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0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制度,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有关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意见。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重点示范区域的环境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7.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8.负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9.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0.负责管理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行政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市政府委托,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宣威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宣威市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宣威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宣威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宣威市生态环境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等,明确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一年实现新的开局、两年实现质的提升、三年实现新的跨越。2022年为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宣威市政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为工作主线,深入推动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
1.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抓好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向宣威市反馈交办的252个问题中交办的155件举报件均已完成整改;97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82个,未完成整改的12个问题中,按时序推进整改的问题10个,已逾期的问题2个。二是推进曲靖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曲靖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共反馈688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687个;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共反馈940个问题,现完成整改939个。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经排查,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涉及工业企业、非煤矿山、煤炭、医疗等9个行业领域共207个具体点位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2022年需整治的182个具体点位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是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拍摄组指出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拍摄组现场指出的2个问题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土壤监测,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1个。
2.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碳达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进行监管,督促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完成320辆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安装工作;推进VOCS治理,对重点企业、汽修行业、加油站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并建立VOCS管理台账;督促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按照方案分步实施有组织、无组织和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督促3家重点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并完成备案工作;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督促8家重点企业修改完善碳达峰行动方案,并完成核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促餐饮企业严格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开展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把北盘江国控旧营桥断面脱劣作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印发了《宣威市北盘江旧营桥国控断面脱劣攻坚行动方案》,2022年1—11月国控旧营桥断面达水质功能区划Ⅳ类要求;完成“三园一片区”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核查工作,并针对核查存在的7个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完成全市二级以上、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核查工作,目前核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年底以前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完成宣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将尾水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有效削减排放总量;完成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下关冲小河、广坝河、费家冲段完成截污管道铺设8.1公里;加快宣威市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约9.8亿元,铺设雨水管道约22.7公里,铺设污水管道约77公里,宣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已达53%;对北盘江流域沿线乡(镇、街道)入河排污口进行再排查,北盘江沿线的5个乡(镇、街道)有入河排污口74个,针对6个污染特征明显、排水量大的排口已拟定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5个,中心城区排查发现有排污口107个,其中70个已完成整治;投资1.38亿元,开展北盘江宣威段干流及支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6个,完成生态河堤建设40.1公里;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共巡河17749(其中市级285次、乡级2900次、村级14564次)市河长办不定期对北盘江进行巡察督导,对发现问题共下发6次督办函。对非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栽种的农作物和其它高秆作物、杂草等进行清除,对河流水面漂浮物、河堤白色垃圾等建筑物进行清理,共清理河道35公里、建筑垃圾22吨。三是推进净土保卫战。对20家(其中在产企业8家、关停企业12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开展排查检查,均不存在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开展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34家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及疫情期间多个隔离点进行排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和处置,宣威市辖区内未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事件;共计争取上级污染防治资金约1.2亿元,用于宣威市宝山、东山、龙场、乐丰4个乡镇的历史遗留锌废渣深度管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974个自然村已完成2187个自然村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5%;加强北盘江流域(宣威段)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累计排查出农业种植面积约17.14万亩、塑料大棚约6907亩、规模养殖生猪约11.39万头、散户养殖生猪约7.93万头,纳入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及粪污综合利用率监管。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截至目前,上半年化肥使用量为3.75万吨,较去年上半年同比减少3 %,配方肥施用量为1.52万吨,施用面积38万亩,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以上。农药使用量控制在353吨以内,较去年同期减少2%。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2022年全市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计划面积58万亩,现已完成5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2%。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备率达100%。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工作,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3.生态修复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修编《宣威生态文明市建设规划(2022—2032)》,目前创建申报材料已编制完成待规划重新评审通过后一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二是完成2021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2021年度宣威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宣威市考核结果为基本稳定。三是持续推进“绿盾”行动。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对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焦点问题及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内采石采砂、开办工矿企业、核心区内旅游开发等焦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化解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四是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编制《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实施方案》、《宣威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方案,制定“一矿一策”逐步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恢复治理62个图斑涉及历史遗留矿山29个,修复面积60.88公顷,完成了阶段目标。五是深入落实“十年禁渔”工作。宣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禁捕决策部署,成立市级牛栏江(宣威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调度反馈机制,制定禁捕实施方案,压实乡镇禁捕工作责任。六是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环境监测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能力。以构建宣威市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目标,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效能。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案例实践,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已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开展“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20余次;共查处违法企业16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并公示,处罚金额167万元,其中,办理行政拘留案件1起。受理并办结环境信访案件156件,主办政协提案1件,处理率达100%,较好地回应了群众的生态环境诉求。及时核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综合报警处理单》31单,并按时反馈核查情况报告,确保全市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环境监测持续推进。2022年宣威分局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按照省厅要求争取2023年完成标准化建设,目前可以对55项污染物指标开展自行监测。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加大环境监测力度,按时、按质完成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和市区大气、声环境质量、市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等监测任务。每月对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例行监测1次,每季度对曲靖市考核断面监测1次,按季度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1—11月,国控、省控、曲靖市考核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偏桥水库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Ⅱ类标准,全市地表水水质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宣威市城区区域声环境监测共布网格监测点128个,覆盖人口20.5万人,交通声环境共设监测点28个,覆盖路段总长40.5千米。
6.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宣威市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努力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60和3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30和15个工作日,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要件齐备的前提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截至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54件,共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76件,共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6件。做好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170家发证排污单位排污管理工作;办理28项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做好77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公示、公告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信息80件次,全市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7.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逐步提升。当前,正按照国家、省政策支持方向,积极谋划包装,申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把项目的争取、落地、实施作为减轻地方财政投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正有序推进10个生态环境建设类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一是宝山镇、龙场镇、东山镇锌废渣治理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9,996.54万元,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乐丰乡锌废渣治理项目资金859万元已提前下达。二是宣威市土壤污染成因分析项目争取到中央污染防治资金715万元,正在进行项目实施招投标。三是生态环境建设EOD项目已完成项目包装,争取资金29.8亿元,正在审定编制好的实施方案。四是拟投资3200万元的羊过水水库周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已入国家项目库。五是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已报送至曲靖市级,由曲靖市级统一组织申报。六是普立乡、龙潭镇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整治方案编制,待编制完成后提交申报。七是西泽乡、务德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包装,现已提交到省级项目库,正在根据省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可行性报告。八是“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补短项目正在开展现状调查。九是《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拟申报2022年第3批专项债券资金和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现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工作。十是《宣威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系统工程》已完成可研批复,拟申报2022年第3批专项债券资金和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现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工作。
8.共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和“8·25全国低碳日”为契机,围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最美彩云南”和“低碳生活、绿建未来”宣传主题举办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和社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绿色发展理念,向市民和企业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本及科普资料2000余份,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股、法规宣教股、督查办、综合股、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股、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监察大队
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63,322.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4,756.84元,占总收入的68.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188,565.52元,占总收入的31.3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47,777.64元,下降3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2,956.84元,增长3.11%,原因是调整员工工资增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7,490,734.48元,下降59.08%,原因是市财政拨款增多县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78,280.25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6,908.49元,占总支出的60.56%;项目支出7,091,371.76元,占总支出的39.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37,619.75元,下降13.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04,691.51元,下降16.84%;项目支出减少532,928.24元,下降7.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及项目基本完成,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62,904.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86,111.77元,占基本支出的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6,792.56元,占基本支出的10.8%。人均20,316.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91,371.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2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个,曲财资环〔2022〕55、92号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1,411,852.51元。属2022年非税收入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经费和单位办公运转支出保障。
2.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个,宣财资环〔2020〕6号、监测网络费35,497.00元。该项目属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水质自动监测站网络运行补助。
3.污染防治支出1个,水体污染防治,宣财资环〔2020〕4号、监测站能力建设13,760元。监测业务开展所需试剂药品耗材支出。
4.土壤污染防治1个,宣财资环〔2021〕72号、滇东磷化工公司场地调查经费970,200.00元。主要用于原滇东磷化工公司场地调查编制工作经费。
5.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个,宣财资环〔2022〕67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经费1,370,419.00元。主要用于监测业务的开展购买监测仪器和试剂药品等耗材的购置,对宣威市区重点流域的水质监测。
6.城乡社区支出1个,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宣财资环〔2021〕72号、其他土地使用收入2,699,643.25元。用于监测监察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及收尾工程的支付和决算。
5.其他支出1个590,000.00元。主要用于格乡河流域污染治理前期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4,756.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7%。与上年相比增加342,956.84元,增长3.11%,主要原因分析:调整职工工资,增加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03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573,91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7,745,86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污染防治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10,0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500.00元,支出决算为7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500.00元,支出决算为7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00.00元,下降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400.00元,下降1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元,下降3.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督察和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到宣威指导环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792.56元,比上年增加180,392.56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分析:纳入曲靖市级预算后经费预算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资产总额28,925,278.54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446.24元,固定资产26,433,165.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9,666.7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3,640.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9,39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万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4.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6.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7.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00111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