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洪连
  • 发布时间
    2023-09-21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曲靖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曲靖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曲靖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提升政治监督工作质效,着力督促全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更加注重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三是更加注重纪律规矩和廉洁文化建设,不断推动从源头上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四是更加注重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持续释放监督执纪治病救人的正向效应;

五是更加注重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稳步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走深走实;

六是更加注重教育人挽救人激励人,充分凝聚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七是更加注重以改革激发新动能,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八是更加注重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委巡察机构下设市委巡察办、第一至第六巡察组。曲靖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设29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4人。其中:行政编制2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离休0人,退休44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53辆,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时,曲靖市纪委监委的3辆车被划入公务用车平台使用,公务用车平台为虚拟平台,无实体单位进行接收,无法进行资产调拨,所有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的车辆其固定资产仍保留在原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36,168,93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59,515.91,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9,419.82,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818,348.60元,下降2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827,768.42元,下降27.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9,419.82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公务员每人每月2,000.00元的绩效工资预算、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预算以及减少了南海子留置专区项目经费及办公地点搬迁经费的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168,935.73元。其中:基本支出60,995,469.42元,占总支出的44.79%;项目支出75,173,466.31元,占总支出的55.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818,348.60元,下降27.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85,814.91元,下降2.06%;项目支出减少50,532,533.69元,下降40.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了公务员每人每月2,000.00元的绩效工资预算以及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南海子留置专区项目经费及办公地点搬迁经费的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95,469.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27,216.4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68,253.02元,占基本支出的5.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173,466.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靖市纪委留置专区建设经费14,346,374.27元,主要用于南海子留置专区建设;

2.曲靖市纪委机关、沿江点、南海子运行维护经费9,899,295.34元,主要用于巡视巡察、查办案件、留置专区维修改造等;

3.纪检监察工作补助经费3,008,468.96元,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5,742,841.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区、西城办公区、沿江南海子工作点日常办公经费、维修维护费,查办案件人员及巡视巡察人员差旅费等;

4.巡视巡察、查办案件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7,382,633.53元,主要用于巡视巡察、查办案件工作;

5.曲靖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工作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警示教育基地水电费、卫生清洁费、解说员化妆费、改版费等;

6.信息技术设备购置入涉密网络建设经费1,274,79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区、沿江南海子工作点信息技术设备购置及设备维修维护费等;

7.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028,731.06元,主要用于珠源清风网站维护及宣传教育工作;

8.党建工作经费3,425,323.15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工作;

9.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450,000.00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

10.补助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7,100,000.00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和留置场所建设。

11.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选调生生活、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59,515.9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51,827,768.42元,下降27.57%,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公务员每月每人2,000.00元的绩效工资预算、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预算以及减少了南海子留置专区项目经费及办公地点搬迁经费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917,33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查办案件人员及巡察人员差旅费、留置专区建设费、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及运行维护费、工作点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6,743,869.9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608,466.31元,主要用于执纪监督经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工作、社会评价专项经费、警示教育基地维护、工作点购买服务及运行维护费、市五级联动、巡视、巡察工作、留置专区建设、查办案件工作、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8,550,000.00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000.00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生活、住房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7,70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转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17,725.49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0,080.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9,787.23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人员记实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83,403.60元,主要用于死亡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4.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60,74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缴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79,073.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96,341.1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329.8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93,73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购房补贴支出,具体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93,733.1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2,400.00元,支出决算为789,71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6,509.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209.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209.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2,400.00,支出决算为789,719.16,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6,509.56元,完年初预算的9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209.60,完成年初预算的38.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逐年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382.03元,下降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490.44元,下降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08.41元,增长10.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逐年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资产系统车辆为2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与资产系统不一致的原因是其中3辆为平台保留车辆)。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办案人员到曲靖调查取证及接待各县(市)区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8,833.20元,比上年减少946,965.84元,下降21.49%,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492,295,738.67元,其中,流动资产245,123,882.90元,固定资产247,171,855.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122,818,219.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590,010.20(在建工程转入190,871,646.95元;调拨转出15,112,595.85元;捐赠314,763.00元;报废报损280,178.00元;采购13,425,900.10元),流动资产增加125,099,856.38元,在建工程减少190,871,646.9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280,178.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5,6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5,6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留置专区建设项目工程于20198月开工实施,占地面积约50.5亩,预算总投资2.36亿元,截20221231日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已于2020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款已支付1.90亿元,待验收审计结算后再进行后续款项支付。经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对接同意,2022年南海子留置专区主体工程由在建工程暂转入固定资产,待审计结算完成后续款项支付结束后再进行调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曲靖市监察委: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整合曲靖市监察局、曲靖市预防腐败局、曲靖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曲靖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犯罪处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曲靖市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曲靖市纪委合署办公。

4.财政拨款收入:指曲靖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转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反映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2201111

 


附件

附件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中国共产党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