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周敏
  • 发布时间
    2022-09-30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3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生态环境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省、市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021年,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2个地表水生态考核断面、3个市控断面、22个河长制断面、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功能区水质标准;空气环境质量与2020年相比保持稳定,优良率达99.7%;土壤环境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重金属污染减排成效明显。建成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让广大市民可以适时知晓噪声自动监测情况,主城区昼间区域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2.污染防治攻坚战果丰硕。积极开展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排放整治,完成45家有烤漆工艺的汽车修理企业喷漆尾气治理,完成计划15家的200%;县城建成区内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整治成果切实巩固;34家砂石料场污染综合提升全面完成。开展重点污染河道周围企业污染治理,桃源小河周边企业全部整改完成并临河区域安装24小时连续监控摄像头,小河已见鱼类活动。继续对洗姜行业、万峰湖网箱养鱼污染整治后续跟踪监管,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完成罗平县以堵勒村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常家湾片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项目(一期)有序推进;完成7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并通过市级验收、省级销号;完成阿岗金福焦化厂地块、阿岗土法炼锌地块、富乐废弃铅锌矿地块、马街历史遗留土法炼锌厂地块初步调查,阿岗金福焦化厂地块土壤详查产生的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大力推进农村两污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覆盖,垃圾发电项目建成点火投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率不断提升;完成行政村污水治理87个,治理率为56.49%,其中收集处理率为5.84%;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村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3.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前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涉及罗平的76个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及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按时序整改,正在组织报验。

4.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和个人经营户共9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40余人次,出动90余车次。共对10项环境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8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将1家环境违法企业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进行行政拘留,累计处罚金额106.5万元,严厉打击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12369”举报18件,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保障环境安全。

5.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项目审批委员会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累计审批建设项目25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2个,为上级出具项目初审意见4份。项目审批个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3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76万元,占总收入的47.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41.61万元,占总收入的52.02%。与上年对比减少1,453.45万元,下降54.1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水污染防治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96万元,占总支出的64.41%;项目支出432.04万元,占总支出的35.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1.01万元,下降54.9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1.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54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加,补缴2021年以前年度欠缴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6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6.55万元,下降80.0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432.0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罗平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评工作经费支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支出,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罗平县以堵勒村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支出,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08%。与上年对比减少1828.84万元,下降75.0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49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63.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节约的重要性,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和接待,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1万元,下降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4万元,增长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28.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节约的重要性,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不铺张,不浪费。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9万元,占62.21%;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占37.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监察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主管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51万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年财政资金紧张,公用经费未足额安排支出,2021年单位垂改后市财政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资产总额12,36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99万元,固定资产1,823.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201.98万元,无形资产0.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4.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5项,账面原值109.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

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指运用技术、经济、法律及其他管理手段和措施,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环境监察: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执法活动,环境监察不是环境管理而是日常、现场、监督、处理。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30111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