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杨丹
  • 发布时间
    2022-09-30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1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夯实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一是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充分发挥大练兵平台作用,坚持练兵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点工作相结合,以现场执法和案卷规范为两大着力点,实行“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强化对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二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印发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了双随机抽查2021年,随机抽查132家企业污染源,及时公示了相关信息,按时完成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三是11月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党风廉政教育暨案卷评查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四是开展联合交叉执法。相继组织参加了国家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省级交叉执法、市级交叉执法,通过联合执法的开展,加强了与上级及其他地方的交流学习,有力提升了全市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

2.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期间,检查对象数3154个存在问题4526个。二是配合省厅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期间共排查检查各类对象4170个,存在生态环境问题2308个,问题6693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的275个。为了切实督促2次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经各县(市、区 )对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和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交办问题进行再梳理,对同一企业的相同问题进行合并,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和市级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检查对象5059个,问题11044个,针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将问题反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目前已整改对象2812,已整改问题7085,剩余对象1545,剩余问题3959个(其中:富源县185个、陆良县657个、罗平县255个、会泽县147个、师宗县490个、宣威市1372个、沾益区316个、马龙区194个、麒麟区333个、经开区10个),剩余正在有序推进。

3.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煤焦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全市14家在产煤焦化企业存在环境问题58个,涉及环评手续问题3个、大气污染物治理问题13个、水污染物治理问题9个、排污许可问题17个、自行监测问题8个。存在问题较多企业为陆良景兴焦化、师宗煤焦化。执法人员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检查记录17份,提出检查意见64条。下一步将综合运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按日连续计罚等配套办法,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进一步完善证据链,依法规范自由裁量,严格依法处罚。

4.群众环境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一是办理省生态环境厅及上级领导批转信访案件50件,回复率100%。二是认真调查处理省厅转办的《每月突出环境问题》。三是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信访受理、案件督查督办、案件研判等工作,期间转办31批次,336件信访举报件。四是配合市纪委做好麒麟区坡脚砂场业主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工作。

5.及时交办在线监控报警处理单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9日,共收到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转来的《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综合报警处理单》37份,并及时交办至有关分局,为了确保各分局认真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综合报警处理单交办工作的函》,要求各分局对辖区内涉及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超标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按时上报办理情况报告。目前,共收到各类情况报告、情况说明、数据报表共计139份,其中有关分局上报的情况报告25份,其余均为有关企业的情况说明、数据报表、图片资料等;涉及行政处罚1家(马龙区明龙焦化实业有限公司,马龙分局依法处以26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6.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日常监管。印发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2021〕-169号),明确各分局逐一摸排辖区是否有涉副产CTC的甲烷氯化物生产、组合聚醚生产销售、CTC原料用途使用、聚氨酯泡沫和工商制冷的五类企业,若有涉及以上五类企业,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取样检测工作,需定量监测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ODS检测单位。涉五类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名录经各分局逐一摸底排查,曲靖市有一家聚氨酯泡沫企业在清单内,未发现其他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

7.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为了进一步推动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和市级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组织了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工作,共核查排查点位数1280个,其中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点位数130个,省级环保督察点位数44个,省级生态环境大排查和市级大排查点位数441个,饮用水源地排查点位数24个,黑臭水体排查点位数7个,入河排污口排查点位数63个,实验室废液排查点位数6个,乡镇两污(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排查点位数54个,其他环境问题排查点位数29个。

8.积极参与铊超标事件调查工作。得知富源县响水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铊超标情况后市执法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支队、沾益大队有关执法人员成立排查组,制定了排查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排查,并在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相关工作。

9.生态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1件,处罚金额4487.1万元,其中限产停产8件、查封扣押5件、移送行政拘留14件、移送涉嫌污染犯罪1件,有效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下属执法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曲环通〔2021〕50)号,在原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机构基础上组建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5个内设机构,下辖麒麟、沾益、马龙、宣威、陆良、师宗、罗平、富源、会泽9个大队,承担有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647.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度支出合计64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43万元,占总支出的96.40%;项目支出23.23万元,占总支出的3.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2021年度公用经费下降,导致基本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万元,下降0.39%。主要2021年度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环境保护罚没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2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50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9%,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和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7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7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88.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01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占94.91%;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5.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为疫情防控,2021年度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监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因疫情防控。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因为疫情防控,2021年度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3万元,下降27.80%,主要原因2021年度车辆维护费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27.18万元、租赁费2.90万元、培训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7.32万元、福利费5.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等商品服务支出合计46.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68.5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8 万元,固定资产44.31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8 万元,其他资产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6.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101111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