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周敏
  • 发布时间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3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生态环境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省、市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县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整改工作,完成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9个。二是通过系统排查汇总形成7个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1个,目前整治完成11个,完成点位数248个。基本解决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总体可控。

2.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推进蓝天保卫。积极开展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排放整治,截目前,累计督促45家汽车修理企业完成烤漆尾气治理设施,有效消减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持续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累计督促340家餐饮服务企业完成了油烟整治任务。截至11月底,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25天,优良率为98.5%;二是持续碧水攻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农业面源、生活面源、交通穿越、标识标牌不完善、点源共5类问题,目前,现标识标牌已完善,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已开展测土配方并长期坚持,点源污染问题整治正开展并编制了项目争取规划入库。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了县级饮用水源地龙王庙保护区区划调整工作。纳入市级考核断面的以德、多依、长底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类标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王庙水库稳定达地表水类标准。千吨万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达地表水类标准。全县主要河流湖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标准。三是落实净土清废。开展罗平县常家湾片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暨广顺工贸有限公司历史遗留含磷固体废物治理、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了疑似污染地块相关信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督促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行政村治理率72.08%,收集处理率15.58%。印发了《罗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完成4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2021年新增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工作。开展危险废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涉危险废物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废矿物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加大对全县隔离酒店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其医疗废水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消杀等工作。

3.加强环境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坚持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重要手段,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门槛,杜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落地,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3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8个,为上级出具项目初审意见3份,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效杜绝了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和治理措施不落实等现象的发生,全县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三是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四办改革,优化审批事项服务流程,完善审批事项目录。四是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累计处罚金额265.2万元。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3起,实施行政拘留3人,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114件,调处污染纠纷5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5.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理念。一是完成了2021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及2021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的填报及上报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组织编制罗平县创建申报材料并上报到省生态环境厅。经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和集体研究后,罗平县未能列入拟推荐上报的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2023年将持续开展申报工作。

6.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做好技术支撑服务。一是按照年度监测工作计划,围绕生态县考核、县城大气降雨监测、长家湾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县级河长制考核监测、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开展黄泥河石油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为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本单位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罗平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离休0人,退休7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873,473.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3,857.51元,占总收入的54.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99,616.00元,占总收入的45.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0,175.33元,下降11.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293.93元,增长0.95%;其他收入减少1,516,469.26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招考录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上年拨入补缴2020年前欠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本年没有此项经费收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55,775.90元。其中:基本支出5,888,053.51元,占总支出的57.98%;项目支出4,267,722.39元,占总支出的42.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84,264.54元,下降16.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1,595.33元,下降24.70%;项目支出减少52,669.21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了2020年欠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本年没有此项支出,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8,053.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1,029.91元,占基本支出的89.18%;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637,023.60元,占基本支出的10.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7,722.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403,602.32元,主要用于罗平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评工作经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2016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水污染防治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884,580.07,主要用于2015年和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黄泥河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3.土壤污染治理相关项目本年度支出2,979,540.00,主要用于罗平县常家湾片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罗平县暨广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含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经费、罗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3,857.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82%。与上年相比减少105,619.90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本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81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0,11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4,724,21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7,7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850.00元,支出决算为86,55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857.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70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7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850.00元,支出决算为86,55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85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节约的重要性,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和接待,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84.34元,下降1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61.34元,下降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23元,下降2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节约的重要性,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和接待,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监察执法等工作和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主管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023.60比上年减少43,437.70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资产总额123,635,353.83,其中,流动资产3,091,711.70,固定资产18,316,986.2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102,219,755.91,无形资产6,90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93.0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30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决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决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3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