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财政局和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曲财资〔2023〕21 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2021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曲政办规〔2021〕1 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局共同制定了《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办法》),进一步细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及权限。
二、主要内容
《配置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进行定义。
第二章,资产配置方式及原则。对资产配置调剂、租用、购置、接受捐赠几种方式进行定义,提出相关要求,明确配置原则。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定义,明确相关原则以及配置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资产配置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接收调剂、捐赠和租用资产的流程以及资产购置相关预算编制程序,明确临时购置资产的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列明予以通报的情形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涉密资产配置按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明确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范围;明确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