509件,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不予受理231件;受理的投诉举报件中,已办结487件,正在办理22件;投诉举报中涉及水污染投诉151件,大气污染投诉370件,噪声污染投诉422件,固体废物污染投诉130件,生态破坏投诉47件,其他投诉44件。二是认真调查研究,在投诉举报件办理过程中采取走访群众、组织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核准举报问题的根源,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妥善制定整改措施。三是适时回访,不定期对重复投诉企业周边的环境权益相对人进行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给投诉人及时反馈调查核查及处理情况,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6.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一是扎实组织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及“回头看”。坚决杜绝非法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超标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成果。二是配合市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活牛生猪等偶蹄动物及制品、洋垃圾、固体废物走私等专项联合行动,定期上报“绿滇2022”打击走私专项联合活动情况。三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对废弃金矿“洗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四是开展线性工程暨重大产业项目生态环境破坏专项排查。五是开展“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和“先建后补”问题排查整治。对32个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核实,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六是依法取缔违法销售汽柴油车用燃料油品“新能源加注站”及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范围的26座新能源加注站开展排查检查。七是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对执法支队牵头验收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举报件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

7.严格环境执法。一是抓好日常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排污单位、焦化行业、重复信访投诉举报、涉煤企业、农村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余次,检查各类企业508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 240家,问题总数470个(含违法问题),涉嫌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11家,违法问题16个。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防企业违法排污,针对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对越钢、盛凯焦化、石林瓷化进行约谈。三是始终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推动省级交叉执法检查和市级大排查存在11,104个问题整改,目前整改完成率98.56%。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做好后督察,今年以来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90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3家,共处罚款1,193.6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污染防治科、信访科、稽查科、法制和核与辐射监管科。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8,364,92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4,926.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1,533.02元,增长29.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1,533.02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辅助装备。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8,351,9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5,479,735.60,占总支出的65.61%;项目支出2,872,182元,占总支出的34.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95,333.47元,增长29.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4,560.73元,下降11.96%;项目支出增加2,639,894.20元,增长1,136.48%。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辅助装备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79,735.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8,595.68元,占基本支出的8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139.92元,占基本支出的12.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2,18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专项资金196,287.00,主要用于采购行政执法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2.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420,085.00,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经费;

3.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255,81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行政执法辅助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1,917.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95,333.47元,增长29.36%,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48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71,36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7,100,94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2%。主要用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事务运行支出和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8,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汇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4.80元,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4.80元,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426.00元,下降9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40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元,下降3.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防风险抓安全保稳定执法监管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139.92元,比上年增加245,616.19元,增长52.76%,主要原因随工资计提的其他交通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2,667,941.72元,其中,流动资产292,012.71元,固定资产2,373,070.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58.0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2,215.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6,890.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68,919.1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2,0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2,0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1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附件2: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