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3〕5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873.7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54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333.75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3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3〕5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608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
预算年度:2023年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59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3年“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用于相关任务的省级衔接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省级衔接资金占比不得低于下达你县(区)资金总规模的52%。
三、及时兑付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管费等减免补贴。综合考虑2022年减免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采取“多退少补”方式下达各地2023年减免补贴资金。请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原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2〕1161号)规定,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工作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减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尽早惠及搬迁群众。
四、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落实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省财政厅等11个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规定,分配给整合试点脱贫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整合试点工作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此次下达的资金因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请按规定备案。
五、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省级衔接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51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沾益区、陆良县、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宣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云财农〔2023〕39号)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下达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要依据批复内容、抓紧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充实相关要件和绩效指标,要规范履行立项批复、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示等前期工作程序。
二、管好用好帮扶资金。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下达资金,抓紧抓实预算执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抢抓项目建设黄金季节,主动靠前、扑下身子抓推进,确保年度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市级统筹资金安排
(一)劳动力就业转移
1.项目内容:根据沪滇两地劳务协作协议和相关政策口径,通过技能培训、稳定就业补助、劳务中介补助、公共服务岗位补助、外出就业补贴等方式,协助当地实现脱贫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就业、赴沪就业。按照沪滇劳务协作指标安排,相关资金由市、县两级人社、乡村振兴部门统筹管理,切分到县使用,确保精准合规安全。
2.资金下达:会泽县600万元、宣威市580万元、富源县350万元、罗平县260万元、师宗县15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0万元。
3.实施要求:项目由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由5个脱贫县(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要组织实效性强的技能培训,要聚焦精准安排公共服务岗位,要健全档案资料管理,要按时向各县(市)乡村振兴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二)卫生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
1.项目内容:建设“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平台(二期),内容包含:医疗云服务系统、所需服务器等硬件,项目覆盖曲靖市134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资金下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80万元。
3.实施要求: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实施,要依托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推进区域医疗影像联合共同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下沉,确实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按时向各县(市)乡村振兴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三)干部人才交流培训
项目内容:一是选派15名党政干部赴沪挂职锻炼1年,8000元/人/月,投入144万元;二是选派50名专业技术人员赴沪挂职锻炼3个月,8000元/人/月,其中:医生40名,教师10名,投入120万元;三是举办7期赴沪培训,包括人才工作专题培训1期,产业振兴专题培训班2期,基层乡村振兴人才能力提升培训4期,每期40人10天,投入168万元;四是组织上海专家到曲靖讲学2期,主要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村党支部书记,投入14万元。
2.资金下达:市乡村振兴局446万元
3.实施要求: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与上海市宝山区合作交流办对接协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相关事宜,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分别组织实施。
(四)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
1.项目内容:重点推进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等消费帮扶行动,立足当地实际,加强重点农特产品和非遗文创产品打造,组织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推介宣传,精准对接上海市民消费需求,打通农产品上行绿色通道,落实有关利益联结机制。
2.资金下达:市供销社95万元,罗平县20万元、陆良县15万元、沾益区20万元。
3.实施要求:要聚焦云品入沪,打造提升本地农产品品牌,要适时组织一定规模的展销推介,通过线上线下扩展销售渠道,要落实消费利益联结机制。
附件:1.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资金下达表
2.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曲靖市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