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01000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负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培育、管理和依法合理利用。建设优质乡土树种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大径级木材战略储备资源;
4.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5.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林业实用先进技术。开展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宣传;
6.对在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采集、放牧、宿营、拍摄影视剧等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7.制止辖区内破坏自然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科学谋划施策,扎实有效地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职责,较好地完成 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1.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中心工作
海寨林场党总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林草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抓好党总支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提升全场工作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2.多措并举、打好防灭火攻坚战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海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结合实际、多点发力,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结合林长制进一步强化细化防火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把责任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同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预防力度,确保预防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严格火源管控,努力创建无火林区,严查火源、清查坟地、落实坟主、重点区域专人监管,坚决杜绝火源入山;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组建半专业扑火队,提高应急应战能力,有效提升全区森林火灾扑救效率。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管护力度,落实管护责任,完成林长制责任区划分、信息系统建设、林长制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层层签订森林管护责任状,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将责任片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当。三是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开展整改工作,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完成造林绿化落地上图3554亩,申报欠发达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及林区道路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上报《云南省天保管护基础设施核实数据》的管护基础设施矢量数据,开展灾害林清理采伐及森林抚育的外业调查工作。五是搞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开展2次松材线虫普查及病虫害调查,严防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六是做好造林抚育,提高森林质量工作。对海寨林区600余亩新造幼林地、800余亩封山育林地、200亩经济林实施抚育管理、中耕施肥;九龙山林区开展春季造林工作,对小哨管护站毒水路口至东大沟以东地段进行义务造林,共完成造林面积5.6亩,义务植树660株;上东山林区小白龙潭管护站水沟以下地段完成1.5亩补植补造;在西山林区建成党建示范林基地1个。
4.突出民生保障,改善职工工作条件
海寨林场积极筹措资金改善林区基础设施,重建林区管护站一个;维修上东山林区5.5km主干道公路,五台山林区8km林区道路;完成洋洞管护站饮用水改造;林区8个管护站完成房屋修缮,新建4个简易洗澡间;完成833瞭望台增加隔断、安装水塔工作;石棚箐和白龙井管护站接通有线网络,九龙山林区老鸡龙潭和小哨管护站完成电路改造;完成坝上管护站翻修和815瞭望台重建前期设计工作;多方协调完成场部收储和机关搬迁工作;成立海寨林场三宝科技服务用房建设领导小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三宝科技服务用房项目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九龙山、五台山、上东山、西山、海寨、滴滴水、下东山7个营林区22个森林管护站,场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计划财务科、生产技术科、森林防火科、后勤科、基建管理科、资源林政科、工会9个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1.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6人(离休0人,退休15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原因:车辆为森林消防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收入合计33,708,94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08,940.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9,054.02元,下降4.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9,054.02元,下降4.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100位差额退休人员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管理,差额退休工资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支出合计34,336,314.5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6,189.30元,占总支出的87.21%;项目支出4,390,125.20元,占总支出的12.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1,680.02元,下降3.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01,174.22元,下降10.47%;项目支出增加2,429,494.20元,增长123.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00位差额退休人员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管理,差额退休工资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新增项目,其中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475,300.00元,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经费300,000.00元,林区管护站点建设维修补助400,000.00元,“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补助经费150,000.00元,土地收储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资627,374.00元,省级森林防火200,000.00元,中央生态保护恢复专项10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46,189.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51,692.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4,496.53元,占基本支出的8.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0,125.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0,000.20元。
2022年度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本年度支出102,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灭火装备设备,提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防灭火能力。
2.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经费,本年度支出330,000.20元,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农经〔2021〕18号)精神,主要用于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3.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本年度支出621,6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其中天保工程管护费600,000.00元,用于七个林区防火线修复和购买防火队员防护服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21,600.00元,用于购买造林苗木款。
4.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本年度支出363,851.00元,用于天保工程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其中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811/815两座瞭望塔建设,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2,882.2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活动苗木种植、西山林区九龙山林区道路维修以及九龙山苗木抚育;上年度结转资金100,968.80元,主要用于九龙山苗木抚育、林长制公示牌制作、GPS定位仪购买以及造林。
5.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本年度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及防火物资采购配备,具体为防火物资采购、制作防火宣传标识牌、瞭望塔视频监控维修保养等工作。
6.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本年度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及防火物资采购配备工作。
7.土地收储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资金,本年度支出627,374.00元,主要用于原场部土地收储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资产评估费用。
8.“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补助经费,本年度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费用。
9.林区管护站点建设维修补助经费,本年度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区海三口管护站建设费用。
10.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本年度支出670,00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劳务费及海寨林区海三口管护站建设工程款。
11.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本年度支出475,3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灭火装备,提高森林火灾应急能力。
12.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经费,本年度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海寨林区海三口管护站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36,314.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71,680.02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2022年100位差额退休人员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管理,差额退休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6,13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以及遗属生活补助和抚恤金;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44,00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432,00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长江中上游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4.农林水(类)支出25,988,66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天保工程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森林防灭火、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林区管护站点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原场部土地收储补偿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320,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75,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物资采购和海寨林区海三口管护站重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招待数量减少,同时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管控公务接待经费,按照有利公务、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精简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9,486.39元,下降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0,303.39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83.00元,下降95.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招待数量减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管控公务接待经费,按照有利公务、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公务接待费成本;二是为了满足森林防火需求,我单位配备了13辆森林防火车辆,2021年度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相关费用列支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内,但由于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2022年经审计提出,将车辆运行维护相关费用从一般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我单位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但我单位因工作需要配备有13辆森林防火车,所有车辆运行资金从一般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森林防火调研、检查、指导工作2次,接待1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维护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资产总额210,119,685.41元,其中,流动资产23,096,430.66元,固定资产108,459,706.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1,790,481.38元,无形资产6,773,06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866.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0,386.70元,同时在建工程减少178,2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447,049.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702.15平方米,账面原值1,360,494.1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382,0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982,689.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792.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456.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336.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792.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1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