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邓丽娟
  • 发布时间
    2023-01-17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900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2023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县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8.负责辐射与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县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县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人事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本单位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工作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 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市控断面达到考核目标,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农村生活污水得到进一步管控与治理;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2%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21微克/立方米以下,坚决防范中度污染天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管控,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成省、市下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认真落实碳达峰工作任务,全面整改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深入推进西桥老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

2.主要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目标,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制度系统性预防管控,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抓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持续深化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打好南盘江(陆良段)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保护治理,全力推进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深入做好饮用水安全治理。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3)积极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加大项目实施及争取力力度。树牢项目工作导向,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为招商引资提供生态环保依据,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的环境评价、环境准入,环境法律法规指导。

4)全面整改生态环境问题。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突出问题三年行动整治,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

5)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6)强化要素保障,稳抓项目推进。紧紧锚定建设两区一基地的发展目标,坚持早谋划、广摸排,建立年度项目投资清单。主动提前介入,千方百计做好项目服务。提前介入项目帮扶成立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企业咨询服务。针对包装储备的项目,提早开展前期做实要件支撑确保项目符合入库出数要求。2022年申报成功并实施的项目6,总投资7880.54万元,其中中央污染防治治理专项资金5913.65万元。2022年申报进入中央污染防治治理库的项目3个,总投资:6845.68万元,其中中央污染专项治理资金4906.93万元。2023年谋划待包装的项目2个,预估资金:12500万元目前正在处理中。

7)划分风险等级,整治重点企业。对区域性、行业性、流域性问题划分风险等级,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对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云腾建材、景兴焦化等一些省市重点关注的环保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限,高位推动整改工作。主动督促涉及辐射源的3家单位进行整改,指导51家涉重、涉危、涉化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开展危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20家企业开展了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县内154家企业落实自行监测,81家企业完成环境统计录入360余条整改意见均逐条完成整改。办结危废申报登记59家,办结管理计划备案64家,办结危废转移42批次,完成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8家、对65家涉危涉重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涉危涉重企业规范化考核14家,建立涉危涉重企业清单6家,环境安全隐患可控

8)抓实措施落地,强化问题整改。坚持每月组织召开问题整改进度推进会,以重点项目现场观摩会为契机,通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以预警、警示督促整改。深入问题整改现场,实地督导整改落实成效,确保整改到位。

9)建设监控中心,强化应急反应。将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重点排污单位、两高行业、冷链物流等共90户企业纳入实时动态监管。督促工业园区青山片区内冷链物流企业限时在废弃菜叶堆放点安装在线监控,实行24小时监管。增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的能力,对违法排污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10)牢记“全县一盘棋”,树立大环保格局。将全县区域划分为网格点,实行无死角监管巡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环委会、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中枢作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保护体系,明确各级部门职能职责,由党政一把手共签环保责任状,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全县群众参与监督、参与保护,以身作则爱护环境并建言献策为环保工作贡献力量进一步推动形成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

11)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环境质量。加强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及陆良一中、图腾、北辰三个监测点片区的管控,严控污染源,特别是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确保全县空气优良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联合多家单位四不两直的方式围绕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移动源污染、燃煤污染、饮食油烟污染、露天焚烧污染等6大方面对8家重点行业主管部门、10个乡(镇)街道进行严格周密的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结合专项检查及行动,精准查找问题,推广经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12)重视体系建设,谋划环保所编制。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工作,日常与乡镇街道环保所联系紧密,积极向建设努力。拟按照四化知识化、专业化、法定化、规范化五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标准到位、保障到位、管理到位)的要求,谋划建设高质量建设标准化高效能的环保所,从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6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7.0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726.6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665.91万元,增长584.88%,主要原因为本年新调进1人和增加预算公务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7.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39.31万元,增长117.74%,主要原因为本年新调进1人和增加预算公务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专项资金、自有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预算总支出5,463.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1万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为本年新调进1人和增加预算公务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支出83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今年新增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98.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1103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756.00万元,主要用于陆良智慧环保供热项目。

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及聘用人员工资。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80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为: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2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1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3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7万元,项目支出836.00万元),具体为:

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25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84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836.00万元);

1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2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7.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9.31万元,增长117.74%,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1人和预算公务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新增环保项目执法经费及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专项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9》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8.07万元,较上年减少0.80万元,下降4.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公务接待费预算9.54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3.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060人次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3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相关内容完整、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重点项目2:(1)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80万元;(2)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756万元,详见预算05-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污染物: 在特定的环境中达到一定的数量或浓度并持续一定实践,有易变性,发生一定的转化,进入环境后能够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的物质。

生态环境:生物和影响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的总和。由许多生态因素综合而成,其中非生物因素有光、温度、水分、大气、土壤和无机盐类等,生物因素有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在自然界,生态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对生物发生作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我分局调入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64.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3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因此办公费减少。

会议费1.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4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2023年会议次数增多,因此会议费增加;

培训费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4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业务培训次数增多,因此培训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9.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5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专用材料费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购实验用专用材料预算;

委托业务费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业管理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5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维修(护)费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年久老化,维修、维护频次增加,因此维修(护)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资产总额12,176.99万元(净值10,52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72万元,固定资产9,514.90万元、净值7,863.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26.3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22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净值减少622.5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67.32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增加53.18万元,货币资金减少80.10万元,预付账款减少0.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曲政办发〔2022〕24号曲靖市关于印发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范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强环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的现场环境监管工作,全方位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排放。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配套办法,继续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相继开展涉危涉重企业、燃煤电厂、钢铁、水泥、化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办公经费、新增资产采购、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8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年预计开展监督执法检查20人次、组织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4期、召开执法办案培训会4期、执法办案培训50人次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环境监督执法投诉情况明显降低,使环境监督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受益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陆良县智慧供热项目

二、立项依据

曲财资环〔2022〕115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锅炉设备本体的购买及大气环保设施的购置

五、项目实施内容

淘汰现有燃煤锅炉,更换为天然气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75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拆除原有化产车间冷鼓工段、脱硫工段、硫铵工段、粗苯工段、罐区及煤气主管廊沿途煤气水封尾气分散收集分散治理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改用负压回收工艺和洗涤吸收+送焦炉燃烧工艺进行深度治理。2023年6月底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在设备的调试中。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运行后,每年可减排CO28.40万吨,烟尘6.80吨、二氧化硫58.60吨、氮氧化物15.40吨,有效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