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宁涛
  • 发布时间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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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制度,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有关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意见。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重点示范区域的环境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7.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8.负责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9.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0.负责管理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行政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市政府委托,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大气生态环境股、综合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股、法规宣教股、宣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环境监测站。

本单位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为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宣威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筑牢廉洁自律底线,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全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推动宣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1.持续抓好各类督察、检查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一是高标准、严要求抓整改,积极协同各责任单位抓好中央、省、曲靖历次督察、检查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到位,以良好的成效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做到底数清、任务明,风险可控,防患于未然,避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件。二是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从严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督办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总体可控,力争到2023年底辖区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率达90%

2.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为抓手,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项目改造。加快淘汰国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抓好道路运输污染治理;深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努力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强化煤矿、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从严落实河长制;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监管流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畜禽养殖及其他排污企业的污水排放;从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效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旧营桥国控断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持续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杜绝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抓好全市历史遗留锌废渣风险管控工作,加强煤矸石堆存、处置监管,做好危险废物、重金属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3.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一是将重点排污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库,每季度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敢于碰硬执法,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直接查办;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大合力;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及超许可限值排污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四是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是以“12345”平台为抓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4.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一是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的衔接,既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又依法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二是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为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

5.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管理、监测和预报工作;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范围,抓牢自然保护区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基础,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

6.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是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二是加大宣传,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4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5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31.36万元,增长341.3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1.增加宣威市东山镇海白冲与马场村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资金1,881.00万元,2.增加宣威市乐丰乡土发炼锌遗留涉镉废渣风险管控工程补助资金859.00万元,3.其他收入增加15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98.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98.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9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86.86万元,增长327.57%主要原因:1.增加宣威市东山镇海白冲与马场村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资金1,818.00万元,2.增加宣威市乐丰乡土发炼锌遗留涉镉废渣风险管控工程补助资金859.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48.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9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86万元,增长43.11%,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2,87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7.00万元,增长1,387.05%,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宣威市东山镇海白冲与马场村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资金1,818.00万元,2.增加宣威市乐丰乡土发炼锌遗留涉镉废渣风险管控工程补助资金859.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2万元,其中: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2080505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2)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6.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3221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83.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5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8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1万元,项目支出2870.00万元),具体为:

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万元,项目支出130.00万元);

2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0.00万元);

4)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5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2.98万元);

9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

10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2870.00万元(其中:基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87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无与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5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4.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6万元,公务接待费和上年支出1.16万元相同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8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9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5.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5.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宣威市东山镇海白冲与马场村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资金1881万元,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13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其他环境监测监察支出)150万元,宣威市乐丰乡土发炼锌遗留涉镉废渣风险管控工程补助资金859万元,合计3,020万元,已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预算05-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32元,增长30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2022年以前年度未付办公耗材和历史遗留应付未付监测监察业务用房零星工程欠账,详细增减情况如下:

1.办公经费1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6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宣威生态环境分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人员调整变动因素导致。

2.会议费2.12万元,增加0.12万元,增长率6%。环保督察会议次数增加.

3.培训费4.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9万元,增长32.35%,主要原因业务培训次数增加,培训费用增加。

4.水电费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万元,增长50.09%,主要原因是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化验等实验用材。

5.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以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为宣威生态环境分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7.维修(护)费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年久老化,维修、维护频次增加,维修(护)费增加。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42万元,比上年增加77.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增加,支付历史遗留应付未付电瓶车租车费,办公楼零星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资产总额3,428.61万元(净值2,89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4万元,固定资产3,178.37万元、净值2,642.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0万元、净值18.9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9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资产减少7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宣威市东山镇海白冲与马场村片区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云财资环〔2022208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东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近年来随着重金属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关注度的提高,工业固废 侵占土地、污染耕地环境、突发环境风险等问题不断显现,对生态环 境及人居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固废重金属污染问 题及耕地环境质量保护,十四五开局以来,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防控耕地周边涉镉污染源,2019 4 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3 号),要求各级生 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 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 径,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2021 9 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 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 中省为重点(包括云南省),针对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 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并要求各省依据 排查情况编制治理方案,分阶段逐步消除存量,降低历史遗留废物污 染下游灌溉用水,以及随洪水长距离污染下游农田的风险。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在前期详细调查工作基础上,采用零散废渣清运+集中原位风险管控技术路线,通过零散废渣清运集中、渣堆整形、地表水控制、表层防渗,覆土复绿等工程措施,完成石堆堆堆场、碑寨堆场、张家垭口堆场废渣(共计29.57m3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将现有渣场由污染扩散型渣场转变为污染衰减型渣场,从源头上防控历史遗留炼锌渣的风险,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保障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改善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资金1,88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石堆堆、张家垭口、碑寨三个废渣堆场周边紧邻大量农田,废渣 中镉、砷、铅、锌等重金属污染物在长期裸露状态下通过地表径流冲 刷、雨水淋溶下渗及扬尘沉降等途径迁移扩散至周边土壤,严重威胁 周边及下游地区的土壤、农产品安全。云南省农用地详查结果显示, 项目区属于云南省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一片七点核心区域;调 查显示,周边土壤及农产品均存在重金属污染。根据项目前期调查结 果表明,项目区周边土壤受重金属铅、镉污染,均出现有超过农用地 标准风险管制值的情况,特别以镉指标超标最为严重(以石堆堆点为 例,送检 9 个样品中铜、铬、镍、锌、铅、镉、砷 7 项指标超过 GB15618- 2018 风险筛选值,标超标率分别为 100 %44.44 %88.89%100 %44.44 %100 %22.22 %,超标倍数分别为 6.36 倍、0.74 倍、0.42 倍、8.30 倍、6.32 倍、68.00 倍、2.65 倍;铅、镉两个指标存在超过 农用地风险管制值 GB15618-2018 风险管制值的情况,超标率分别为 11.11 %55.56 %,超标倍数分别为 0.32 倍、9.35 倍)。因此历史遗 留固体废物对其下游农用地的污染隐患不容忽视。本项目的实施将有 效防控废渣中重金属污染的扩散,避免重金属污染的加剧,对保障区 6 域农用地土壤环境和农产品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在前期详细调查工作基础上,采用零散废渣清运+集中原位风险管控技术路线,通过零散废渣清运集中、渣堆整形、地表水控制、表层防渗,覆土复绿等工程措施,完成石堆堆堆场、碑寨堆场、张家垭口堆场废渣(共计29.57m3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将现有渣场由污染扩散型渣场转变为污染衰减型渣场,从源头上防控历史遗留炼锌渣的风险,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保障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改善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3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