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工作条例》明确了州市级政法委主要职责: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二是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三是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四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五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七是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八是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九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十是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创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经保密委员会审定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平台用车定向给市委政法委使用,由市委政法委供养)。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55,168.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84,592.09元,占总收入的86.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270,576.61元,占总收入的13.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53,401.37元,下降11.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23,977.98元,下降24.0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270,576.61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在职转退休,二是2022年工作重点变化,项目经费调整;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按照要求将往来款经费项目预算调整到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58,392.64元。其中:基本支出8,074,549.52元,占总支出的55.46%;项目支出6,483,843.12元,占总支出的44.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50,177.43元,下降2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6,020.55元,下降5.12%;项目支出减少3,414,156.88元,下降34.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作重点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74,549.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03,797.21元,占基本支出的89.22%;公用经费870,752.31元,占基本支出的1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83,843.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全市见义勇为专项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奖励曲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曲靖市见义勇为公民和注入曲靖市见义勇为协会注入见义勇为基金;
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安全感满意度、执法司法满意度、平安曲靖建设等工作;
3.市本级政府综治专项经费1,23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综治专项业务支出;
4.往来款支出经费573,800.55元,主要用于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支出;
5.其它政法综治项目经费3,080,042.57元,因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涉密,故未详细说明开支及开展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4,592.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上年相比减少4,423,977.98元,下降24.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在职转退休,二是2022年工作重点变化,项目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55,34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其中:2013101行政运行6,245,299.17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2013105专项业务5,910,042.57元,用于开展各项政法综治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72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1,100.25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141.92元,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检缴费支出184,471.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19,916.0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1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7,31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4,198.5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4,042.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074.5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65,21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565,212.4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225.00元,支出决算为89,27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159.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11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1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225.00元,支出决算为89,27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159.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003.51元,下降6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818.51元,下降4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185元,下降77.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为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政法综治工作等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752.31元,比上年增加250,575.32元,增长40.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4人,随工资计提的其他交通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6,027,469.79元,其中,流动资产2,855,437.05元,固定资产13,668,81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503,214.8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8,971.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19,680.93元、无形资产增加19,503,214.81元、在建工程减少29,000,0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691,867.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9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9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99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部分项目支出涉密,经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定,不属于公开范围,因此相关专项业务支出内容未作详细公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1111
附件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3: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