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李春梅
  • 发布时间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401000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是2013年经曲靖市编制机构委员会批准成立,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属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主要职能:对生产、收集、处理危险废弃物的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制定预防规划、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对跨市危险废弃物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危险废弃物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新修订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加强对相关企业申报登记工作的指导,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调度申报情况,对可能涉及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变动的行业企业申报信息予以重点关注,及时核实、指导企业按新名录开展申报,顺利完成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2.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及专项整治。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9136号)等文件要求,中心结合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核查工作,同步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三年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3.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根据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中心在做好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加强监管,确保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进一步规范。

4.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督导。结合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陆续组织开展尾矿库排查整治回头看,督促各县(市、区)分局加强辖区内的尾矿库巡查监管及尾矿库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反馈相关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2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44万元,下降29.46%,主要原因2021年度减少了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3万元,占总支出的29.3%项目支出367.59万元,占总支出的7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9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付项目工程款,所以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2万元,增长22.54%,主要原因是根据曲人社聘复〔2021197号),我单位新增人员2名,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6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付项目工程尾款,所以支出数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太和山垃圾填埋场维护项目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太和山垃圾填埋场日常维护管理中所需的电费、设施维护费等支出;

2.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经费6.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危废监督管理工作相关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3.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60万元,主要用于危废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尾款支付;

4.曲靖市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专项资金20.80万元,主要用于对曲靖市范围内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咨询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5.曲靖市太和山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支69.73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委托建设工程尾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2%。与上年对比增加260.58万元,增长140.79%,主要原因2021增加曲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工资薪金及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40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5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54.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曲督查考核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52.92,其中,流动资产63.66,固定资产388.4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86,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9.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401111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xls