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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安排及你单位《关于返还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的请示》,现就下达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支出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租出售收入情况,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支出 万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综〔2014〕5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该指标列入2023年“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科目,偿还政府借款本息、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维修资金和维护管理费分别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1 房屋建筑物购建”和“50209 维修(护)费”,业务费列入“50201 办公经费”科目。
三、业务费按照《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项用于开展廉租房、公租房出租业务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收入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分解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