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张丽
  • 发布时间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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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曲靖市麒麟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报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协调解决全区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区域内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区自然保护区;制定全区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一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化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4)依法执行排污费制度,做好全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区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编制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区黄精状况公告;定期公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纠纷;对重大换机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环保行政复议案件。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并对项目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8)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现骨干科学研究和技术师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污染整理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部门实行双重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组织人事科。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麒麟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

一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VOCs深化治理,组织中心城区包装印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汽修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参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培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通过综合治理手段和网格化管理措施,持续加强辖区内越钢钢铁、麒麟煤化工、盛凯焦化、石林燃化、雄业水泥等重点排污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维,强化重点减排项目监测管理,实时掌握大气排放达标情况。

三是夯实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麒麟区范围内钢铁、水泥、涂装、制药、印刷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清单,细化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措施要求,科学指导企业提前有序调整生产,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2.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水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制定《白泥坡水库、青峰水库等1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牵头拟定《麒麟区南盘江龚家坝断面水质不达标整治工作方案》《曲靖市麒麟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

二是大力实施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累计争取了九龙河、北门河、竹园小河等6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涉及专项资金共7,336万元(中央资金7,186万元,市级资金150万元),通过项目带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强麒麟区地表水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南盘江、白石江、潇湘江等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溯源,稳步推进河长制监测,为水环境综合决策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体系。以执法监测为重点,以例行监测为基础,定期对全区4个省控断面、5个市控断面和其他区控断面开展水环境监测评估,稳步推进河长制监测,为水环境综合决策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3.有序开展净土保卫战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辖区内43家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和10家高度关注企业的现场土壤采集及信息录入,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二是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对辖区内所有重点产危单位及经营单位危废经营单位许可证、贮存场所的现场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申报经营情况开展重点排查,督促辖区内2家涉重企业,做好重金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编制完成《麒麟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麒麟区30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工作(其中66个自然村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17个自然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4.04%。

4.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上下功夫,做到持续有效坚持严管严控,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高压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环境监管执法“利刃”作用,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制度,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621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行政处罚立案查处46件,查封(暂扣)4件,拘留5人,合计罚款1,045.99万元。

二是规范执法,健全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按照市级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现场巡查季度反馈问题,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监管,督促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0%以上,为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提供支持。

5.阳光执法,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意识。畅通信访投诉渠道,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流程,通过环境监察、群众来访、信访等途径发现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加快解决污染严重、百姓关切、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共通过12369热线电话等渠道处理投诉案件460件,调查处理率为100%。

6.在构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做到常态长效,一是大力推动绿色示范区创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创建,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5个,实现镇(涉农街道)生态创建全覆盖,累计创建各级绿色社区54个、绿色学校86所、市级生态村56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

二是着力提升公民生态环境素养。以环保法制教育培训、绿色系列创建、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创文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累计参与群众上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7条,公众和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三是切实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麒麟区坚持把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有关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目前,各级、各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麒麟区进行整改落实的环境问题共284个已整改完成272个,正在持续整改11个,其中,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的50个问题、2017年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的62个问题、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的6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2019年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的4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2个,其余5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5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2个,其余7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

7.在搭建共建共享平台上下功夫,做到卓有成效。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审批效率。深入实行环保审批时限承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提升审批效率,对重点项目实行简化审批程序,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需求,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快速审批,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环保审批时限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切实为麒麟区项目落地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服务保障。截至目前,共审批报告表以上建设项目25个,登记备案表81个,完成排污许可发证133家,排污许可登记662家,全部做到了依法依规按章办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稳岗稳产。实行行政审批管理跟踪负责制,强化责任担当,主动靠前服务,对项目的前期选址、审批到建设、投入运行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协调办理环保手续。对已建成的企业积极提供环保技术、政策、信息咨询,指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提升企业的治污水平。

三是做好舆情引导,完善信息公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环保目标责任,依法公开企业环境违法处罚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2022年,在曲靖市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环境信息96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2条、环保督察投诉案件情况通报28条。

8.在提升生态环境队伍能力上下功夫,做到务实高效。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频共振,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麒麟区生态环境系统“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在岗在位在状态,出工出力出实效”,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及生态环境部门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走在前、作表率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培养干部,抓住全区生态环境的重点和现实问题,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文明单位创评、微型党课大家讲“三个载体”,重点围绕环保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先进模范等内容,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党课7次、道德讲堂3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2次、廉政专题党课2次,营造了良好的团结干事氛围。

三是妥善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年内收到与园区环保规划、生态环境治理等内容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共2件,我们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及时制定了交办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全部人大建议已于730日前办结回复,满意率达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2019年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原登记在监测站的事业单位用车减少,目前车辆编制保留。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61.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1.1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54.14万元,增长446.14%,主要原因:2023年度部门整体上划市级管理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增加3,11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61.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61.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1.12万元(本级财力3,861.1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54.14万元,增长446.14%,主要原因:2023年度部门整体上划市级管理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增加3,11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61.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14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2022年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3,11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度部门整体上划市级管理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增加3,111.0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8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7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万元,项目支出90.0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接待费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02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万元,项目支出3,021.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1.12万元,对比增加3,154.14万元,增长446.14%,主要原因:2023年度部门整体上划市级管理项目预算在市级申报导致项目经费增加3,111.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9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5.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1.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67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9万元,较上年对比减少0.30万元,下降5.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5.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预算项目共计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11.00万元,已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该项目不属于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71万元,增加23.43万元,增长39.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9.5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电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5.64万元、会议费1.68万元、培训费2.87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7.5万元、工会经费8.30万元、福利费9.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部门资产总额850.30万元,(净值39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0万元,固定资产821.00万元,净值364.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44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12.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5.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曲靖市麒麟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项目工程。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水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制定《白泥坡水库、青峰水库等1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牵头拟定《麒麟区南盘江龚家坝断面水质不达标整治工作方案》《曲靖市麒麟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

五、项目实施内容

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体系。以执法监测为重点,以例行监测为基础,定期对全区4个省控断面、5个市控断面和其他区控断面开展水环境监测评估,稳步推进河长制监测,为水环境综合决策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水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实施,从总量上减少进入水源地的污染物,改善麒麟区饮用水水源地 的水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3,021.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021.00万元,为减少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负荷量,保障水质达标安全,对 9 个水源地进行一级保护区水域隔离防护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道路风险 控制工程、水源地监控设施建设工程、一二级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 程。对生活污水进行规范化收集、处理,有效消减村庄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负荷; 村落污水收集率达到 70%,处理率达到 70%,总计建设 6 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 水量达到 189.08m3 /d,处理污水规模达到 668m3 /d,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得 以资源化利用,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 80%。通过以上工程从总量上减少进入水源地的污染物,改善麒麟区饮用水水源地 的水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021.00万元,减少麒麟区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负荷量,保障水质达标安全,对 9 个水源地进行一级保护区水域隔离防护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道路风险 控制工程、水源地监控设施建设工程、一二级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 程。对生活污水进行规范化收集、处理,有效消减村庄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负荷; 村落污水收集率达到 70%,处理率达到 70%,总计建设 6 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 水量达到 189.08m3 /d,处理污水规模达到 668m3 /d,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得 以资源化利用,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 80%。通过以上工程从总量上减少进入水源地的污染物,改善麒麟区饮用水水源地 的水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