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宁涛
  • 发布时间
    2022-09-30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0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制度,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有关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意见。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重点示范区域的环境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7.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8.负责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9.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0.负责管理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行政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市政府委托,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牢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1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分局党组按照围绕环保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环保的思路,结合宣威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修订完善《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党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党建环保双推进

2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分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核心工作内容,实行党政同管、同抓、同责,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及市局开展的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廉政;组织观看《杞麓湖的呐喊》《围猎》《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以案为镜,着力打牢廉政思想基础,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执行,从而转化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

3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学党纪党规、党风廉政知识等与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以学习教育督促干部职工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并把理论学习变成具体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垂改工作开展以来,分局党组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为原则,对党组成员和干部队伍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合理调整党组成员分工,优化各股(室)、站、队人员配备,着力选拔律己严、干事能和岗位职责需要的干部担任股(室)、站、队负责人。通过合理的分工及干部职工选配,构建起了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队伍。

5坚持学思践悟、学用贯通。分局党组班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2021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进行现场红色文化教育2次,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学用贯通,不断增强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稳定。截至目前,宣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45天,其中优220天,良125天,在有效监测天数内,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6项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小时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宣威设有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9个,截至目前,国控厂房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龙潭河断面稳定达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可渡河腊龙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北盘江旧营桥断面均值为类,未达功能区划要求;省控西泽河土格樟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市控断面双河小岔河断面、可渡河杨柳断面、前屯水库大坝断面稳定达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偏桥水库水质稳定达地表水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优良。宣威市区共布区域环境噪声网格测点106个,覆盖人口40万人。监测数据显示,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各类功能区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标。2021年各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49.3分贝,比2020年上升0.4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设监测点30个,覆盖路段总长89.0千米,2021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63.4分贝,比2020年上升0.5分贝。

3.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局和宣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宣威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整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抓好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以来,中央、省共对宣威市开展了5轮督察,反馈问题79个、交办举报件155件。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曲靖市级验收18个,交办25件举报件全部完成整改;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7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曲靖市级验收25个,交办6件举报件全部完成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1个、发现突出环境问题5个、交办28件举报件均已完成整改;2019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6个,整改完成14个,交办19件举报件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77件,现已完成整改70件,正在整改7件,督察组下沉指出的羊场、海岱交界处6家企业存在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二是推进曲靖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曲靖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共反馈688个环境问题,现已整改完成676个;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共反馈940个问题,立案查处28家,现完成整改860个,立案查处工作正在推进。

2聚焦治污重点,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组织8家重点企业开展降碳承诺、碳排放申报工作,督促碳排放重点企业严格按照《云南省碳排放重点企业降碳承诺书》开展工作,为按期完成碳达峰目标、实现碳中和愿景奠定基础;开展大气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为夯实大气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管理工作基础,对存在大气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梳理排查,排查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化工、冶金企业,经排查,确定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大气环境风险隐患企业4家,现已制定相应的工作清单;做好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督促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二是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开展旧营桥国控断面水质超标整治工作。通过在中沟下游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增设拦砂坝、加快修复污水处理厂断裂管道等措施,将中沟直排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达一级B标排放;加快实施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城镇垃圾收运处置、河道防洪清淤、河道景观、海绵城市等7项工程,总投资约23.74亿元,现完成投资2.6亿元,东河示范段工程建设已结束,9个街道污水管网建设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建成一段,投入使用一段,该工程已于2021710日启动;加紧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该工程投用后,现有污水排放标准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有效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革香河(宣威段)旧营桥断面水质改善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工业、农业面源、生活面源污染问题进行排查,其中热水镇小干河水库、偏桥水库及羊场镇红石岩水库等3个水库存在5个问题,目前正推进问题整改;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前期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污口128个,下一步曲靖市将委托第三方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对前期排查结果进行现场核实。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抓好固体废弃物整治和风险管控工作,完成全市89个历史遗留锌废渣堆置点共1059.97万吨锌废渣的风险管控工作;按时完成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对宣威市挂牌督办的1个固体废弃物问题(20个锌废渣堆存点和羊场煤矸石堆存点)的整改验收工作,生态环境部已于20212月对该问题解除挂牌督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974个自然村已完成174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3.8%。四是开展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城区6个街道为整治目标,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歌厅等公共场所噪声、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和城区交通噪声等七种噪声扰民问题。2021年以来,共出动73人次、14车次,发放宣传单1060余份,劝阻噪声扰民商家44家,扣押车辆4辆、高声音响3台,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城区噪声投诉件得到解决。

3加强执法监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一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规范执法、提高能力、树立典型、严查违法为手段,扎实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31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处罚金额415.62万元。二是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和政协提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件320件,办理政协提案3件,办理率100%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同步。一是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目前创建申报材料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二是完成2020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2020年度宣威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宣威市考核结果为基本稳定。三是启动绿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对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焦点问题及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内采石采砂、开办工矿企业、核心区内旅游开发等焦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化解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5严控源头,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一是强化行政审批。以三线一单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把好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今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8件,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315件。二是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成165家发证排污单位的排污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全市132个禁止核发类排污单位分类处置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完成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狠抓宣传,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25全国低碳日为契机,围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最美彩云南低碳生活、绿建未来宣传主题举办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和社区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绿色发展理念,向市民和企业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本及科普资料2000余份,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机关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监察大队

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18万元,占总收入的46.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67.93万元,占总收入的53.47%。与上年对比减少599.02万元,减少20.17%。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项目资金减少。项目资金没有在曲靖市级财政预算。其他收入增加1267.93万元属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16万元,占总支出的63.2%;项目支出762.43万元,占总支出的3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18万元,减少4.22%。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9.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18万元,减少6.51%。主要原因退人员退休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人均1.8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83万元,减少 17.24%。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纳入曲靖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属宣威市级财政预算。2021年项目支出如下:

1.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回90.4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经费保障。已支出90.4万元。

2.环境监测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6.02万元,已支付运维方6.02万元。

3.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费88.62万元。已购置监测设备88.62万元。

4.曲靖市滇东磷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经费161.7万元,该项202110月开工,由于开工时间较晚计划202212月完成。

5.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经费415.69万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已建设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25%。与上年对比减少599.02,减少35.2%。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属宣威市级财政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含生态环境项目经费。2021年纳入曲靖市级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不含生态环境项目。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81.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9.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24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89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7%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运转类支出,其中;行政运行800.67万元。其他社会管理事务支出90.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92万元,增长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2万元,增长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基本面临报废,固修理费和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2020年产生的费用因单位资金紧张没按时支付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为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万元,占84.85%;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15.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环保督察和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到宣威指导环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7万元,增长39.04%。主要原因纳入曲靖市级预算后经费预算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资产总额355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15万元,固定资产3229.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89万元,无形资产权属变更3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20项,账面原值15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3.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001111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