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力度的建议》(第147号),交由曲靖市财政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和市政府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曲靖市共规划建设61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35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482个。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曲发〔2016〕26号)文件精神,按照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市级财政补助50万元、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的标准。2017年至2019年对全市135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6750万元;全市482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2210万元。
鉴于近年来各级财政十分困难,市级财政将尽力筹措安排落实市级补助资金。除市级补助资金外,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应由各县市区自行筹措安排解决。
感谢你(或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