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预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杨丹
  • 发布时间
    2023-01-18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检查。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14.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6个,其中9个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5.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6.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7.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8.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9.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事业单位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规定该单位在职人员上划省级直管,市级预算只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3.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4.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5.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6.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7.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拟定《曲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曲靖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曲靖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启动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利用重点项目观摩平台,对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阶段性重点项目进行精准调度、开展评比通报,严把时间进度、倒逼工作推进,系统推进污染治理。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华能滇东、雨汪电厂3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深度治理,15台锅炉(10台燃煤、5台燃气)均按要求制定深度治理改造计划,推进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等5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合格率82.74%,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合格率86.25%。五年以上老旧柴油车污染排放合格率78.64%,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67个,有199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新建1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和数据上传,实施完成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数据采集(OBD)项目,安装5400台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数据采集设备,率先在全省建成机动车额定功率及额定转速数据库,供机动车检测站无偿使用;抓实应对气候变化及双碳工作,全市7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并按要求履约,组织37家重点行业企业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曲靖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启动2020—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上收到实效;全力做好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积极配合省环境污染防治办现场督导帮扶,深入汽车维修4S店、加油站、建筑工地、餐饮经营单位、燃煤电厂、生态环境监测站、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185个企业单位开展督导帮扶,督导帮扶发现的18个问题完成整改14个,联合职能部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定期通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情况,加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以化工、包装印刷、汽修4S店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排查273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企业,对中心城区3个较大规模加油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检测,推进焦化行业企业VOCS治理,组织12家焦化企业编制VOCS排放问题清单和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2022年曲靖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4%(较去年同期提高1.1%),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4.3%)。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98%以上;。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开展重度污染水体脱贫攻坚行动及不达标水体整治,推进十四五主要水污染物减排工作,消除了国控断面北盘江旧营桥及省控断面块泽河响水河水库、龙潭河西关3个劣类断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管理。依法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监管并督促实施马龙区沿口水库环境保护工程等3个水源地整治工程,组织包装申报水源地保护项目并入库10个,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整治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做好“4+1”工作。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等4个专项行动及南盘江综合整治工作,排查督促全市7个工业园区41个问题整改,实地核查24家医疗机构,封堵及采取工程措施整治中心城区入河排污口39个,整治14个城市黑臭水体,组织编制南盘江综合治理技术报告及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排查中心城市建成区城市水环境风险隐患点位92个、整治完成8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92.3%,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7.7%,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污染源线索及污染成因排查。对全市受污染耕地所沿水系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监测,争取资金支持开展调查和治理。加快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市级评审通过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批复宣威市宝山镇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市涉及60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逐一制定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整治39个。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省级确定的3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制定并实施土壤污染自行监测方案。全市共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0个、涉及资金0.86亿元,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历史遗留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力管控。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60个。截至20221230日,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9.18%,收集处理率达9.02%2022年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249个,自然村污水治理率达到65.82%、收集处理率达到10.83%。全市和各县(市、区)都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有效整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一是加强现场核查。对各地累计27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和108个投诉举报问题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现场核查,界定未完成整改3个,占2%,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全面开展复核。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省级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1029个问题组织开展全面复核自查,界定为整改不彻底”1个、问题反弹”1个、存在其他问题”10个,要求有关单位查缺补漏,切实巩固督察整改成效。三是严格开展验收销号。2021年底已完成整改的334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均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和完成第三方核查评估,通过市级验收143个,通过省级验收6个。截至目前,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的21个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推进11个,涉及4个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

3.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环评报告书项目审批时限从法定的60日缩减至24日,环评报告表项目审批时限从法定的30日缩减至12日,排污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日缩减至13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9个,较去年同期审批项目数(343个)上升了9.5%。二是实施重点项目清单化调度,建立2022年拟开工重大项目环评三本台账172个重点项目),新旧产能转换重大项目台账(7个)、曲靖市2022年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新能源项目台账(70个)、地方专项债券项目台账(76个),实时跟踪项目环评推进情况。三是强化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推进实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强化辖区内污染物减排,通过工程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深挖减排潜力,为新上项目腾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提前研究全市产业布局,根据全市当前重点发展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晶硅光伏、风电行业,从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底线、资源上线、产业园区功能定位等方面提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选址布局、发展规模等建议,提前解决环境制约因素,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坚强要素保障。四是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全过程妈妈式服务,深入基层、园区、企业开展服务,把办公室到重大项目建设一线。今年以来先后主动对麒麟区信义集团多晶硅、光伏玻璃盖板及浮法玻璃、沾益科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万吨净水剂项目、云南安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白炭黑及1.5万吨三氯氢硅等新建项目选址及环评编制、麒麟区双友钢铁、扬钢钢铁、牙比克煤矿、盛凯焦化、师宗天杲镍业转型升级等近20个重点项目环评编制进行全过程帮扶指导。五是探索实施容缺审批,针对2022年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宣威市扯卓河水库项目环评报告未编制完成但亟需开工建设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了手把手的咨询指导,修改完善环评报告,但生态现状调查、自然保护区无害化穿越等无法在短期内完成,经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委员会同意,采取政府承诺+容缺审批方式,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六是试点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制度,组织编制试点方案,计划2022年底前印发,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证合一审批制度试点,2024年全面推广两证合一审批制度。七是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组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专班,组织产业园区进行规划环评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多次邀请部级、省级专家进行现场咨询服务,积极协调省级部门安排专家咨询及组织审查,全市8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部通过审查,在全省率先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八是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建立排污许可证联合审查、质量抽查、监管联动机制。推进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清零,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全市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161家排污单位,已完成整改58家;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369家,完成率107%;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98家,完成率102%

4.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整合优化执法队伍,积极开展培训,配发执法装备,开展实战比武、执法大练兵及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抓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督促24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与国发平台联网,抓好3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承建单位和32家运维单位备案工作,对2个国家系统平台数据应用进行统筹,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四方现场巡检。三是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后对全市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摸排,共检查企业218家,排查发现各类问题177个,完成整改103个,扎实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及回头看、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线性工程暨重大产业项目生态环境破坏专项排查等行动,始终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四是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全市共排查出流域水生态环境、黑臭水体等10个行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158个,分年度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整治,2022年完成整治问题67个(问题整治率87%),整治点位3152个(点位整治率99.6%)。五是主动服务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对纳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的115家企业,压减到企检查频次。对非主观故意且违法后果轻微的企业,积极探索首违不罚监管机制,用柔性执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整改。通过现场执法检查、专题讲座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到西南水泥、德方纳米等企业开展送法入企业活动15次。认真受理信访投诉举报件558件,受理的396件,办结368件,正在办理28件,出动执法人员260余次,检查企业544家,发现问题470个,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81家。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认真开展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2022年以来,成功有效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起,其中,因交通安全引起的3起:“1.06”银昆高速会泽待补服务区磷酸挂车泄漏衍生突发环境事件、“3.18”银昆高速会泽邱家垭口稀硝酸罐车泄漏和“6.22”曲靖经开区1辆浓硫酸罐车侧翻事故衍生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起:“2.07”贵州六盘水市石油类污染物泄漏到曲靖境内造成小黄泥河水质异常事件,该事件境内环境影响已经消除,于717日终止应急响应。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应急工作培训作为典型案例分享。紧盯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通过预设场景,模拟放射源丢失的情景中各部门指挥控制、快速处突、现场抢险、医疗救援、协同配合、后勤保障等工作,举办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应急演练桌面推演9次,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抽查工作,共抽查放射源使用单位9家,检查发现问题49个,提出整改意见65条。

6.安全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核发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2家,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在师宗“3·30”、陆良“5.02”“9·06”等疫情期间,按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响应,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抓实现场监管、收运交接、集中处置等环节,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安全、及时、无害化处置。重点对医疗机构、隔离管控区、交通卡点等场所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点开展督导,对各点位涉疫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积极加强与市卫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衔接沟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协调机制,实现涉疫废物处置日产日清。牵头出台《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市环境消杀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晰收集贮存、转移交接、转运处置等环节操作规范,合理划定医废处置企业服务片区,守牢了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378.06吨,其中涉疫废物305.35吨。

7.强化措施有效争取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聚焦重点主动谋划一批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支撑作用大、实施基础好、环境效益显著的工程项目,多次邀请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及专家进行现场培训、现场调研指导、帮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曲靖市共申报到中央专项资金项目56个、已争取资金24266.98万元,同比增长88.2%;共申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56个、已争取资金2165.84万元,同比增长60.12%。为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对外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协调联动机制,大力争取各方支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曲靖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同推进解决环境难点问题8个方面合作内容,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曲靖的园区规划环评、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等一对一现场帮扶8次。与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四处党支部签订党支部共建协议,以党建+”引领生态绿,用高质量党建引领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昆明理工大学等院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境风险评估与防控等工作开展积极有效合作。与贵州省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建立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联动合作机制。

9.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新突破。组织专班专项对接,邀请省级专家现场帮扶,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马龙区、师宗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通过专家评审、公示,待省人民政府命名。正在大力推进麒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罗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力争国字号大突破。二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调度,压实改革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2022年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涉及国家级、省级改革任务25项,共涉及9个市直牵头部门、10个配合部门。截至1010日,已完成改革任务5项,正在推进10项,待省出台改革文件10项。

10.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和党章党规学习,共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文章、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历史自信,切实增强政治领悟力、执行力。坚持以事业选人,选优配强各分局班子,换出好生态、激发新作为。二是担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着力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桥头堡,对局系统各科室单位创建的QQ群、微信群、钉钉群实行备案制,落实专门管理员加强日常管理,传播正能量,杜绝负面信息。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引导,积极利用第三方网络舆情监控平台,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了网络舆情及时上报制度,做好重大网络舆情提示和处置台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强化纪律约束,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组织廉政警示教育41次,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述职述廉会议,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党建工作要点、考核办法,制定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逐级签订责任书,在节假日前开展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和谈心谈话,层层筑牢廉政防线。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围绕打造硬核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举办理论学习、研修培训、环保专家、业务能手科长大讲堂”17期,引导全系统上下在学习研究中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中提振精神、求真务实中履职尽责。突出问题查摆,针对五个聚焦,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基层负担、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四大专项治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0人,其中:行政编制2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7人。在职实有4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27辆,超编1辆是公务用车平台调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66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26.0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741.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52.03万元,增长326.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增加了中央和省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926.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26.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2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32.13万元,增长138.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增加了中央和省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667.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92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5.13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2022年招考录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导致2023年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相关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3,63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17.00万元,增长649.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增加了中央和省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30万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2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4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1.8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2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4.9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6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工伤、生育及附加商业险。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253.9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参公管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具体指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基本支出。

211010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支出。

 2110104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

2110105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3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支出。

2110107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4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技术评估支出

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588.2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等项目的支出。

211020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83.13万元,主要是用于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102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监察执法项目的支出。

21103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1,973.00万元,主要是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6,044.00万元,主要是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系统水污染防治支出。

211030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30.67万元,主要是用于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1111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04.4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482.7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3.5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1,96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2,78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5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15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8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6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1,2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2万元,项目支出1,084.00万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支出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70万元)

13.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1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2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2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万元,项目支出8.50万元)

17.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18.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7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万元,项目支出34.20万元)

19.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支出2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万元,项目支出14.20万元)

20.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支出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12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万元,项目支出108.00万元)

22.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24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3万元,项目支出215.60万元)

24.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支出5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万元,项目支出43.00万元)

26.30224商品和服务支出—被装购置费4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27.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万元,项目支出2.19万元)

28.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支出8,19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万元,项目支出8,174.91万元)

29.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支出9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支出1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2.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8万元,项目支出51.20万元)

33.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34.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支出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5.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6.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补助支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7.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8.310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9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92.00万元)

39.3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74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4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烟化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专项资金741.00万元。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9》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92万元,较上年减少12.28万元,下降11.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是疫情影响,单位未安排参加出国交流学习,导致未开支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08万元,较上年减少9.27万元,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0次,共计接待60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84万元,较上年减少3.01万元,下降5.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4万元,较上年减少3.01万元,下降5.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减少原因是2022年疫情导致,用车次数相对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上年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相关内容完整、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项目1个,曲靖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0.00万元。

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1.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3.依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4.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果,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水平,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公众幸福感、获得感。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2万元,增长2.64%,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2022年新招考录用14人,导致相关费用计提基数增加;二是环境监测工作业务繁重,增加实验室耗材费用;三是相关分局增加了法律咨询费、保洁费、绿化费等预算。详细增减情况如下:

办公经费681.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2022年新招考录用14人,导致相关费用计提基数增加。

会议费1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各项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繁重导致会议次数增加,相应增加了会议费支出。

培训费29.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9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各项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繁重,为提高执法效能增加了培训次数,相应增加了培训费支出。

专用材料购置费8.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3万元,增长202.47%,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繁重,增加实验室耗材费用。

委托业务费2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2万元,增长156.74%,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增加了法律咨询费、保洁费预算;二是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增加了物业公司服务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3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6万元,下降20.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4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维修(护)费1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1万元,增长197.12%,主要原因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年久老化,维修、维护频次增加,导致维修(护)费增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万元,增长53.32%,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增加了绿化费预算;二是增加了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36,130.72万元(净值30,315.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6.8万元,固定资产20,604.23万元、净值15,24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877.57万元,无形资产1,192.12万元、净值735.9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1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522.2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24.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6.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曲政办发〔202224号);

3.《曲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曲发〔20223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果,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水平,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公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项目实施内容

1.中心城区臭氧防控与污染物清单调查研究。

2.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3.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系统及黑烟车抓拍设备数据正常传输。

六、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经费预算50.00万元。其中:中心城区臭氧防控与污染物清单调查研究41.80万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3.20万元,黑烟车抓拍、机动车排放监管系统运行维护5.00万元。

2.项目经费来源:拟申请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资金5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申请市级财政资金用于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实施时间为20232—12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中心城区臭氧防控与污染物清单调查研究工作,编制中心城区臭氧防控与污染物清单调查研究报告;

2.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8项(次)以上;

3.全市190条机动车排放检验系统数据准确传输到监管平台;

4.黑烟车抓拍设备检测系统数据准确传输到监管平台。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