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来源
    税政法规科
  • 发布时间
    2022-12-19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2020年,市财政局被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财政法治思维局党组及局班子成员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重要工作、列入重点事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学习方案,通过举办或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普法考试、执法证换证考试,发放普法读本,印发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汇编等形式,持续强化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9月29日,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第九次(扩大)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部分内容,传达学习《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十一个坚持”的主要内容,全面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树牢法治思维。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科室例会和“三会一课”开展常态化学习。要围绕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财政法治保障。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28日上午,曲靖市财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二十届一中全会主要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要求等,并就市财政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大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努力增强财政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财力强化大事要事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深化重点改革,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和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要树牢底线思维,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以政领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二、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理论创新,把握大安全理念和其中蕴含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宪法和涉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构建大安全格局,为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安全保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市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财政法治宣传氛围。“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2022年省财政厅干部培训计划》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安排,6月22日-24,按照要求参加省财政厅在昆明举办为期3天的“2022年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重点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2年6月23日上午曲靖市财政局组织本单位各科室人员、各县(市、区)参加云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培训视频会议。组织开展2022年财政知识竞赛法律法规知识在线答题活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推动全省财政干部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在线竞答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做好本单位职工和县区财政参与在线答题活动,财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不断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围绕深化财政改革中心工作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2022年分别出具:关于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等六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意见。通过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改革进程。

四、认真组织2022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集中换证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要求:对于符合换证条件的67名行政执法证换证人员,换证基础准备及领证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曲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抽查计划的安排及相关要求,认真梳理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年度计划,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两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有:县区级财政会计代理记账检查。

六、及时修订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曲靖市财政局“谁普法谁执法”责任清单(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对各项普法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七、积极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能力,规范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联通运行,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开展补充完善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相关工作。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4项,既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报名,已全部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八、认真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97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一是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对于涉及市财政方面的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建立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工作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三是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零申报”信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理念,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曲靖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